中国“党国”体制述评 请看博讯热点:政治体制改革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2月02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二十世纪的中国政治与政党政治有着密切关系。中华民国成立,标志着中国政治体制从传统皇权向近代代议制的根本性转折,政治合法性也由“君权神授”向人民“付托”转变。源于西方的政党政治和代议体制,必须以获得民众的政治认同为前提。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却陷入“党国”体制之中难以自拔。 (博讯 boxun.com)
所谓党国体制,系指以政党机制凌驾国家正常法律程序之上,以党的决策领政、领军,实行一党专政。党可以指挥政府、司法、军队、警察、情报系统,可以将国有土地变成政党所有,将“民有、民治、民享“变成“党有、党治、党享”。
中国“党国”体制的形成
“党国”体制发仞于西方政党政治理念在晚清民初中国政坛的传播,孙中山基于现实利益考虑而对苏俄以党统政体制的推崇及由此产生的“党治”理念,初试于广州国民政府时期的政治实践,成熟于国民党全国执政的南京政府时期。
1905年,中国现代史上第一个革命政党——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是由孙中山领导和组织的海外中国人为主的全国性的革命政党。孙中山为其总理,黄兴为副总理。
1912年8月在宋教仁的组织下,同盟会与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和共和实进会联合在北京成立国民党,孙中山为理事长,宋教仁为代理事长,并在民初国会选举中获得大胜。孙中山甚至认为英美式政党政治已在中国展开,其治国理念明确“以英、美先进国之[为]模范”,政党政治“一以养成多数者政治上之智识,而使人民有对于政治上之兴味;二组织政党内阁,直行其政策;三监督或左右政府,以使政治之不溢乎正轨”,显然,此时的孙中山主张多党制而不是“一党治国”,国民党的组成及活动也仿效欧美的政党模式。然而,在与袁世凯倡行假共和、真专制的对垒中,国会第一大党的国民党被宣布非法,多党制为基础的代议制被弃之如敝履。民国初年中国政治体制的变异,使心仪欧美代议制的孙中山大受震动。此后,军阀统治代替了民主共和,中国陷入军阀混战之中,人民深受其害。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列宁领导布尔什维克党创立无产阶级专政体系。1922年底,俄共(布)一党独存和专政的局面形成,党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国家管理模式同时确定。苏俄式“党国”体制的基本特征是:在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机构各级苏维埃外,另外建立起一整套党的组织管理机构,形成了党组织与行政机构共同分治公共权力的双重管理体系。
成功领导了一场中心城市暴动、全国响应并迅速夺权革命的布尔什维克党,强烈吸引着处于革命激进主义思潮中的孙中山和知识分子群体,此后的中国社会深受苏俄的影响。1918年,孙中山即表示希望“中俄两党团结共同奋斗”。1921年,孙中山正式提出了“以党治国”的概念。1922年1月,他明确表示:“法美共和国皆旧式的,今日唯俄国为新式的;吾人今日当造成一最新式的共和国。”在比较中俄两国革命的效果后他又指出:“此后欲以党治国,应效法俄人。”1924年孙中山提出:“我党今后之革命,非以俄为师,断无成就。”并在“关于组织国民政府的说明”中阐明:“现尚有一事可为我们模范,即俄国完全以党治国,比英、美、法之政党,握权更进一步;可见俄之革命”,“其能成功,即因其将党放在国上”;我们“应重新组织,把党放在国上”。
随着苏俄及共产国际对孙中山政治与军事援助的增加,以现实政治利益为出发点的孙中山,先后派蒋介石等人出访苏俄,在政治理念上基本抛弃了西方政党模式,仿效苏共的形式改组国民党,并且委派蒋介石等组建党军(即后来的国民革命军)。
孙中山基于西方政党政治理念及苏俄“党国”体制的影响而形成的一套中国特色的党制理念,为后来的国民党体制奠定了理论基础。它以“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为核心,以“主义治国”为理念,以“党国”体制为模式,以“党政双轨制”为基本形态,以“还政于民”为根本目的。
孙中山“以党治国”的理念具体包括如下内容:一、中国国民党是各个革命阶级的联盟;二、改组后,党的组织原则袭用联共(布)的民主集权制原则和组织制度,增加了党内民主性,权力主要集中在各级党组织;国民党总理拥有对决议的最后决定权;三、以党统政是“以党治国”理念的核心;四、“以党治国”的基本要求,是要把党的意识形态如三民主义理论作为国家的根本原则,置于与宪法同样的最高地位,“并不是用本党的党员治国,是用本党的主义治国”。五、孙中山提出了“权能分治”“五权分立”的理念,目的在于防止专制独裁现象的发生。六、将整个国民革命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分别实行“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训政”时期由国民党担负“训导”国民行使“政权”的责任,并强调其最终目的是还政于民。
孙中山的“以党治国”理念,对广州、武汉国民政府时期“党国”体制的初创以及南京国民政府“党国”体制的成熟,均产生了重大影响。
1925年广州国民政府初步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党国”体制。该年6月,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决议组建广州国民政府,规定国民政府必须在中国国民党的指导和监督下掌管全国政务,国民政府是国民党的行政和执行机关,必须符合国民党的基本政纲和每一时期的具体政策。“党国”由此而来。同年7月1日成立的广州国民政府,是在原广州大元帅府的基础上创建的,是早在1924年1月国民党“一大”上决定建立的新式“党治”政权。因此,广州国民政府不是对南京临时政府体制的继承,而是对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的实践,是中国现代政治制度的巨大转折。
孙中山“以俄为师”、“以党治国”的思想,为蒋介石后来实行专制独裁开辟了道路。1926年6月,蒋介石在黄埔军校发表演讲说:“俄国革命之所以迅速成功,就是社会民主党从克伦斯基手里拿到了政权……什么东西都由他一党来定夺,像这样的革命,方真是可以成功的革命……中国要革命,也要一切势力集中,学俄国革命的办法,革命非由一党专政和专制是不行的。”
1928年蒋介石主政南京国民政府后,国民党迅即通过并实施《训政纲领》,规定“中华民国于训政期间,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时,以政权付托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之。”国民党总揽了一切权力。此为国民党以党代政、“以党治国”的正式开始。党国体制的核心在于,作为执政的国民党,以党的意识形态作为治国的基本原则,以“党政双轨制”的权利管理体系作为从上到下的运转方式。“党国” 体制形成了中国现代政治制度及其运作模式的重大变革。从1929年到1931年,又进一步确立了蒋介石的独裁地位,这就是蒋介石实行“党权高于一切”、“一个党、一个主义、 一个领袖”专政的由来。
为了维护政府的合法性,孙中山的继承者更加强调“党国”体制并力求彻底的推行。据国民党广东省党部的请求,国民政府决定:“嗣后对于任用人员,文职委任以上,武职尉官以上,务以本党党员为准,不必以特种条件限制”。这一规定,显然并不满足于孙中山的“用本党的主义治国”,而是朝着“党员治国”的方向大步跨进的。由于国民党确立“党治”原则为政治体制的核心,并通过各级党部的建立以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之权来体现“党权”的权威,党员又成为政府官员任职的先决条件的规定,无形中为各阶层、团体参与政治提供了明显的导向,也导致了吸收党员的滥化。由入党进而迈入权力管理阶层的升迁之路,使党组织成为连接国家与社会的独一无二的“升官”媒介。由此,“党国”的认同意识被不断强化,背离了孙中山生前所告诫的“以为要用党人做官,才算是以党治国,那种思想便是大错”的思想。
这一时期的许多规定,都强调了国民党的政治领导地位。但由于战乱环境的影响,蒋介石的“武人”出身和个人野心的膨胀,“党国”体制在具体的行政权力管理上逐渐远离了初衷,渐次形成了军权高度集中的事实,最终导致以军干政、以军治党的新军阀主义势力。
1938年4月国民党“临全大会”上蒋介石当选为国民党总裁,总裁既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主席,也是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大会还授权蒋介石“统一党政军之指挥,负抗战建国之大任。”至此,以军权起家的蒋介石,终于获得了党的领袖地位。此后,以军权主导的南京政府时期的“党国”体制,呈现出了与孙中山“以党治国”、五权宪法并力求“还政于民”思想的本质区别,其发展的走向是专制独裁的歧路——党政军一体化。总的来说,战时政治体制表现为高度集权,各项变动都是为了加强国民党对社会各方面的监控,将一切权力都集中于中央,最终集中于国民党总裁——蒋介石手中,突出“一个党”、“一个领袖”。
蒋介石建立的并不是真正的“党国”,而只是一个“党国”虚名下的另类“军国”,无论在国民党内部还是面对外界威胁,枪杆子永远比党组织更有效。党只是他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一面旗帜而已。蒋的实力首先来自于他的不断壮大的“中央军”,陈立夫兄弟操控的党机器只是蒋家王朝的一个配件。北伐战争并没有消灭军阀割据,只是以新军阀代替了旧军阀,“清共”又迫使共产党逃到农村,有样学样地拿起枪杆,成为党国的又一心腹大患。蒋介石也曾经努力试图学习曾国藩,效仿希特勒斯大林,但都没有成功。
抗战结束后,中共等各种政治力量的强大以及外部因素,有力地推动着国民党主导的“党国”体制的变革,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制宪国大”、“行宪国大”的举行,《中华民国宪法》的颁布,政府的改组等。但作为统治集团的国民党,缺少一种从“党国”体制走向“还政于民”的诚意与理念,不可能与其它政治力量分享政权,在孙中山作为手段的“党国”体制运作中,他们渐渐习惯于独有政治资源并视之为执政的终极目标。这自然引发了诸种政治势力的反对,战痕累累的中国被迫再次走入战火硝烟。
“以党治国”是国民党政权留给中国政治最大的贻害。中国没有“民主”,只有“党主”。国民党统治大陆时期的“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现象曾遭到共产党的激烈抨击。刘少奇在1940年指出,一党专政“是国民党最大的错误,这是最违背民意与违反法律的”;他驳斥道,那种认为“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毒的造谣与污蔑”;刘少奇承诺,“共产党并不愿意包办政府,这也是包办不了的”,“共产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与目的外,没有其他的利益与目的”。1941年的《解放日报》载文指出:“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关键在于结束一党治国。”“此问题一日不解决,……所谓民主,无论推出何种花样,只有空有其名而已。”
可是,中共领导的政权有更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和权力集中、以党代政的特征。1931年11月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二条指出:“中华苏维埃所建立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中华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而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是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的。”如此鲜明地表明一部宪法的阶级界线,在中外宪政史实属罕见。1931年6月1日的《苏区中央局为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宣言》宣告:“苏维埃政权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工农民主专政。共产党是这个政权的领导者”;1934年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苏维埃建设决议案》也强调:“必须用力巩固苏维埃中的无产阶级领导……为着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领导,苏维埃首先必须坚决拥护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的领导”。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调整了政权性质及相关的政策法律,政权由工农民主专政转变为几个革命阶级联合的抗日民主专政,停止了推翻国民党的暴动政策和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的政策,边区政府变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地方政府,取消了工农兵代表大会,改设与国统区各级参议会名称、形式一致的边区参议会。
推翻国民党政权后,中共联合各民主党派于1949年9月召开了“新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新政协会议”实际上是一次制宪会议,《共同纲领》也是一部临时宪法。客观而历史地看,“新政协会议”及《共同纲领》是最具民主条件的一次历史机遇。当时,中共得到国民的拥戴,也承诺过要实行民主政治,其威望虽如日中天,但毕竟尚未形成“一柱擎天”的独大局面,党外人士的合作仍不可或缺。以梁淑溟的话来表达,正所谓“势”与“理”俱全。正是基于这样的情势,其他党派和民主人士得与中共平等协商、共同参与政权的创建,并在中共领导的政府里发挥实际作用。中央人民政府的主席是毛泽东,6名副主席中党外人士占2人(李济深、张澜);在56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党外人士有27人;政务院4位副总理中民主人士占1人(黄炎培);各部部长中民主人士占20位,达三分之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也是民主人士沈钧儒。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共产党领导、其他政党和阶层共同参与的“联合政府”,“共同纲领规定的政权性质,是一个由各阶级、各方面人士参加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这种局面若能健康发展,中国的民主宪政一定会少走许多弯路。
然而非常可惜的是,反映和确认多党合作基础的《共同纲领》很快就让位给1954年的宪法,作为“临时国会”的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后就被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取代。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与中共的分歧日益凸显,对共产党的批评指责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尖锐。
共产党开始感到这种体制的“不安全”。1952年10月刘少奇率中共代表团访问苏联,斯大林在会见刘少奇时指出,“为了驳斥国际上敌对势力对新中国的攻击和便于中国更好地开展建设事业”,中国应该尽快地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并提出了3点理由,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三点,即通过选举实现向一党政府转变,“如果人民选举的结果,当选者共产党员占大多数,你们就可以组织一党的政府。其他党派在选举中落选了,但你们在组织政府时可给其他党派以恩惠,这样对你们更好。”
当时,中共本有意改变《共同纲领》确定的多党合作的“精英协商”机制,但一时没有合适的办法,斯大林的制宪提议正合心意,于是经过一番紧锣密鼓的谋划和发动,制定宪法的大幕终于拉开。
表面上看,“五四宪法”的制定过程的确轰轰烈烈,宪法草案经历了3次全民大讨论,总共有1亿5千多万人参加,提出修改意见138万多条。然而,稍具会议常识的人都知道,如此众多的人提出那么纷杂的意见,往往互相反对或抵消,实际上不可能真正发挥讨论的作用。整个制宪过程更象是预先排演过的一次表演,其仪式上的意义显然远远大于实质意义,在表面热闹的背后真正的动机则被掩盖了起来。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五四宪法”实际上是实施了一次政治体制的转换:原来的联合政府被一党政府替代;“政治协商会议”由原来的“临时国会”变为咨议机构;原来民主人士占相当大比重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政务委员会被悉数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最高国务会议,但民主人士基本上被排除在外;国务院副总理中一个民主人士都没有,政府各部长中的民主人士也大幅度减少,留下来的只不过扮演被共产党“请客吃饭”的角色。这次制宪仪式无非是确认政治体制转换的合法性。无论后人如何颂扬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伟大意义,我们还是不无遗憾地看到,这部身披光环的宪法又一次成为“党争”的工具,党派利益再次战胜了宪政原则。
美国革命时潘恩就指出,宪法必须先于政府由人民制订,否则先成立的政府必定干预制宪,谋取“私利”。
国共两党都“以俄为师”,可中共的“以党治国”、“一党专政”,无论在理论与实践、广度与深度上都令国民党大为逊色。1949年6月30日,也就是中共建国前3个月,毛泽东在他的建国大纲“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表述了他的治国方略:“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毛泽东这个“集中到一点的经验”,发展了孙中山“以党治国”的思想。首先,提出了“专政”(独裁)的概念;其次,在“专政”概念之前的那几个限定词当中,实质性的内容是括号里的那几个字——“经过共产党”,有了这个“经过”,什么东西都被共产党收走了。“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人民民主”,就都成了空话。当时的中国人是看不清这些的。再次,将“一党专政”作为一个 “公式”,归结为“主要经验”和“主要纲领”,中共从此始终不渝。毛关于鉴别“香花”与“毒草”的“六条政治标准”(1957年),邓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79年)的说法,都把“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作为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
“党国”体制的核心原则是党的一元化领导,通过党委制党组制、党管干部制度、归口管理制度和双重领导制度得以全面实现。“多党合作制”的本质就是一党制。西方评论家将中共领导下的8个民主党派称为“卫星党”,这一比喻很说明问题,8个民主党派必须围着中共这个核心转,不可能脱离中共的领导控制而成为独立的政党。半个多世纪以来,民主党派作为被领导的团体,其荣辱沉浮全在中共股掌之中。“反右”、“文革”时期,他们饱受专政之苦;劫后再生,充其量仍是中共的“花瓶”而已。
帝制时代用科举制度将社会精英尽收嗀中,中共则以“入党做官”和“统一战线”吸收笼络一切社会精英为己所用并将其体制化,使其成为“党国”体制的维护者。
中共建立的“党国”体制源于“三个因素,一个是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延续;第二是战争年代军事共产主义的继承;第三是斯大林模式的移植。“三个因素加在一起,建立了一个党、政、经合一的、中央高度集权的、按行政层次(区划)、行政命令管理的体制模式,这种模式不能不带有强烈的封建宗法的特点”。
毛泽东创立的“党国”体制的实质内容是:1、一党专政,党国同构,以党代政;2、权力集中于中央和最高统治者个人;3、领导职务实行终身制,权力的转让以领导人指定的方式进行;4、政治权力不受宪法的约束和制衡;5、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控制着社会的所有方面。6、依靠政治动员的方式实现高度的社会参与;6、坚持“打天下,坐天下”原则,牢牢把握统治权。毛的“以党治国”、“全面专政”和“等级身份”、“等级产权”等思想,严重阻碍着中国的进步。
中国“党国”体制的弊端
孙中山创立民国,有了宪法,有了国会,但蒋介石强调一个党,一个领袖,党在宪法国会之上,领袖在党之上,还是专制独裁。毛泽东取代了蒋介石,各党各派、全国人民都希望毛泽东兑现延安时的民主诺言,成为中国的华盛顿,开民主国家新纪元。住进中南海,毛泽东变了脸,宣称他是“马克思+秦始皇”,而且比秦始皇还要厉害一百倍,成为不穿龙袍的皇帝。他设计的权力结构和政治制度是保证和不妨碍毛泽东乾纲独断的一种制度。
共产党未夺得政权时,它批评国民党是“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独裁政党;当它用暴力夺得国家机器之后,却比当年的国民党更加专制独裁。正如储安平当年所指出的那样:在国民党治下是“民主多与少”的问题;在共产党治下则是“民主有与无”的问题。全国从上到下,大小单位都要安排一个党员当头儿,搞的是“党天下”。中共的共产革命其实不过是新式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用毛泽东的话来说,无非是造反;造反的目的与张献忠、李自成亦大约相似,即“打天下、坐天下”;所以,“革命”也罢,造反也罢,其归宿依然是专制皇朝的新旧更。
国共的政治体制介于“君主”与“民主”之间,是由“君主”转向“民主”的过渡,姑且称之为“党主”体制。权力模式类似“君主”制,可以说是由“家天下”逐渐转变成“党天下”的形式。不同的是,现在不是血统式的传子而是政治上的一种传子制度,采用指定接班人的方式,这与民主国家由人民选定不同。“党权民授”和“君权神授”一样虚幻。如今,危机中的中共并无还政于民的打算,而国民党却早于1980年代就放弃了“以党治国”,兑现了当初“还政于民”的诺言。
一、“党国”体制导致权力的高度集中
孙中山的“以党治国”,蒋介石把它变成了“一个党,一个领袖”的专制独裁。毛泽东的“一党专政”,称之为“党的领导 ”或“党的绝对领导”、“党的一元化领导”。在实践上,中共的“一党专政”建立了一套严密的体制。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共产党牢牢地掌握控制立法、行政与司法大权。它比国民党“高明”之处在于,不但由中共党员在这些部门担任要职,而且还设立党的组织实施领导与监控(如各级人大中的党组,省、部、局中的党委,公检法中的党组等)。无论是行政区域内(省或市),还是机关、部门里,真正享有实权的是党委书记和党委。党垄断一切,无限制地占用国家资源。
毛泽东创造了以“党管一切”和“党国一体”为特征的“全能极权体制”。毛泽东说过,“工农商学兵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又说“东西南北中,党管一切”。党君临天下,毛泽东则成了“皇上”,拥有绝对权力,不受任何力量的制约而滥用权力;各级党的书记则是各自地盘里的“家长”。毛泽东创造的这种体制不仅仅是极权的,而且是全能的:党管立法,宪法成为虚设,人大成为党的橡皮图章;党管行政,政府成了党的“经济内阁”;党管司法,公检法变成了党的专政工具,任由党“无法无天”,制造大批冤假错案;党管军队,就把军队变成党的“党卫军”和“御林军”,只维护党和领袖的利益;党管教育,教育就成了为党培养“接班人”和“驯服工具”的手段,学校变成了向学生进行党化教育的基地;党管新闻,只许报道党的伟大、光荣、正确,媒体成为党的喉舌;党管社会团体,各社会团体便只能秉承党的意志,不能越雷池半步。
总之,在“党国”体制下,国家机器、其他党派、社会团体、媒体学校,无不成为共产党统治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毛泽东创造的这种“党国合一”制度让他自己为所欲为,而民众则生活在全方位控制的卑微状态下(专政机器辅之于户口制、单位制与公社化)。如果说斯大林是社会主义国家专制体制的始作俑者,毛泽东则是此制度的集大成者。历史上从来没有如此地垄断一个国家方方面面的各种权力,又如此全面地剥夺社会成员各项权利的独裁者或独裁党。
从社会生活的角度看,中共的专政比国民党的“以党治国”要严密得多。对于非政治活动的空间,国民党的统治是比较放任自流的,所以人们尚有自由空间,并非生活在密不透风的“铁桶”里。比如,国民党统治下是允许民办的自由媒体存在的,知识分子有一定的言论自由空间;在公立学校内教师的教学研究基本上是独立的,至于私立与教会学校就更自由了,政府并不去领导它们;文学艺术活动也基本上是自由的,国民党并不过多干预,作家、表演艺术家们可以自由结社、自由创作。而在中共的专权下,媒体、学校、文艺等领域,均为官方经办;为实现舆论一律,实行严密的新闻检查制度(由中共宣传部实施),动辄整肃媒体;不仅粗暴地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而且迫害异见人士,以言入罪。这样,一切民间活动都统辖在共产党的专政之下了,中共的专政无处不在、无所不为。党组织像人的神经脉络一样无孔不入,控制着党国的每一个基层细胞。
从一开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起,中共的“党国”建设得比国民党成功。中共成功地将党凌驾于政府、军队、议会、法院、社团和一切社会组织之上,凌驾于国家和法律之上,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才是真正的最高权力机关。号称以党领政的国民党在地方还是政府独大,党部只是小媳妇。而中共的党委则绝对高于政府,政府只是党委决策的具体执行机关。在西方传统中学术独立的大学里也实行书记校长的“两长制”。中共的军队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的武装集团,都是完全执行党的意志的暴力工具。政治委员和政治工作制度本是苏共的发明,但在中共这里才真正发扬光大,一直坚持到今天。甚至在非军队序列的公安、司法、城管、船舶等领域也有政委和政治部的设置。改革开放后,出于对“军队国家化”的抵抗与恐惧,中共一再强调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将思想政治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军队对中共统治具有特别的意义,指挥权因而由中共的最高领导直接掌握。在毛时代,除了毛以外,谁也不能真正控制军队;在邓时代,即便邓在政治局内没有任何职务,只要他仍然是控制军队的军委主席,他就是居于政治局之上的最高领导人。只要掌握军权,就可以号令全党。
二、“党国”体制势必使权力腐败不可遏制
1948年时出任中央大学教授的吴世昌,曾对国民党体制有一个如下的评价:“国民党之一党专政,无疑是模仿苏联的。不过国民党政纲规定训政以后有宪政,不像苏联的长期一党专政,是仍以民主政体为目的,训政不过是一段过程。但不幸这段过程太长,甜头太多,竟使它还没有走到目的地,便腐化起来。”
“一党专政”的权力是一种排斥制约的权力。权力导致腐败,高度集中的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国民党抗战时大发国难财,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就是有力的明证。国民党主导的“党国”体制,在理念及实践层面上都存在着先天性的困境,孙中山的“党治”原则中“以本党的主义治国”,在政治体制由传统向近代体制迈进的中国,不可能停留在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上,而“党员治国”的利益诱惑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党员“滥化”现象;“党政双轨制”在实践中也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党政两条系统的利益纷争,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激化了双方的矛盾。最为关键的是,“党国”体制对政治资源及物质利益的过度把持,必须会造就占据要津的既得利益集团,从而形成了体制改革尾大不掉的最大障碍,在渐渐淡忘“还政于民”的终极目标的同时成为政治腐化与社会动荡的根源。(江沛、迟晓静:《中国国民党“党国”体制述评》)
毛之后,政治运动平息,市场经济开启,但一党垄断权力的格局并未改变。“权力寻租”即权力与金钱的交易泛滥起来,许多掌权者都玩弄起“以权谋私”的把戏。中共所面临的危机反映在不断增加的干部腐败案例及不断扩大的干部腐败规模。2003年至2008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二审和再审刑事案件424万余件。在判处的罪犯中,原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4525人,同比上升77.52%。除了各级干部贪腐人数及规模扩大以外,另一个重要的趋势是“一把手”的贪腐现象越来越严重。在“一把手”贪腐的带领下,干部官员的集体贪腐也在扩大。从个人分散隐蔽的腐败到群体有组织的公开或半公开的腐败,从下层、中层官员的腐败到高官的腐败,从行政部门到司法部门的腐败,从官场的腐败到文教、学术、科技、卫生部门的腐败,从境内腐败到境外腐败…… 腐败不但普遍化、公开化,似乎也合法化了。
进入21世纪以来,在江泽民当朝后期及胡锦涛任内,权力腐败出现了一个值得研究的新特点,即对腐败分子与腐败势力的某种让步或容忍。这是中国的悲哀!之出现这种情况,一是因为高层在腐败势力面前拿不出有效惩治腐败的招数,二是需要依靠这支腐化了的官僚队伍来维护一党统治。如同19世纪的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描述沙皇俄国那样:“俄罗斯帝国的可悲情况就是这样。沙皇本人也没有权力反对那个官僚集团;他能把那个集团的任何一人放逐到西伯利亚,但是他不能脱离他们或者违反他们的意志而进行统治。”
腐败的总根源是“一党专政”,是“权力私有”,是俄共中央书记久加诺夫所说的“三垄断”:垄断真理,垄断权力,垄断利益。在党专政、党私有、党垄断的体制下,权力与腐败一体化了,执政党和政府机关可以肆无忌惮地腐败,因为他们不必面对竞争对手(反对党)的挑战与压力,没有优胜劣汰的更新机制,更没有权力的分立与制约,加上堵绝了新闻舆论的监督与批评,不许民众抗争或表达,也不让民间社团扮演协调与沟通的角色。在这种体制下,大大小小的权力持有者可以明目张胆、有持无恐地腐败,似乎腐败乃合情合理之事,不参与腐败倒是不识时务、别有用心了。入党—当官—发财成为许多投机分子获利的捷径。
如果不能跨出朝向制度化“权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的政治改革,则中共党国体制的“软纪律约束”现象将无法改变,腐败与滥权必然继续扩大。任何企图在既有党国体制内部硬化“软纪律约束”的改革努力,都可能因为与“民主集中制”之下朝向“权力集中”的内在自然倾向相矛盾,而面临困境。“软纪律约束”作为中共党国体制朝向民主转型的一项不利因素。
三、“党国”体制导致行政成本倍增
“党政双轨制”的管理体系作为从上到下的运转方式,各级党部(国民党)、党委(共产党)分别与等级行政系统相对应,形成了对行政权力的多级双重管理体制。由于理念与利益的分化,由于党、政两条管理系统并存且关系滞碍而导致行政成本倍增,成为中国现代政治制度的一大顽症。纳税人同时负担党和政府两套庞大班子的运转成本,其负担无疑比历代王朝重的多。
苏联、东欧共产党的干部在各部门任职往往排名在第四、五位,而且工资皆由党费开支。中共党的干部在各部门都是“一把手”,而且工资皆由国库开支。1987年讨论政治改革时,薄一波说,“政协召开,毛主席让民主党派上了一个大当。毛说:今后各党派都不用筹措费用了,一律由国库开支。民主党派都很高兴。可他们的费用连共产党的百分之一都不到,干什么也都得看我们脸色了。”党库通国库,党的机关列入国家行政编制,党的工作人员也算公务员,这在地球的其它地方是旷世奇闻。
作为一个政治组织,党的活动经费只能来源于党产收入、党员缴纳的党费和社会捐款。党的经费必须与国家财政划清界限,不能占用国家预算公款一分一厘。世界各国鲜有例外。中共以执政身份,自视党即政府,党即国家,把党的权力凌驾于政府之上,在经费开支上党政不分,完全依赖国家财政拨款,国库形同党的钱匣。党基于政治目的对其他国家广施经济援助,大把撒钱,搞折本生意,滥用民脂民膏为自己涂脂抹粉,而纳税人一无所知。
中国的公务员队伍已经是世界上最庞大的,在1000万人以上,加上其它各类吃财政的人员,据估算超过了6000万人。这在一个13亿人口的国家,等于22个人就要“供养”1个人(美国和日本分别为100人和250人供养1人)!东京人口1300万,GDP1.1万亿美元,只有“市领导”7人——1名市长,4名副市长,1名议长,1名副议长;纽约人口1800万,GDP2.6万亿美元,只有“市领导”6人——1名市长,3名副市长,一名议长,一名副议长。而中国官员队伍浩浩荡荡,铁岭市人口300万,GDP46亿美元,但是“市领导”却有41名(是东京和纽约的6倍),市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常委11名,市政府市长1名、副市长9名、市长助理3名,人大主任1名,副主任7名,政协主席1名,副主席8名。市政府还有20名处级副秘书长,平均每个市长配备了两个秘书长!
人民官员冗员过多实际上是一种腐败和犯罪。庞大的队伍必然需要庞大的开支,资料显示,从1980到2003年,中国行政管理支出由75.53亿元增加到4691.26亿元,增长62.1倍,是各类支出中上升最快的。从1978年到2004年,财政收入增加了23.3倍,行政支出增加却高达80倍。2006年党政机关支出达七千亿元,占当年全国税收20%左右(日本的这项比率是2.8%,欧盟各国是3~4%)。中国党政机关人员编制与开支规模,稳居世界之首。如果把官员挥霍浪费、中饱私囊、公款豪赌、嫖娼等方面算进去,数字是惊人的。所以,有人称中国政府是世界上“最昂贵的政府”。
国家审计署近年来发现,被审计的政府各部门乱花钱、暗花钱、突击花钱的现象很普遍。公车消费、公款吃喝玩乐、公费出国三种陋习屡禁不止、愈演愈烈。据中央党校《学习时报》第326 期报导:2004年我国公车消费财政资源4085亿元,干部公费出国消耗财政费用达3000亿元,全国一年的公款吃喝在2000亿元以上,三者相加总数高达9000亿元以上,几乎接近于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当年的财政收入是3万亿元)。这是全国义务教育经费总和的好几倍,也是国家对整个农业投资的好几倍。
四、“党国”体制压制了社会创造力
反右、文革等一次次运动,长期的政治高压与恐惧,人们不断受到“爱党才是爱国”,反党便是反华(叛国)的蛊惑,慢慢也就习惯于党国不分了。为了苟活下去,努力扮演奴才角色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奴才们还树立起他们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以为后进者仿效,中国人的国民性在这种体制下整体地堕落了,不敢想,不敢说,不敢做,明哲保身,因循守旧,个人没有了个性与创造力,社会失去了活力与动力,国家自主创新难以实现。
现代民众亲身体验了“网络警察无孔不入,安全密探随处监视,恶警城管横行霸道,百姓蒙冤无处申诉”这种中国特色的专制恐怖。中国的全能主义集权体制正朝着全面法西斯化警察国家的方向演变!正是在这种状态下,中国正堕落为“物欲横流、道德沦落”的社会。有人形象地描述中国的现状是“新五子登科”:“才子开路,太子发财,公子喝汤,婊子卖肉,骗子横行”。
中国实行几十年公有制的结果,国家(党)占有了绝大部分资源,包括自然、经济、文化和政治资源。据统计,中国现在差不多有76%的资产性财富还是掌握在国家(党)的手里,只有大概四分之一的资产性财富在民间。党政官员们可以为所欲为地公费消费(如公车、吃喝、旅游乃至嫖娼、赌博),并拥有种种特权和垄断行业,造成了社会的不公平,严重地挤压了平民百姓的生存发展空间。
党政机关的垄断和一些垄断行业的长期大量存在,严重地压制了公民的创业发展和民间组织的成长。这些垄断不仅是那些服务态度差、霸气十足的电信、金融、电力、供水等部门,而且出现在官商学“精英”们联手对房地产、能源、媒体等领域的垄断。最富有经济活力最能解决就业的民营企业不能进入许多行业,如交通、电讯、石油和军工等,而这些行业恰恰是国民经济中的重镇。
胡耀邦在“文革”中苦读马恩全集和各种经典,使他成为最能领会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真谛的中共最高领导人。他以无人能及的魄力纠正、平反了毛泽东、邓小平等人在历次运动中造成的三百多万件冤假错案,使受牵连的两千万人恢复名誉;他以无所畏惧的勇气使在历次运动中受尽屈辱的“地富反坏右”及其亲人子弟共上亿人脱离苦海,摆脱了“贱民”身份;他冲破阻力组织“真理标准”、“生产目的”、“人民主人”的讨论,一次次冲决极左的罗网;他不断批评“家长制”、“一言堂”、“假大空”,肯定“人权、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的普世价值,提倡文学艺术自由、言论自由、民主选举,保护“西单民主墙”和思想解放的知识分子。他支持赵紫阳、万里推行的农村改革,使八亿农民摆脱了“绑着穷”的窘困境地。难怪他病逝时,上千万人奔走呼号为他哀悼。可惜这样明智的领导人却成为共产党的“另类”,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因而有人讽刺中共控制下的中国社会是优败劣胜的机制,是“劣币驱逐良币”。在压制社会创造力的同时,也在扼杀党的生命力。
五、“党国”体制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沉重灾难
蒋介石在20余年的大陆政权中为实行一党专制经历了两次内战。第一次是1927年至1937年,共10年;第二次是1946至1949年,共3年。第一次内战因日寇侵华被迫停止;第二次内战以全面惨败而划上句号。20年的一党专制给民族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灾难:社会陷于战乱,国家建设受阻,经济发展停滞,人民陷于贫困和战祸,甚至给日寇侵略以可乘之机。一党制固然不给各党发育壮大、活跃于政治舞台的机会,可以遏制多党的崛起,但也必定使坚持一党制的那个政党最后走上一条绝路。蒋介石勉强维持的20年的大陆政权是劳于一党制,也亡于一党制。
毛泽东在中共执政的前30年间,发动“反右”、“文革”等一波又一波的政治运动,开展一场接一场的“阶级斗争”,一次又一次地将国家和人民推向灾难的深渊,制造了8,300万冤魂、3千万件冤案、3亿多人受批斗,中华大地经历了亘古未有的浩劫,成为古今中外最大的暴政。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 几千万人非正常死亡不亚于人类历史上那些最大规模的战争所造成的死亡人数,也超过了有史记载的古今中外的一切其它饥荒。毛本人却不必承担任何后果和责任。
我们常说,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是“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种体制也可以集中力量办错事,还可以集中力量办坏事。而这些错事、坏事谁也纠正不了。权力越是集中,能量也就越大,控制范围也就越广,一旦误入歧途,后果不堪设想!而权力越大,后果就越严重,危害就越深远。
一个制度好不好,不是个理论问题,而是个实践问题。实践是检验真民主和假民主的唯一标准,关键是看能否减少制度成本和提高制度竞争力。这个制度不能阻止把五十多万知识分子打成右派,不能阻止公社化和大跃进的狂热,当文化大革命无法无天的法西斯暴行发生的时候,这个制度没有任何制约与抗衡。说这个制度在保障民主、保障人权、保卫宪法尊严方面,形同摆设,丝毫不起作用,难道不符合事实吗?(谢韬:《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党国”体制下国共的两次内战和“十年浩劫”,造成血流成河、生灵涂炭、家破人亡的民族悲剧,中国人民不应忘记。一党专制是一条绝路,这是历史的结论,20世纪中国政党史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在一个无神的时代,“党国”体制没有了任何制约,其走向就成为一个必须思索的问题。
重 建 共 和 国
中国在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经历了清朝帝国到北洋军阀的军国,再到国共两党的党国的长达一个世纪的艰难历程,人民倍受磨难。而建立起真正的“人民主权”的人民共和国,还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党国作为帝国的最高阶段,同时也是帝国的终结者,最后必然转型为民国,这是不以任何人主观愿望而转移的历史趋势。
1936年5月5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俗称《五五宪草》),标榜“还政于民”,国民党统治进入宪政时期。1946年11月召开了国民党一手包办的制宪国民大会,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透过这些宪法性文件和法律,国民党政权披着“宪政”的外衣,实行更为隐蔽的“一党专制、个人独裁”的统治。
在一党专制体制内,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关于人民民主和公民权利的规定必然流于形式,走向空泛化乃至虚伪化,宪法本身也必然日益工具化、御用化。事实上,从1949年9月的《共同纲领》到后来于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颁布的四部宪法,均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不容动摇。一党挟持下的“宪法”非但构不成对权力的制约(日益腐败),反倒给一党专制提供了合法性根据。
号称“最高权力机关”的人大,却要受党的领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却确认了党的法定“核心”地位。于是乎人大沦为了“橡皮图章”、“表决机器”。北洋的国会议员还有造党毁党的权利,国民党的国大代表还有抬棺材抗议的自由,到中共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连不举手的自由都很难了,本应为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候选人却由中共指定。又不许竞选,选民根本不认识代表,故而选上的都是干部和模范,绝不能真正代表选民。党权领导并干涉立法、行政、司法。在这种体制下,各部门都是秉承党的意志,不可能有什么“制衡”可言。
对于中国现在制度上的问题,邓小平是深有感触的,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指出:“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象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可惜的是,他虽然也认识到这一点,却没有解决好这一问题,教训同样是深刻的。
马克思说:“人创造什么样的环境,环境就会造就出什么样的人”。中国的制度环境只要一天没有人权保障、自由保障、财产保障、民主保障、公平保障和法治保障,只要仍然排斥人类主流社会的共同价值,仍然信奉毛的“四个创造”和邓的“四个坚持”,那么,不管给它涂抹上什么油彩,“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仍然是专制统治的当代变异。(陈一谘:《中国改革三十年祭》)
《现代汉语词典》对“政党”的解释是:“代表某个阶级、阶层或集团,并为实现其利益而进行斗争的政治组织。”政党本身只是一个政治组织,并不具有行政职能与法律权力。只能对党内成员有指挥或约束作用,无权干预党外的公民。政党执政,只能通过进入各级政府机构的党员贯彻党的意图,实践党的方针政策。党组织本身没有资格以党的名义指手划脚,发号施令,滥用权力施于人民。把党置于国家和人民之上,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党政关系问题,说到底是个“民选政府”还是“一党政府”的问题,决不是“党政分不分开”的问题。所谓“党政分开”其实是个伪命题。前苏联及东欧诸国,其党政模式与现在中国践行的党政模式属同宗同类;民主化之后,这些国家摆脱了“一党专政”的党政模式,旧模式的种种弊端也随之消散。由此可见,在维持现行“党国”体制的前提下,企图消除这一体制所衍生的各种弊端,诸般努力都将是徒劳的。同样,党内民主不能代替也无法实现宪政民主,党国体制无法通过派系斗争为自己获得统治合法性,因为它缺少选举竞争和自由选举。
巴黎公社所采取的原则只是一些很简单的措施:用普选制选出的代表去代替先前的官吏;只发给他们普通工人的工资;可以随时撤换他们;废除常备军等等。在马克思看来,这些措施意味着对于国家机器的根本改造,它不但“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的口号”,而且也“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
1975年,西班牙历经36年佛朗哥法西斯统治后,年仅37岁的胡安•卡洛斯登上国王之位。他审时度势,顺应民主化潮流,毅然放弃党禁,让流亡海外的社会党、共产党都回国参加竞选,西班牙由此跃入现代民主国家的行列。南非长期实行南非国大党一党专制统治,黑人备受迫害。1989年德克勒克担任总统后,废除党禁,释放非洲国民大会领袖曼德拉。1994年举行了不分种族的多党竞选,曼德拉当选副总统,后又任总统,南非从此由一党专政和平地过渡到多党民主。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西班牙、南非所发生的民主化转轨也同样会在中国出现。
在台湾,中共的“一党专政”当然找不到多少支持者;“民主统一”则在海峡两岸都具有很大的号召力,大陆民众企盼民主久矣。民主与专制,哪个代表先进文化?和平与武力,何者符合人民的意愿?这是一目了然的。倘若中共言行一致,实践自己的诺言,就应当接受“民主统一”、“和平统一”的路线,放弃“一党专政”与“武力攻台”。如此则两岸能尽快统一,大陆亦会走上民主化的大道。(应克复:《中国大陆政党制度及其展望》)
“党国”体制不符合共和国民主、平等、自由之精髓。日益多元化的社会要求政治体制创新,政党逐步还权于国家与社会,是一个现代社会日益成长与成熟的过程。转型能否成功就在于新的制度体系能否真正成长,培育现代政府体系是否成功。中国改革最大的风险来自于“党国”体制的适应性调整对改革本身的侵蚀作用,改革在某种程度上的成功可能延缓“党国”体制的转型进程,而仅仅成为“党国”体制再生产链条上的一个环节。
中国“宪法之父”张君劢早在1920年代评论苏联共产主义的实践时就指出:“政府的基础,一定要能肯定个人与自由,假如苏维埃的政治制度俨然鄙视他人,剥夺他人的自由,那么我们以苏维埃为理想,尽力推动共产,不啻是把独裁视为最佳计划,教人民崇拜偶像,把人民当成奴隶。”国共两党移植斯大林模式的苏联早已作古,现代中国政治制度只有脱胎换骨,才能获得新生。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普世价值和民心所向是国家发展的根本方向,是富有远见卓识政治家的行为准则。
中国制度转型的根本出路在于摆脱“党国”体制,切实实行宪政,还政于民,落实人民主权及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名副其实的人民共和国:各级官员真正由人民授权(通过民主选举),向人民负责,改变买官卖官、人身依附的封建陋习;实行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保护国家主权和人民利益,防止其成为结党营私、维护特权之工具;实现言论与新闻自由,表达人民意愿,发挥舆论监督功能,防治腐败;保障人权与民生,有效防止公权的扩张对人权的挤压,公权的滥用对民生的破坏。
宪政的目的就是要限制权力,防止腐败,保证权力为人民谋福利,而不能伤害人民。关键是解决好政府、政党、宪法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三者决不是三位一体的。宪法是至上的、最高的,宪法制约着政府的权力。政党要想进入政府,就必须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下,通过民主选举得到人民的认可。任何政党、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国家和法律之上。宪法必须对政府权力的来源,政党活动的界限,公民自由和权利(诸如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个人财产权)等基本问题作出符合人类文明的规定并付诸实施。
上世纪初,孙中山领导人民走向共和,主张平等、自由、博爱,有了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一个世纪过去了,共和国大厦仍需要中华儿女以博大的胸怀和非凡的智慧去重构,去完善,去实现百年来的理想追求!
重建共和国,实行宪政,是国泰民安的根本大计,是历史赋予现代中国人的伟大使命!
Email:nxz6666@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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