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习近平主席即将访美一封信
(博讯北京时间2017年3月31日 来稿)
习近平主席您好: 我父亲孙瑞金,母亲张玉秋,因揭发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官商勾结贪污腐败,而受到莒县当局的打击报复,和人身迫害。我父亲所举报的集体腐败案。是一个县检察院纪委不敢管,典型集体腐败案件(材料在县纪委,明细在莒县检察院,因为是一起集体腐败案件,办案人员迫于压力不敢再查)。 关于我父亲孙瑞金和母亲张玉秋他们身陷囹圄,且法院所有非法指控是莒县个别公权官员选择性办案且断章取义,片面执法造成的。 我家所涉房产土地,开发商和政府违法无任何正规手续,无视国法仅凭一个村官一个协议未达成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就把黄金地段同等价为208万每亩的,70亩地送给开发商用于营利性开发(证据协议在社区,我父亲孙瑞金有录音)。针对莒县荣府地块的强抢与维权,而产生的事件,开放商和莒县政府为了暴力强夺土地成功,把我父亲关进看守所后暴力强拆我家房屋,把我父亲关押在审讯室内威胁逼迫恐吓逼迫我父亲签字。试问:一个民事补偿协议为何要在,审讯室内威胁逼迫恐吓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在威逼恐吓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署的合同应是无效合同。 官员违法,将暴力强加于民,我父母被迫合法上访上级领导不管,诉到莒县法院,法院不受理诉到中院不受理,试问我们还有那条路可以让我们维权。 开发商在强拆我们的房屋,强抢我们的土地期间,我父亲40次报警,110警方无一人一车出警制止开发商的违法暴力行为。而开发商一次报警就把我父母等几十人现场抓捕,拘捕入狱,送上法庭。强盗反而有理,受害方成了罪犯。这是一场错位的审判不对称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与法律在我们身边黯然失色。国家法律在莒县官员和开发商面前形同废纸。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前必须具备了五个条件。在我们身上一个不具备,我们申请公开我们家所涉及地块流转信息,申请辗转到国土资源局,历经二年得到的答复是这方面信息不存在属非法流转土地,说白了就是强强农民土地。再问:三个国发五条不具备而我们的土地是如何转为国土的?三个国法五条是习近平主席与李克强总理上任以来为百姓的合法权免于受到侵害而签署发布的,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法律。 开发商贪官污吏官商勾结贪赃枉法,无视国家法律,藐视习近平书记与李克总理依法治国的号召与精神,至国家法律于不顾,在村民无任何知情与补偿的情况下,断路断电砌墙套院,强抢圈占,强拆房屋强毁庄稼。村民是弱势群体,在没有办法的前提下,只好站在自己的土地上守护,自始至终没有一个官员出面与村民对话。村民只好树上标牌上写到“拿出合法手续尽管开工”,这样最简单质朴的要求,莒县官员无一人肯出面谈话,寒冬腊月天寒地冻冰天雪地,等来的不是政府的积极对话,而是维权现场的非法抓捕,我父母和村民唯一的精神支柱:“国家法律”在开发商和莒县政府面前轰然倒塌,国家法律法规,在他们面前如同儿戏。我们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国家法律的尊呀和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利却遭到了沉重的打击,法律的贯彻与执行在莒县遇到了挫败。 宪法和法律,作为国家的基石,不允许任何人和团体个人亵渎破坏,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有权利维护国家法的尊严。请问:村民只是站在自己的被抢的土地上,要求开发商公开征地拆迁征地的合法手续。我们错在哪里?国家拆迁安置五条又是错在了哪里?如果法律没错和有效,我们的罪又在哪里从何而来?如果国家拆迁安置国五条是错的,那习近平主席就是错的,李克强总理就是错的,难道对的是莒县部分腐败的领导和开发商,而且到现场维权的当事人之前没有得到补偿的。抓捕后部分村民得到了巨额补偿,而唯独将我父亲孙瑞金母亲张玉秋被送上法庭违法判刑。法律公平何在?天理何在?受到审判的应该是官商勾结的贪官败分子而不是维护法律的我的父亲母亲。 2017年4月6日到7日习主席要和美国总统川普在佛罗里达州(mar-a-lago)庄园进行会晤,我将前往拦截习主席的车队,当面将我家的冤屈递呈给习近平主席,之前之前多次遭到莒县政府官员和日照是农业银行行长王忠营的哄骗,这次我已经飞往佛罗里达等待习主席。马永田李焕君能做到的事情我肯定可以做到,并且可以做的更好,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官员想给习主席难看,故意想在习主席访美期间故意制造事端,我只能以死冲向车队。做到血溅习主席的车队让习主席给一个说法,给我父母一个交代。 孙元鹏于佛罗里达州 2017年3月30日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本文只代表作者或者发稿团体的观点、立场) 393080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