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则鸣
有中国特色的四等公民制度
【博讯8月04日消息】 一等公民是国家干部,吃穿住行政府包,生死病死全都管。下岗了还能在岗工资,政府出钱支持上学深造。更重要的“吃”“喝”“嫖”“赌”有人买单,“金屋藏娇”有人鞍前马后。如果犯了“错误”,则贬为二等公民。 二等公民是城镇居民,政府只管基本生活费,下岗失业自已找出路。有一段时间,二等公民一但犯了罪,则被贬为三等公民。 三等公民是农民,生老病死,听天由命。呆在农村不出来叫落后,进城打工叫肓流,在城里找到了工作叫抢了城里人的饭碗。凡事与农民挂上关系,就是愚昧、落后、素质低。脑袋聪明的、幸运的,可以靠考上大学转为二等公民。做了英雄的,用转为二等公民、一等公民作为奖励。 四等公民黑户口,什么都没有。在中国,长在中国,但法律不承认。一旦在某地被公安抓住,失去人身自由,衩强制劳动一辈子都有可能。 那些为户藉制度辩护的专家、学者,总是想拼命否认这些活生生的现实,说中国的户藉制度是一种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歧视性。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是不是管理的需要?美国历史上的黑人歧视制度,是不是管理的需要?印尼歧视华人的原居民与非原居民制度,是不是管理的需要?这些专家、学者,一朝做了一等公民、二等公民,其贵族意识就膨胀了,连起码的良知也不要了。 (博讯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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