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灵福音》二十八:●确认(4)
(博讯200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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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确认
第二十五章 必须澄清一系列有关生命的知识
第二十六章 造命有时,过时不造
第二十七章 生命的本质和真正的载体是灵魂
★第二十八章 每个灵魂皆 上帝所造
第二十九章 肉体生死正是灵魂的转世轮回
第三十章 灵魂之永生或永死由末日审判决定
第三十一章 人与禽兽(畜)有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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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每个灵魂皆 上帝所造
显然,整个人类,每个人的灵魂,乃 上帝所造。所以, 上帝是我们共同的主、共同的父!
由于我们是在同一天为 上帝所造,所以,四海之内皆兄弟姐妹。
决不能将延续肉体的父母、祖宗,等同于创造生命本质和永久载体即灵魂的阿爸天父 上帝!
就生命的本质和真正载体灵魂而言,世间一切活物,包括人与人之间,不存在谁生谁的问题。为人父母,岂知自己的生理构造血型基因组合?倘无自知,何能造出他人?肉体尚且如此,完全是仰赖 上帝的创造而生育。何论灵与魂!
创造主父 神灵母,阴阳混元一体,乃称〔圣父〕。
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世人务须明白:肉体不过是灵魂的居所。不同的肉体乃是灵魂不同生不同世的居所。灵魂的居所——肉体,乃 上帝藉人的生身父母交合建构或称生育。
请注意,生身父母不自觉受命建造的,只是儿女今生今世灵魂所居的房舍。儿女原生灵命及其生身父母的灵命,也都同是阿爸天父 上帝所造。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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