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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时代的性道德观/周巨川
(博讯2006年3月05日)
    
    【三】“新创”一种共产主义理论,是解决当下中国一切问题的基础(第二部分)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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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目录
    一、共产主义时代的几个主要特征
    (一)“去家界”,社会成了所有人的家
    (二)共产主义时代的两性关系
    (三)共产主义时代的性道德观
    (四)个人所有与全社会所有合一
    (五)个人主义与全社会主义合一
    (六)人人享有充分民主、平等、自由权
    (七)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八)联合国升级为全球唯一政府
    二、提高共产主义觉悟之路:悟“道”
    三、共产主义道德观——爱一切人
    
    一、共产主义时代的几个主要特征
    (三)共产主义时代的性道德观
    
    问:我感觉,人类的性道德观应该有“绝对标准”,符合便是好的、对的,否则是坏的、错的,你说呢?
    答:大谬!人类的性道德观从来就无绝对标准,而是随时代变化而变化,这时代认为这样合乎道德,那时代又会认为反过来才合乎道德。
    
    问:这么有趣啊!那就请你详细讲讲,好吗?
    答:好吧。首先说,人活在世上,第一得谋生存,如果连活着都成问题,其它一切也就谈不上了。性需要,在人们心目中是居于生存需要之后的,因此,从古至今一个不变的规律是:人们的性观念始终是让位于人们的生存基础,被其决定并为其服务。
    
    问:最早期的人类有性道德观么?
    答:应该说没有。早期人类对性无任何节制,道德观无从谈起。
    
    问:人类从何时起有了性道德观?
    答:在人类早期,人们以大家庭的方式生存。人们之所以选定这种方式为生存基础,只因人类在单独生存能力上,和其他动物相比属于较弱的一种,如不聚在一起同甘苦、共患难,就难以对抗当时恶劣的环境,也就难以生存下去。
    
    大家庭时代在人类历史上延续了很久,其内部结构曾依次发生过如下变化:
      
    一、 最早有过对性关系毫无限制的阶段;
      
    二、 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的性关系被废止;
    
    三、 直系兄妹间的性关系被废止;
    
    四、旁系兄妹间的性关系也被废止(除非血缘超出五代。这种规定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仍在流行)。
    
    人们之所以愿意接受这种对个人性权利的制约,原因并非出自某种道德观,而是对生存需要的“迁就”,因为,越是和血
    缘关系较远的异性性交,越能创造出在体力和智力上更优越的后代,从而也就越能在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中占据上风。这里,“自然选择”起着作用,改变早的要优胜于改变晚的,后者要么被淘汰,要么被迫仿效,别无选择。
    
    由于人类把生存权放在了第一位,性权力就只好让步了。随着性行为规定的出现,性道德观也随之诞生了,符合规定的
    性行为“被认为”是道德的,否则是不道德的。
    
      问:原来性道德是“被认为”的啊?
      答:是的,合乎生存需要就合乎道德。
    
      问:那后来发生了什么变化?
      答:在这个历史阶段,由于性交关系的缘故,人们都只知其母而不能确切知其父,所以大家庭内世系亲属制按女系计算,
    财产也由女系亲属继承。
    
    “优生”的自然选择规律,最后将人们的性交关系定格在了无血亲关系(或血亲关系较远)的一男一女身上,小家庭出现了,原有的大家庭也就相应地变成了由多少不一的小家庭组成。 再后来,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大家庭的生存方式渐渐失去了存在价值,最终为小家庭所取代。这些前面已谈过,不多说了。
    
    生存基础变了,性观念也随之变了。小家庭的诞生,使人们的性观念发生了如下变化:
    
    一、在小家庭逐渐取代大家庭过程中,女性的性道德观曾有过一个渐变的过程,这个过程和目前社会性道德观的演变趋势恰好相反,即:目前有一种越来越认为婚外性关系道德的趋势,而那时则越来越倾向于认为婚外性关系不道德。原因是,随着人们的生存基础向小家庭的转变,性观念也随之变了,变得越来越否认婚外性关系的道德性。由此可见,性道德观不是恒定的,确是按“是否合乎生存基础”来确定的。在这个过程的开始阶段,女性曾因自己由大众的妻子转变为单纯是丈夫的妻子而“内疚”。为了“赎罪”,便采取在一定条件下义务献身给其他男子的办法来减轻负罪感。由于越来越认为这种做法不道德,因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献身”变得越来越轻。大致过程如下:
    
    1、已婚的妇人,要到宗庙场所住上时日,做义务献身(所得的钱归宗庙财库);
    
    2、后来转变为只有未婚姑娘才做这种献身;
    
    3、由开始的时间长达几年,逐渐减少到一年一天;
    
    4、由不加区别地献身于任何人,到只献身于某些一定的人;
    
    5、仅在结婚时献身给参加婚礼的亲属(远亲)、朋友;新郎按次序是最后一个;
    
    6、仅在结婚时,由担任公职的人(部落或氏族的头目)行使初夜权。
    
    最初认为道德的事,变成了不道德。再后来,参加婚礼者就只有“闹洞房”的份了。
    
    二、小家庭确立后,发生了财产继承权由女方到男方的转移,其原因大致有三:
    
    1、性关系的确定,使人们能确切知道父亲为谁了;
    
    2、男人逐渐在家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3、男人天生体力强健,自然是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既然财富主要是男方创造的,也理应由男方支配财产继承权。
    
    按母系继承制,女儿留在家中并继承财产,男儿“外嫁”他方。进入小家庭时代后,男人在家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确立了男儿在家继承财产,女儿外嫁的制度。
    
    母系继承制被废除了,女人从此在家中变得毫无地位,沦为了丈夫淫欲的奴隶、生孩子的工具。
    
    世系制度改为按男方计算,家庭财产也改为由男性子女继承,而孩子又只有女人能生,女方所生后代是否确是男方血脉,成了不容忽视的问题,由此,女人被男人越来越严厉地管制了起来,直至限制出门,处于半幽禁的地位;中国女人的“裹小脚”,也属男人管制女人的“绝招”之一,只是理由不便明说罢了。除了“物质方面的手段”,男人们还想方设法从精神上控制女人的性欲念,用“不知羞耻”、“大逆不道”等词汇来形容不守妇道的女人;用“好女不嫁二男”、“贞节烈女”等美好的字眼来称赞守妇道的女人。
    
    生存基础的演变,使女人不得不接受男人的性专制,长此以往,女人们慢慢形成了与之配套的性道德观,以抑制欲念、恪守“贞节”为荣。
    
    三、这是一个男人占尽优势的历史阶段,因此性观念的利益天平便向男性一方发生了大幅倾斜,名义上一夫一妻制,实际只对女人不对男人,男人只要有钱有势,就可以一夫多妻,女人则不能,因此,“贞节”是专为女性设计的性观念。
    
    四、在这段历史时期中,既认为女性应守贞节,又设娼妓为合法,其原因无非仍是男尊女卑,一切以满足男人的需要为准则。
    
    问:这么一来女人可惨了,再说这男人也真够“可恶”!不是吗?
    答:如果我们从“大历史观”看问题,无论好男人或是坏男人都会迫不得已这么做。
    
    问:难道就没有是非标准么?
    答:我们的老祖先很早就提出了“道”的概念。道是什么?通俗讲就是“道路”的意思,一切事物都按自己的“道路”发展、变化,符合了它就顺畅,逆之则不顺。“德”是我们老祖先专为人设计的概念,大意是说:符合道者为有德,逆之为无德。比如有句古话所云: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有德者得之,无德者失之。这里的有德,指顺应了历史发展的道,无德指逆了历史发展的道。在性道德观问题上也是如此。对人类来说,生存是第一位的,性可多可少,甚至可有可无,如首先考虑性而不顾生存需要,就可能什么也得不到了。性需要一定要服从生存需要,这就是大自然给人们的性观念划定的道,符合者为有德,逆之为无德。
    
    在原始时代,世系制按母系计算,家庭财产也由母亲的女儿继承,女方就无需要求男方“贞节”,因女儿由母亲所生,而母亲是决不会认错女儿的,所以男人无论和谁发生性关系(当然不能超出规定允许范围),都危及不到生存基础,因而不算“失德”。同样的问题到了世系制按男系计算的父权制小家庭时代,女人一旦生个“野种”,家庭财产就会统统归了他人,从而危及到了生存基础,所以,在父权制小家庭时代,男人要求女人贞节,是道要求必须这样做的,违反了就是失德,可恶与否就谈不到了。
    
    问:历史常常令人无奈,不是么?
    答:是啊,历史就是历史,它该怎样就会怎样,由不得人啊!
    
    问:这种令女人倒霉的制度是由小家庭引起,是否也随小家庭的消失而消失?
    答:确是如此,小家庭时代的性道德观,建立在小家庭生存方式的基础之上,因此,也必将伴随着小家庭的消亡而消亡。
      
    问:那么,伴随着小家庭的消亡,人们的性道德观会发生什么变化?
    答:我们前面已讲了,当今的时代,正处于小家庭时代过渡到个人时代的转变过程中,差别仅仅是发达国家走得比较靠前,欠发达国家相对来说比较滞后,但总体趋势是一致的。在目前社会中,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小家庭的存在价值被削弱了,人们的性生活和生存基础的联系也日渐弱化,与其相对应的出现了一定数目的“松散型”家庭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家庭实际已成为“幌子”,或不过是快“招牌”而已,“包二奶”、“婚外情”、“换妻俱乐部”等等,是其具体表现形式。在这种家庭中,人们的性观念处于矛盾交织状态,或认为婚外性关系道德,或认为不道德,也或者是模棱两可、不知所以。
    
    坚定持“不婚”态度的人,目前在发达国家多些,在我国还属极个别。这些人已进化到了个人时代,由于生存基础变了,其性观念也就从根本上变了,变得和传统截然不同。想象一下,假如经漫长的发展,小家庭逐渐在全世界绝迹,全人类都已进入到了个人时代,那时人们的性观念会如何?根据以往规律推测,可能是如下情景:
    
    一、在小家庭时代,人们都抑制着自己的性欲念,尤其是女人,必须恪守贞节,以防止财产继承制度乱套,破坏了生存基础。在个人时代,人们都各自独立生存了,没有抑制性欲的因素了,性自由度应比现在大得多。那时,贞节这个概念已不存在,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凡是自愿的性行为,都是道德的;
    
    二、性病,是大自然对人们性自由的约束。这种约束恐怕会永远存在,因老的性病被制服又会出现新的,乃至无穷无尽。人类何时都需正视这种大自然对自己生存基础的威胁。那时,凡是健康的、有利于阻止性病蔓延的性行为,都是道德的,反之,是不道德的;
    
    三、在小家庭时代,人们得到性爱的机会不容易,因而急迫之时会出现强奸之类现象。在个人时代,人们性观念开放了,得到性爱相对容易些了,强奸之类的行为应会大大减少。强奸属于侵害行为,那时对其态度应会和现在一样,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违法的;
    
    四、在小家庭时代,卖淫基本上是一些穷苦人为谋生存而不得已。在个人时代,社会富足了,卖淫的理由不充足了,女人们会以此为耻、为不道德;
    
    五、在小家庭时代,女人们往往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委身于自己不爱的人。在个人时代,因生活困窘而委身他人的现象,应比现在少得多;
    
    六、在个人时代,由于人们不再以家庭为生存基础,性伴侣不再固定化,嫉妒一类的情感应比现在弱得多,也少得多。
    
    七、在小家庭时代,由于人们是为利益而选择组建家庭,因此其间的爱情必然都多多少少含有利益的成分,并被利益所左右,因此,家庭时代(也包括原始大家庭时代,因那时氏族间通婚,往往也是有利益关系纠缠其间)的婚姻,不可能以纯粹的爱情为基础。在个人时代,人们不再依赖家庭维持生存,婚姻也和各种利益脱离了关系,爱情变成了一种纯粹的欢娱和享受,所以在那时,爱情在婚姻中所占的比重将会比现在充分得多。
    
    人类的性行为多种多样,一下子也概括不全面,大致就说这些吧。总之,那时人们的性观念,应和现在有较大差别,由于不再和生存基础有联系,没有了必须对谁负责的问题,除了遵守社会为维护人民健康而做出的相关规定外,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性生活当“好玩的游戏”看待了。
    
    问:说到这,让我想起了目前的一些“美女作家”,她们好像就持这种观念,你说呢?
    答:差不多。历史常常和人开玩笑,往往一些当时看来“离经叛道”之人,被当作“异端”而口诛笔伐,但过后证明,她们往往是“历史的先驱”,回想一下当年追求自由恋爱之人,又何尝没被持包办婚姻立场的父母们看作“大逆不道”!同样的道理,在个人时代,由于人们的生存基础和我们目前时代不同,因而性道德观也不同,在今天我们看来道德的性关系,那时人们看来必然是不道德的;那时人们觉得道德的性关系,在我们今天看来也注定是不道德的,二者遵循的不是同一标准,在一起没法论短长。
    
    问:这么说来,美女作家们持的还是共产主义时代的性观念,是否应提倡?
    答:非也。美女作家现象,是社会由小家庭时代到个人时代转变过程中早早晚晚要出现的,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类似的人会越来越多,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尽管如此,但提倡大可不必。
    
    问:为何?
    答:社会按照自己特定的规律发展着。人们的生存基础,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不是想变就能变的,因此决定了人们的性观念也不是想变就能变的。当今的中国,生产力还不算太发达,绝大部分人还在以小家庭为生存基础,半依赖小家庭以及选择独立的人仍属于少数或极少数。这种经济现状,决定了我国人民的性观念,还将在较长时期里以传统的观念为主,其它为辅。这个格局不能改变,否则社会就会面临麻烦。
      
    世间万物都是自己就能找平衡的。比如一个人少了条腿,会柱拐或按条假腿;永动机不能永动,因它总能找到平衡并停下来。社会也一样,社会本身就会要求人们的观念和自己的物质基础相适应,以使自己不致失去平衡。
      
    当今的中国,高速的发展使得处在什么阶段的人都有了。处于不同阶段的人,必然都要营造适合自己生存的社会舆论空间,已使自己活得更加如鱼得水,这是人性的必然,说不上谁好谁坏。各种不同的观念都想谋求发展,相互间发生碰撞是不可避免的。通常这种矛盾冲突会由社会控制在一种相对有序状态,谁战胜谁,则由社会生产力发展决定。若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类似美女作家的人就会越来越多;若生产力逐年萎缩,传统观念就会越占上风。总之,观念的东西和物质基础需要和谐、统一,社会肌体的新陈代谢才能稳定进行,社会才能“正常存在”。
      
    假如出现了一位哲人,他创造一个谁也难以驳倒的理论体系,而他又偏偏支持处在观念冲突呈相对均衡状态中的矛盾的某一方,使得力量的对比发生了大幅倾斜,无论其出发点善恶与否,实际他都起了破坏作用,而且破坏的程度和这个哲人的能力大小成正比。比如现在,若哲人的参与使得美女作家类型的观念不恰当地占据了很大上风,就会使成千上万家庭破碎,众多的人失去生存基础;若相反,哲人帮助传统观念不恰当地占据了很大优势,又会使美女作家类型的人没有了生存空间,倍感压抑、倍受痛苦。
      
    我们的老祖先极其聪明、智慧,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悟出,哲人应当保持“无为”。所谓无为,是指:不要干预大自然中的事物,以免破坏了事物自然天成的运动秩序。
      
    若哲人对一切事物都绝对保持“旁观”态度,那么哲人就没任何用了,实际等于不存在了,这也难说是明智之举。那怎么办呢?我们的老祖先又提出了“有为”的概念。所谓有为,是指:哲人要站在“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立场上(若换今天语言,也可表达为:站在社会之外看社会;站在人类之外看人类。哲人也是人,肉体上固然做不到,但精神上却能做到),对世间万物作出全面、透彻的描述,以启发世人,帮助世人提升思想境界,以便更理智、更妥善地处理面临的问题,从而使哲人达到有为的目的。
      
    遵循先哲的教导,我本人对美女作家们的观念、传统观念或其他什么观念,都不持肯定或否定的态度,只是看作客观事物发展运动的必然规律。我的任务到何时也是:解释、解释、再解释。力求使人们看清,人类以往曾发生过什么,现在正在发生着什么,以及未来将会发生什么。透过这些解释,使人们能公正、客观地看待眼前发生的事,找出能使社会稳定、平衡发展的好办法。
    
    问:你的意思是说,大自然中的一切事物都有自己特定的规律,如果人为干预,即使好心有时也会做成坏事,对吗?
    答:是的。思想者不需要提倡什么,也不需要反对什么,只是致力于揭示并帮助人们认清规律就是了。
    
    问:这方面我提不出什么问题了。对了,记得我曾问过你,在共产主义时代,人们的住所都归谁所有,你还没回答,现在是否该说说了?
    答:好吧,我们在本章下一节——个人所有与全社会所有合一——接着谈。
    
    
    作者姓名:周巨川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北营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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