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子VS圣经》
(博讯2006年1月15日)
作者:木林
(博讯 boxun.com)
(编者按):远志明弟兄是中国学者,来美国后有机会听闻福音,决心接受耶稣基督作他的救主。他写了许多文章,经历之谈,深获读者特别是大陆来的学人所称许。不久前,他出版了《老子VS圣经》一书,把老子与圣经会通起来,引起了海外信徒的特别注意。究竟他的“心得”是否正确?本文作者漆弟兄多年来对与圣经及老子有深入的研究,他认为老子是一部中国哲学的学术著作,圣经乃是一部上帝的启示生命大道,性质不同,不能相提并论,会而不通。因为信息十分重要,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有更清楚更正确的认识。
去年底和今年(一九九八)初,相继在《海外校园》双月刊上,读到远志明先生讨论《老子》与《圣经》的文章(第26,27期),知道远氏出了一本名为《老子VS圣经》的书,引起了一读的兴趣。正好今年六月初,在台福神学院有一次“基督教美加巡回书展”,在参观时,看到远氏所著《老子VS圣经》与《老子原文与释文》二书在列,当即买了回来读。
经过将两书详细对照阅读之后,有相当沉重的感想。因《海外校园》是一份在海外发行流通很广的华文校园刊物,读者很多都是蒙恩信主不久的海外学人、家人和慕道者、福音朋友。远志明是海外校园的专任研究和作家,他的写作很受读者的青睐和重视。“宇宙光”在台湾、香港和远东华文基督教刊物中,也是一份很有历史和分量,深受知识份子看重的期刊,远志明的书,由它发行,其影响可想而知。
然而,在我读过这二书后,却发现远氏错把古哲老子当作上帝的先知了。因此,他的论点和结论对读者会产生相当的误导。当然,对于那些在圣经和真理上有清除认识的基督徒,不一定会有多少影响,因为他们已有清晰的分辨能力。
可是对那许多初信和慕道的,就不同了。远氏写二书的目的,原本是为着传福音,他想拉近中国人,尤其是传统的知识分子,与圣经和神之间的关系,他以为《老子》可以做这一座联系与沟通的桥梁。但是,恐怕《老子》这座未达彼岸的桥,会使走上去的人都掉下桥去。这是我们极不愿见到的。为此敢以一得之见撰写此文,指出问题所在,希望大家慎思。
远氏在《老子VS圣经》中陈述了三个主要论点,都是叫人相当吃惊的。他认为:
(一)《老子》中所论到的“道”,就是旧约圣经中所说的“神”,或“耶和华”。
(二)《老子》中所论到的“圣人”,就是预言了新约圣经中的基督耶稣。
(三)《老子》中所论及的“为道”或“修道”之法,与圣经中指示信徒的“灵修”之法雷同。
根据他的辩证内容,大体而言,读者会以为《老子》与《圣经》二者在思想上是相似的,在话语上是相通的,在教导上是一致的,二者之间似乎没有什麽不合、矛盾、冲突、不协调、不一致之处。若是果真如他所言,则老子岂不确能如他所说,可视为先知,视为东方的“弥赛亚”了?基督徒与道士岂不亦成为同门兄弟了?
许多读者对于《老子》与圣经,都不是很熟稔,就会信以为真,以后认为圣经与《老子》也就差不多了。读者若对圣经不甚清楚,当然就不会有什麽怀疑;读者若对《老子》很陌生,也不会有什么疑议,这些误解就会持续当真了,留给人错误的观念,诱导人走错方向。
因此,再次要提出几个观点,供读者参考。
一、《老子》与圣经相抵触矛盾之处甚多
远氏将其书定名为《老子VS圣经》。当然取这个书名,达到了引人注意的目的。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并且特别高抬了《老子》来与圣经平等。无形中亦是高举了其作者老子来与神相对。也许远氏不一定有这个存心和想法,但取这个书名,会产生这种果效则是很显然的。其实,《老子》只是一卷很短的书,虽然经后人分为八十一章,但每章不过三、五节,全书不过五千多字而已。圣经却是一部很大的书,总共有六十六卷,合计有一百多万言,其中三分之二的经卷,每卷都比《老子》长很多,如何适合比对呢?取这个书名对《老子》太夸张了,却太贬低圣经的分量。如果取其中一卷,例如以赛亚书,来相比对,或许勉强可说。其实,以赛亚书的六十六章,有四万六千字,比《老子》长九倍,内容和分量绝对比《老子》多很多,要两相比较都是相当困难的。
再者,远氏既将书名定为《老子VS圣经》,他在书中的内容重点和论述,却仅只作一半的工作,只叙述了他认为二者之间相似、相合、相通之处。对于二者的不合、抵触、矛盾之处,没有谈到。究竟作者远氏是认为这二者之间的差异不重要呢?基本上没有甚麽不合之处呢?还是作者尚未从另一方面去慎重研究思考过?我想,远弟兄如果作了逆向思考的话,或许会得到更全面性、更周全的看法,也许会大大改变它的结论。
读者们或许也希望远弟兄能再下功夫把《老子》与《圣经》的不同之处,另出一书来告诉大家。
过去曾有人以孔子和《四书》的思想去读圣经,又用圣经的言语去解《四书》,结果他们也得到圣经与儒家思想没有差异的结论。更有人曾以类似的方法,把儒、道、佛、圣经、可兰经都调在一起,而达到他们喧哗的“会通”境界。这种结果一点也不奇怪,因为他们是在去异求同,只提似乎相似的事,而不提不同之处,因此对他们来说,一切就相通了。这种相通是一种假象。
我的意思并非要故意强化两者的差异,凸显其间的矛盾。其实,圣经共有六十六卷,其作者不下四十余人,这些书卷和作者之间,难道没有差异吗?当然有!不仅有,而且彼此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然而,前人为甚麽仍然能将这六十六卷编在一起,合成一部圣经呢?认为它是彼此协调、相合,是互相补充的,合在一起能成为完整的一部书?现在的问题是:《老子》与这六十六卷有这种协调吗?有没有什么严重的不协调、不相合、不相容之处?这是我们读者都想要明确知道的。
其实,要作客观对比也并不难。虽然,圣经很厚,内容太多,但是,老子的《道德经》却并不多,只有八十一章。只要从头到尾,逐章审查《老子》那些话的观念和思想。凡与圣经的观念和思想不相合的,把它们一一列出来,我们立刻就会发现二者相去何等之远,差别何等的大。无论对宇宙、生命、社会、道德、律法、政治、教育、礼仪、对神、对人、对过去、对现在、对未来的判断、衡量、评价都截然不同,许多地方大相径庭。在《老子》全文八十一章中至少有四十多章是与圣经相矛盾的。看过了这些不同,再来结论,才会比较正确。然后,才知道相对于圣经,《老子》是一卷什么性质的书。
二、《老子》所言乃哲人之道,而非神的启示之道
任何一位稍微受过一点哲学教育的人,将《老子》全文五千字详细纵读之后,都会承认《老子》中所宣讲之道,是一种政治哲学家所发表的政治哲学之道;并不是一种由神所启示给人的教训。哲学是一种由思想家悟出来的道。老子经过长期思考,他从透视天地自然界的现象,对社会的观察,人性的剖析,和理性的推敲中,所构思综合归纳推演出来的道理,是一种不折不扣所谓社会政治的“哲学之道”。其中并没有神的成分,根本就没有论到神。甚至更可以说,老子是故意撇开了神的论点和命题,来谈的社会政治哲学,把《老子》当做信仰或神学著作来讨论,根本就错误了。
然而,圣经中先知们所传的启示之道,性质则全然不同,他们所传的都是从神所领受的话,是明白而直截了当的话,人一读就立刻把人带到一位令人生畏、肃然起敬,与世人截然不同而活生生的尊者面前,使人知道他就是神,就是主,使人知道是神在对人说话,是神对人的教训。
圣经中的先知,并非他们凭着自己有什么思想上的先见之明,而是他们受到一位超凡者的启示,让他们先看见了一些事,听到了启示者告诉他们一些话,或让他们知晓了一些将来要发生的事,并且那位超凡的启示者又命令或吩咐他们记下来,用言语或文字,传告给别的人。因此,先知所传的道,都是神的启示之道,叫人容易明白的道。使人无可推诿,绝不是玄而又玄的。
所以,当人读到或听到先知之道时,人所要面对的不只是先知而已,而更是要面对那位神,面对那位超越的启示者,叫人要作一个抉择;信或不信。信,不只是信先知所传之道,更是信那位超凡的启示者是神是主。不信也不只是不信先知的话,更是不信那些话是出于超凡的启示者,或根本不信有超凡启示者的存在。不是懂不懂的问题,而是信不信的问题。
现在我们举几个例子来比较,就知道其差别了。
例一:创世纪第一章一、三节。
“起初,神创造天地,......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这短短几句话,就清楚明白地说出了宇宙天地的来历。如果不知道甚麽是“神”,这两节就说了定义:神就是从起初创造了天和地的那位主宰。天地不是自生自灭或自然演化来的,而是神创造出来的,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他是超凡的大能者。这是一种启示的话,先知的话,没有甚麽哲理。人读了,信还是不信?信就是信有神,信神是天地的主宰。不信就是不信有神,不信天地是神创造的,不信天地有主宰。
例二:《老子》第一章第一—二节。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注:上列老子根据远弟兄采用版本。下同)
人一读这两节,马上就坠入五里雾中,叫人陷入思想的纠缠中。甚麽是道?甚麽是名?老子要讲道,还是要讲名?道与名有什么关系?甚麽又是常道、常名?这些话老子不解释(也许他曾解释给他的入门弟子过,可是他们没有传给后人了),就只好由后世的人自己猜测解读,或由某些明哲解给人听。不同的哲人,解成不同的结果。本来《老子》的话,乃是哲人的话,他自己就说玄而又玄,后来的哲士,又用各种不同的思维去解,彼此差别极大;并且后人所解读是否为《老子》原意,实在来说,没有人之道,只要解得言之成理就好了。这就是所谓哲人之道,是一种思想上的玄道。
再看下节:“无,名天地之始。”那么这无是否就是起初的意思,他和上一节的道或名有什么关系,是道?还是常道,是名?还是常名,或者是道又是名?是常道又是常名?“有,名万物之母。”引出来的问题更多。天地包括万物吗?如果包括,是否无就包括有,若是如此,无就是有,有就是无了。这与道和名,与常道常名又有什么关系?玄啊,玄之又玄啊!这些话究竟是谁讲的?是老子自己悟出来的,还是有更高的启示者要他讲的?谁是他的启示者,老子从来没有告诉人有更高的智者告诉他甚麽,俨然他自己就是最高的智者。这岂不是所有哲人之道的共同特征。如果后人妄加猜测他的启示者是神,神岂不是在跟人开玩笑,愚弄人。从圣经来看,神从来不作这样的事,不说这种玄话。神将明白的话告诉人,人尚且不愿知道,如果他说玄话,谁能明白呢?他还不如不说,免得落给人悖逆的藉口!
例三:出埃及记第三章十三—十五节
摩西对神说:“我到以色列人那里,对他们说:你们祖宗的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他们若问我说:他叫甚麽名字?我要对他们说甚麽呢?”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 神又对摩西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就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耶和华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这也是我的记念,直到万代。”
这一段是摩西记载他遇见神,受耶和华差遣的经过和对话情形,摩西把他的问题、神的答覆、和神对他的吩咐,都交代得清清楚楚,没有一点转动的影儿。是神自己说他是自有永有的;是神自己说他是他们祖宗的神,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也是神自己说耶和华是他的名,是他永远的记念,摩西只是忠忠实实的传话。这是先知的话。
例四:《老子》第二十五章一—七节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为大......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一章是《老子》论道的重要一章,在这一章中说出了“道”这名称是老子所起的,因为他并不知其名而勉强为之取名。道究竟是甚麽呢?他说是“有物混成”,意思是一团东西或实体在天地产生之前产生,独立不改,又周行不殆,为天地之母。既然先天地生,就不是无了,与第一章二节的话矛盾。这些话在逻辑上已经出了很大的问题。既说是有“物”混成,那“道”岂不也只是“物”而已。怪不得老子在论道时并无敬畏之意,他并不视道为有意识、有位格的主体,只是一种自然存在的原始之物而已。虽然,老子视“道”为大,就像天比地大,地比人大,他认道比天更大而已。小者对大者并不一定需要敬畏,就好像地对天无所谓敬畏,天对道也没有敬畏的问题,那么老子对“道”也就不在乎敬畏不敬畏了。同理,读这一章《老子》的人,会觉得需要敬畏道吗?会以为道是神吗?再者,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如果“法”是如远弟兄所谓的“法度”之意,则人要以地为法度,则人与道之间关系岂不太遥远了。或许中国人之拜土地公的观念,就是出于老子这段话的误导。根据这段话,人要拜地、拜天、拜道、拜自然,甚麽都拜。老子这段话初看起来,是顺乎自然,言之成理,这与今日或历代执无神论的人,理论是一致的,而实际上是大错特错了。老子根据他对自然界粗浅的观察和玄思默想,而自然以为悟出了天地间的大道理,因此说出这段话,他得意洋洋的说:“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言下之意,“大道”实在是他的发明,是他的创作了。所以,人敬“大道”还不如敬老子。老子言中的“大道”,绝对不是圣经中所启示的有位格、有尊严、能说、能听、能看、说有就有,命立就命,叫人肃然起敬,不敢怠慢,叫人遇见了就永世不能忘的神。哲人之道与先知之道的差别就在这里。
例五:撒迦利亚书第十二章一节
耶和华论以色列的默示:“铺张诸天,建立地基,造人里面之灵的耶和华说。”
先知撒迦利亚得到耶和华的默示,他记下了耶和华的这个称谓“铺张诸天,建立地基,造人里面之灵的耶和华。”这个称谓绝对不是撒迦利亚的发明,而是神给他的启示,他只是老老实实的记下来。一面来说,这似乎并不是一个新启示,因为早在创世纪第一章,神就已经启示人,他是创造天地万物,也是造人的神。天、地、人都是他的造物。因此,天、地、人都要遵行神为天、为地、为人所分别立定的法则。地不是去法天,地有地的运行法则,天有天的运行法则,人也有人所要遵行的法则。虽然人生活在地上,地只是他的生活空间,地并不是人的主人。神才是人的主,神也是天地的主。照着神的定规,人是地的主人,人要向神负责“治理这地”(创一28)。就好像人住在屋子里,屋子是他的活动空间,屋子并不是他的主人,他乃是屋子的主人。所以,前面说老子犯了大错的原因就在此。他的道是玄想之道,不是启示之道,所有正确的启示之道,都叫人看见、听见神,并且叫人知道真理。而所有哲人之道,玄想之道都可能犯有大错,因此都难免误导。决不是甚麽真理,仅仅是一种哲理。
另一方面,神对撒迦利亚这个称谓的启示,又是新启示,神要人再次看见,神是天地万有和人的创造主,而在神的眼光中,人的价值乃在于他的灵(神造人是有灵的人),神把人的灵看得与天地并重。人不要只把心思眼光,都集中于满足身体吃喝穿住外面肉身的需要上,人若不注意他里面的心灵,他就是自甘堕落,与畜类没有什么两样,是在作贱糟蹋自己。看哪,先知启示的道是何等不同!
例六:《老子》第四十二章一—二节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作者远弟兄将他在神学上学到的三一论,用来解释《老子》这一段自然论。结果,第一节中的四个“生”字,就有四种全然不同的解释,可能叫老子看了,也要大吃一惊,远超他所能想像。如果,圣经中的话,如此这般不严谨,随意由人自由私解,圣经早就被科学家、被世人所推翻否定了。其实,老子的话,是根据一种自然的推论——由简单而演变成复杂。这也就是“进化论”的基础;也是一切无神的自然演进论的基调。这是古今中外一切哲士,在撇开神的创造之外,所能推想出来的最高明的宇宙论。
第二节,“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也正与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辩证法——正反合的论调一致,被视为演进的规律和动力。哲人认为由简而繁,经由正反合顺序渐进达到维系与平衡,就是天地万物产生维系和演进的道理。而老子所谓的“道”,似乎就是那一个最原始、最基本、无以言喻的原始,不知是无,还是有,老子只得用玄而又玄的话来表达。那原始的一动之后,就一切开始了。以今天的话来说:“道就是那最原始的一爆”(Big Bang)。但在圣经中,从来不轻易的用那个“生”字,只有神能“从无变有”的生,和叫“死的复活”的生,也就是创造的生和新造的生。所有其他的生,则只限于各从其类的生,生理的生,没有所谓的进化或演进的生。
例七:约翰福音第一章一节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使徒约翰写福音书时,开宗明义的说这一段话,主要就是要破除当时一些受希腊哲学薰陶的人,对于“道”的一种迷思,要导正他们归向神,归向基督耶稣。当初使徒和信徒们把福音传到欧洲、希腊、罗马去时,他们接触到许多受过各种希腊哲学影响的人。那时正流行着许多哲学流派之道:苏格拉底的道、柏拉图的道、亚里斯多德的道、伊比鸠鲁的道、诺斯底的道......,许多人都在传讲他们自家那派的道。因此,许多人以为基督徒所传之道,也只是其中诸派之一。约翰一开始就告诉那些读他福音书的人,不论是已信主的,或尚未信主的,要他们知道:他所传的“道”乃是从太初就有的道,太初就与神同在的道,也就是“神”的道。换言之,他不是传甚麽历史上发展出来的道,也不是传甚麽人思想出来的道,他乃是传那位从亘古以来就有的“神”,神是比一切道更根本的道。约翰是要把人从所关心的“道”上一下子就直接了当的引到“神”身上。老实说,约翰的目的不是要传“道”,他乃是要传“神”。第一节最后一句“道就是神”,照约翰的原文乃是“神就是道”,他要人注意到他所传的道就是“神”。接着约翰就说,万物是藉着“他”造的,生命在“他”里头。这不就是对创世记第一章的呼应,“神”才是道吗?约翰所使用的代名词,都是有位格第三人称的代名词,不是无位格的中性代名词。而当时希腊的哲学家,对于“道”都是用中性代名词,约翰用第三人称代名词,乃是加强表明他所传的道,是一位有位格的生命主宰者。到了十四节,更说:“道成了肉身”——这就是指那位主耶稣。后面,约翰就不再多讲“道”了,他只讲神,只讲耶稣。在约翰看来,撇开了神和主耶稣,就没有道,就不是他所要讲的道,不讲神和主耶稣的“道”,就不是道;只有说到神,说到主耶稣基督的,或者本於神,本于主耶稣基督的“道”,才是道。这个原则也正是新约中所有使徒所传的福音、书信、和启示录的基调。这与旧约中的先知,所传的话,都是说到神,或本於神是同样准则。没有无神的道。这才是所谓启示的道,与哲人的玄想之道是绝对不同的。
例八:《老子》第八十一章一—五节
“1.信言不美,美言不信;2.善者不辩,辩者不善。3.知者不博,博者不知;4.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已愈有。既以与人,已愈多。5.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这是《老子》最后一章总结的话。一至三节明显是哲人的隽语,哲人之道。喜欢的人,认为有智慧,不喜欢的人,一笑置之,没有甚麽好辩驳,这些话本身互相矛盾,是显而易见的,辩的人已经被指斥为“不善”。这些话本身并非真理,也不传达甚麽真理,充其量是一种透视世俗的哲理。第四节说到圣人,多为人、多与人,圣人是不积蓄为自己的人,是不自私自利的人。这话充分证明,老子心目中的圣人,是一种善人好人,却绝不是救世主。他所说的“天之道”、“圣人之道”是一种老子所认为最高最合乎自然的一种行为法则,绝不是指神。
论《老 子 VS 圣 经》(二)
作者:木林
老子之道的性质
老子根据他对天地万物的变化、社会的发展、历史研究、人性观察,生活的体验,那时他似乎顿悟体验到,在宇宙之间,天地万物和人,都受到一种隐而不显,为而不作,动而不惊的力量所支配规范,老子称之为“道”。一点不错,今天我们都知道在自然界中有许多自然律存在,例如:万有引力之律、行星运行之律、四季变换之律、生命繁衍之律......凡此种种不计其数,极为复杂奥秘。且试想,在上古的老子时代,老子能揣摩出有自然律的作用,他是何等的聪明智慧!可是老子却觉得说不清楚,因为这种自然律的确如他所说: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第十四章)
对于这种似无又有的律(道),他叹说玄啊,恍惚啊,玄而又玄啊。他认为天地间既有这样的道,世人若都遵循它,则天下必定太平,社会必治,人亦可享安详。老子所谓的复命,就是返璞归真,回复顺其自然之命。可惜,老子不知在这一切大道,天道之上,还有一位更高超而主宰的神,这一切的道都是他设计的,万物和人都是他造的,也是他把天地万物和人,安置在这一切自然之律之中。老子太沉醉在他思想智慧的发现里,他忙于自圆其说,以进化演进的思想,用他发现的“道”把天地万物和人串连起来。他没有因为对“道”的发现,而更起敬畏之心去寻求神,“道”反而成了他寻求认识神的遮蔽。受他的影响,结果,也成了许多中国人、高丽韩国人、日本和民族的遮蔽。
虽然,老子对自然律的揣摩是超越了当时的时代,但他对自然律的观念毕竟是模糊的,是非常笼统的,恍恍惚惚的,当然他还分不清在自然律中,有许许多多不同的类别与性质,例如:天体运行的律、物理变化的律、化学变化的律、生理变化的律、气象变化的律、植物生态的律、动物生态的律......这些律之间,有某种程度的关联,互相作用,但彼此之间,又各有其不同的属性和作用,各照各自本身的法则运行。而且,除了这些自然律之外,人的社会和行为更是复杂,还有属于心理面的层次,有思想、情感、意志的因素,是受到另一类心思法则规范的;更且人是有灵的人,灵有灵的讲究和德性,既不同于物质的自然界,也不同于精神的心理层面,那才是信仰的中心层面。老子的道仅及于粗浅的物质层面而已,但老子却想以物质层面的观察,来推论心灵层面的事,实在是大大的错误了。
《老子》既为人的玄思产品,所以在论到“道”时,难免有许多破绽,有许多错误,有许多似是而非的推理,有许多经不起时代考验的缺陷,甚至有许多荒诞的主张,这是为什么《老子》之论,不仅不能为今人所认同,亦难以为古人普遍所认可的主要原因。即使纯粹以人的思维去衡量《老子》,老子所谓之大道,远不及孔子所谓的大道可行。老子在八十章所主张的小国寡民社会理念,远不及孔子之大同社会更具有实现的可能性。老实说,孔子理想的礼运大同社会,曾早于他八百五十多年前(西元前一四〇〇年间),在摩西所率领的以色列会众中出现过,更在教会初期的耶路撒冷(西元30年间)出现过。而老子的小国寡民思想,毋宁是有些颓废的、倒退的,也许只有回到古老的初民时代的否则只能在第三次世界大战之后才有可能出现。但是,那种社会绝不是圣经所预言的天国或神国的景象,而是大灾难之后的凄凉光景。那是一种人与人不知道如何彼此相爱,互相和平互助合作交流的社会。由此可知,老子绝不是圣经中,那类能引导人认识神旨意的真正先知,而是一个玄思的社会政治哲士,以《老子》陈述了他的社会政治哲学,他根本没有论到神,把它的著作内容当作神道讨论,实在有些文不对题。
三、《老子》中的圣人乃是他理想的政治领袖
正如作者远氏所言,老子的时代,正是春秋诸侯争雄的乱世,兵祸连年,烽烟蔓延,民不聊生,流离失所,苦不堪言,亦即所谓“大道既隐的时代”。老子身为周朝命官,却无力挽狂澜,他一定向周朝天子作过建言,但不被采纳,他大失所望,心灰意懒而隐退西戎。《老子》实乃他的政治哲学主张,他所谓的“大道”,乃是他所主张的“修身、斋家、治国、平天下”的王道无为理念,与孔子的“大学之道”是同一类型,同一目标的。所不同者,孔子是以经学的方式,引经据典的陈述他的“大学之道”,而老子则以哲士悟道的方式,以玄奥之哲语来展示他的理念。在《老子》中他所陈述的“圣人”就是他所期盼出现的政治领袖,有王道、光明公义、为人不积、与人不争、无私善人,不武不强,救人救物、包容处下......的美德和情操。像这样的圣人世间何处去找,无怪乎作者远氏只有在主耶稣身上能看见。这并非巧合,因为在主耶稣身上具有各种角度要求的美善。
然而,耶稣却不是老子所预期的圣人,因为他并非做老子盼望他所作的事,建老子所以要为他建的国,救老子所谓的救人。耶稣所行、所作、所说,远非老子所曾想像,所曾领悟,所曾知晓,所曾意料的。如果老子对耶稣这位“圣人”稍微有一点启示,他的《老子》可能就完全不是现有的写法了,他也可能不再传他的“大道”,而只极力传那位启示他的启示和这位他极盼一见的神人了。老子若真有启示,他的心情、态度、行止都可能完全改变。主耶稣的圣不仅看来符合《老子》的标准,岂不也完全符合孔子、墨子的圣人标准!其实远超过他们的标准。如果老子是先知,孔子、墨子就也都是先知了。我真巴不得他们当日都是真正的先知就好了,那他们一定都会传先知般如以赛亚、耶利米、以西结、但以理.......等有启示、有看见、有主有神的道。而不是只去传他们思想的哲人之道,为政之道,那中国后二千年的历史,定然是另一种景观。然而他们的问题,是犯了同一类病,就是他们都想撇开神来谈道,撇开承认天地间确实有一位超然的主宰来谈“道”。虽然他们都不是所谓的无神论者,可是他们都自命清高,自以为是有智慧、有见识、有思想的人,不寻求神,且倡言敬鬼神而远之,或以鬼神为伤人(老子六十2-4),他们都将神视作鬼之同伍。因此,受到他们的影响,使中华民族逐渐沦为无神、无主之民,成为失去了灵魂中心之族,以致后来又反转过来沦为泛神乱拜之民,真是呜呼哀哉!可怜之极!
因为,我们若仔细的从福音书观察,我们就会发现,主耶稣的所行、所言、所作、他的作风、他的态度、他的使命、他的目标,与老子所期盼的圣人完全不同,可说是老子从来未曾想到过的。
例一:老子以为圣人应“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第二章)然而主耶稣在地上时,恰恰相反,他是日夜作工,难得歇息。他一面是积极的传天国的福音给万民,并且医病赶鬼;又一面把握每一个机会,教导、教训他的门徒怎样为人,怎样作神的儿女,认识神的旨意,认识将来历史的发展,训练门徒当怎样按照神的旨意,存着公义、爱心、诚实、殷勤、忠心的服事人。他是又作为,又言教。
例二:老子以为圣人之治当“实其腹,弱其志,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大智者不敢为也”。(老子第三章)而主耶稣却教导门徒不要单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因为人活着不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中所出的一切话。他告诉门徒要立定心志,为神的国和神的义努力,若不舍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主,就不配作他的门徒。他不仅要门徒接受福音的道,他也要门徒知道天国的奥秘、将来必要发生的事,并且要将他所教导他们的话,将来也要教导以后受浸作神的儿女,作他门徒的人。所以,基督徒决不能无知,因为无知就容易受骗,使徒们也教导信徒都要“在各样知识和见识上多而又多”(腓一9)、“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识,......”(彼后一6)。主耶稣绝不推行愚民政策。他要万人得救,并且明白真道(提前二4)。
例三:老子以为“天地不仁,万物为芻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芻狗”。(老子第五章)然而,主耶稣却告诉百姓,神是“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的,因为祭祀乃是因为人犯了罪之后,不得已的替代物。其实神是爱世人,不仅不以百姓为芻狗,并且反而赐下他的独生子作百姓的赎罪祭,背负世人的罪孽作牺牲,为要拯救世人,使百姓可以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并且神叫万事万物互相效力,为要叫人得益处。这种思想和老子的圣人是何等不同!
例四:老子以为“圣人之治也,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十二章)是一种智慧的治理。其实,无论是为腹或为目的政治,都一样是叫人走向灭亡的政治。因为他不知道人的败坏和灭亡是因为罪的发展结果,“人心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主耶稣指出,从人心里发出各样的恶来,(马可福音七22-23)因此,人所需要的真正治理,包括老子和他的圣人在内,都不只是耳目口腹的问题,而是需要归向神,在生命上和心灵上蒙拯救被更新的问题。主耶稣来,就是要人信他而得着重生,得着生命的救恩。主耶稣说:“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三36)老子对这个生命救恩的问题,完全不懂也不知,连一点点边都没有摸到,他却还以为他为圣人作了“为腹不为目”是最正确的判断,而说“故去彼取此”。由此可见,人的智慧在神的面前,显得何等的幼稚可笑。
例五:老子又说“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语,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五十七章)这些话若是用在历代世人的君王身上,在某种环境和时期,或许是件好事,因为世上之君王的作为,经常都是作恶,少作为就少作恶。中国历史上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正是这段政治哲学短暂的运用结果。但是如将这些话加诸于主耶稣身上,则完全错了。若是民真能自化自正自富自朴,人就不会堕落败坏,人就不需要拯救了。老子不知道,人的问题在于人早就是罪人,心术已经败坏了,罪恶会越过越猖獗,世风日下是必然的趋势。
若没有主耶稣的积极作为和拯救:传福音;教导成全门徒;背负世人的罪孽受辱;在十字架上为人流血赎罪;藉着死败坏掌死权的魔鬼;从死里复活释放永远的生命;降下圣灵感动人;叫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而悔改认罪接受主宝血的洗净,得着神公义的赦免,承受神所赐永远的生命而重生,使人得着心灵更新的彻底拯救;没有主耶稣的这些积极作为和拯救,人类早就在罪恶败坏中自相残杀而灭亡了。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他不仅带着门徒东奔西走日夜作工,他死而复活升天之前,特别叮咛门徒要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
在老子全篇八十一章之中,从未明确指出人已经是罪人,人需要在生命上彻底更新的拯救。他总以为社会世风之坏是因为知识增多和外物的引诱使然。老子和他的圣人,都不知道人需要心灵的拯救,不是只要一点不扰民、不生事的无为而治就可长治久安的。
例六:老子在第八十章说出他的理想社会,“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老子心目中的圣人,明显是要能够率领百姓实行这种社会的政治领袖,这是他圣人的目标。但是,这岂是主耶稣所要建立的教会或天国,所要带进的新天地吗?老子他不知道,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不能倒退的,上古的初民时代一去而不复返。其实,知识的增加、人口的增多、物质和技术的进步,并非罪恶,亦非人类痛苦悲哀的根源。人类真正的病症,在于人是罪人而又离弃了神,日趋堕落败坏的缘故。只要人悔改转向神,接受了救恩,知识增多、人口增加、技术物质发达、交通往来方便频繁的社会,绝对比老子向往的社会美好。
由以上略举几段的讨论可知,老子所谓的圣人,虽然是他的理想人物,有某些消极性的美德,但却是走错了方向的人,是向后走的人,是与神背向的,他与主耶稣可以说是完全没有交集。他在对人的认知上,没有区分人在物性(身体)、理性(心智、魂)和灵性三重不同层次的需要和问题。他从自然界看见各种动物吃饱了,就都相安无事了,因此,他推论将人维系在肚腹温饱的简单解决上,乃是上上之策。他反对理性的培养开启和教育,因为他认为会诱发更多的欲望和问题,他轻忽人的知性,更不知人有灵性。他是个反理性又不懂灵性的人,怎能与主耶稣基督相提并论呢?
论《老 子 VS 圣 经》(三)
作者:木林
四、《老子》的为修道之法是叫人作哲士作道士
作者远志明弟兄指出《老子》中第十六章、五十二章及六十二章,可视为《老子》论修道的总则,其三点主要原则为:1.以致虚守静之法,达归根复命之境;2.以塞兑闭门(即关闭一切感官通道),以达守柔归明享受安息;3.坐进入道(即打坐、沉思、默想)。
老子这三章的修道之法,正是历代道教的道士、禅宗的禅师普遍采用的,后来佛家许多高僧亦采此道,他们也许在方法上讲究各略有差别,在原则上则是一致的。其实,许多西方的异端哲士和隐士,也多采此法,进入他们的冥想世界。所有这些修道之人,包括老子在内,他们心中是没有神的。他们所谓的修道,乃是以停下各种活动和欲望,避开外界各种影响,而安静的进入一种静思默想的思维境界;通常也包含进入思想上的虚幻境界。他们甚至可能觉得他们的魂,遨游于身体之外,达到不为人知的玄秘世界。老子就是这样一位哲士,他以他的修道经验和成果,写成了《老子》这本玄哲的书,效法他的方法,可以叫人也修成为道士,进入他所谓的玄而不实的“大道”“天道”。
如前所述,老子所阐释的大道天道,其实既为宇宙中的自然律,在他全文五千字的论述之中,他从来未说他遇见过神,他也从未说他寻求过神,祷告过神,他从未说他有过任何与神接触或交通的经历,既未见过由神而来的异象,也未有过由主所启示的异梦,换言之,他对神的经历可谓是一片空白。他所谓的天道大道乃是由他静思默想中,悟出来的,沉思中揣摩而得到的,因此他认为他所行的入道之法,也可作为别人入道的借镜。所以《老子》的第十六章、五十二章、六十二章之所论,都可谓是老子修道的经验。
历代以来,按着老子所论的修道之法,实行者大有人在,这些人都是作了道士、禅师、高僧、理学宗师、隐士、哲士、各宗教主......等等,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按照老子所论的修道之法,真正的找到了神或找到了主,而使他有悔改认罪归顺宇宙独一真神耶和华,或救主耶稣基督,叫他认识接受了神所预备的救恩,成为基督徒、成为神的儿女的。由此可见,老子所谓的“至虚极、守静笃”,“归根复命”、“塞其兑,闭其门”、“坐进此道”,都不是一些叫人与神亲近的联结之法,其结果反而是叫人背神而去的自修迷失之途,许多时候反而叫人误入了旁门左道,或陷入了虚妄的邪路,或迷惑于偶像崇拜,或自命清高自狂自傲,或自作聪明开创邪教诱人入彀。中国自古以来的各宗道教、轩辕教、白莲教、统一教、鸭蛋教、斋教、禅宗、一贯道......都与《老子》有相当关联,他们都或多,或少的采行了老子的修道之法。以致中华民族和东方的日、韩民族,受其影响而迷失的人不计其数,这些历史事实和教训,远氏似乎都没有看见,也没有想到,都被忽略了。
其实,就圣经的观念而言,“修道”的观念在基本上就完全错误了,“修道”这种名词乃是受到异教(佛教)思想所影响而借用的。
人类的堕落悲剧就开始于始祖背弃神的修道,而去接受了古蛇撒但的意见,开始于欲藉自己吃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就像是修道)以达自我成圣的目的。结果他中了撒但的诡计,成为“修道”的牺牲品,成了撒但的掳物,堕落在罪恶之中而不自知。在没有神,离开神的情形下,谈思想善恶,谈修道,都必然走火入魔,贻患无穷。神的拯救,则是开始于神来找人对话:“人啊,你在那里?”(创三1-8)。人只有在与神相亲近时,在与神的交通对话中,才会认识神,认识神的救恩,认知自己罪恶的光景,而悔改寻求神的拯救。
圣经中,从旧约到新约,从创世纪到启示录,从来没有任何一处教导或鼓励过神的子民和神的儿女,去实行老子所谓的修道之法,也没有任何先祖、先知、使徒、门徒实行过老子进修之法,而达到与神相近相亲的榜样。人若想要认识并亲近神,或神的子民和儿女想在信心和生命上成长,他可行的路是甚麽呢?在圣经中有非常清楚的指示、教训和榜样。现在我们就略略的来看一看。
第一:是藉着献祭(基督)向神悔改认罪,而恢复与神的交...(文章到此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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