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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胡锦涛实践和谐/勇为
(博讯2005年9月05日)
    
    和谐是一种安详、均衡、生生不息的相处状态。和谐作为发展的理论在工业、农业、科技等经济领域日益受到重视。作为一种文化,他的内涵正被世人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逐步揭示出来。而作为政治建设的理论由十三亿人口的大国领导人胡锦涛先生提出来足见其分量可观;而如果从历史的角度看一贯倡导斗争哲学的中国共产党能以和谐发展作为治国纲领则更说明和谐来之不易,其改天换地的能量有可能在今后世界的东方日益彰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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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谐是从不和谐中产生出来的。早在十年前提出和谐发展理论的吴泽恒先生到现在仍在中国广东的狱中,为上书江泽民、朱镕基而服刑,为提出一种理论、为尝试一种理论的探索这位佛门遗孤、中国生命科学学会的创始人正饱尝不和谐的刑罚滋味。有一封他从狱中的来信可略知其境(附后)。自古以来山野之人言政非遇旷世明君则多又不善之终。不知推出和谐治国的大国领袖能否从兹人兹事起寻求和谐!创造和谐!
    
    吴泽恒简介:
    自幼出家为佛门禅宗曹洞第三十二代传人。为入世弘法创立华藏心法。作为中国生命学会的倡导者和发起人他提出了解决人与人、人与自然、人自身协调发展的和谐理论。以及在政治、经济和科技等领域和谐发展的基本理论,并成为中国生命科学学会的首届名誉会长。其后因上书议政被当局者1999年以莫须有罪投入监狱,2004年在狱中未经审判被宣布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迫害至今。
    其主要著作有:
    《生命的思索》、《生命科学与二十一世纪》、《禅钟》、
    《和谐论》(待发表)等
    
    附件1:
    吴泽恒致中共中央的信(因之而入狱)
    
    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几点建议
      自一九四九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建立人民共和国以来,中华民族摆脱了列强的欺凌和封建统治,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综合国力日益强大,国际声誉及地位日益坚定稳固。中国今天的成就及发展,完全来源于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神州大地将恒古铭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今天,全国人民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迈入二十一世纪,在此世纪之交的关键时刻,在充满万丈豪情迎接二十一世纪之时,本人为当今社会存在的种种弊端而深深忧忱。
    
        在举国上下形式化的一片欢歌声中,执政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深蒙灰影,社会各层次对执政党的质疑及不满情绪日益有增无减,这其中不乏党的各级干部甚至高级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理论体系及其制度的交叉之中,对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难以找到统一规律,对马列主义及唯物辨证法在商品经济社会上难以找到结合规律而产生信仰徘徊,并由此正呈现全民信仰危机的迹象,在这种意识形态的混乱现实当中,各种新官僚主义、贪赃枉法、钱权勾结、玩忽职守等腐败现象创下建国以来之最。虽然中央政府不断加大力度打击各种依法腐败、但被绳之以法者仅是沧海一粟,同时由此连带引发的种种刑事犯罪、社会暴力、民族、宗教矛盾日益严重恶化,加上现时失业下岗人数不断上升,再就业措施及市场尚未定向,在商品经济社会中一切向钱看成为多数人的思想行为准则,道德沧丧、偷、骗、抢及各种经济犯罪层出不穷,诸如各种社会不良风气不断加剧群众对执政党的矛盾及不满。
    
        在国家稳定发展、繁荣进步之中,隐藏在各个角落的种种危机不得不使我们深感忧患,任何一种矛盾的加剧恶化都可能引发社会不同程度的动荡。八九年“六四”政治动乱的局面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中华大地逐步迈向强盛的今天,再也不能也经受不起任何社会动乱。有鉴于此,本人带着满腔热血与炎黄子孙的良知,谨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暨江泽民主席、朱容基总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组织一支由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宗教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研究班子,研究探索精神与物质、主体与客体、局面与整体、人与自然相沟通、相作用、相统一的原理及其演化规律,并将此理论依据及实验方法广泛应用于社会与自然各个领域,以此促进社会管理系统的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领导与群众的主、客体统一,达到各处其位、各司其职、整体协调,形成有序统一的政治体制,并在适当的时机将其列入宪法,避免在某些时期社会集团之间以纠争甚至战争的手段来寻求达到某些平衡及目的。
    在经济体系统方面,四个统一原理将使自由及商品经济在国家的计划调控前提下,形成系统与系统之间、生产与销售之间、国有与私有之间在利益竞争上形成主客统一、整体发展的新模式,而这种新模式将避免形成弱肉强食的两极分化而最终导致在某种意义上新的无产阶级革命。
    在科技、文化方面、四个统一原理将使学习与学习之间、现象与本质之间、局部与整体之间建立由分析走向综合、由对立走向统一的新模式,从而缓解或根本解决由工业生产带来的高温、高压、高耗能引致的空气及水源污染,资源、能源短缺等诸多困境。
    
    (二)利用具有代表性的民族、宗教信仰及其理论体系,结合唯物辨证进行交叉互补,并完善其统一规律,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信仰理论体系,通过各种渫道进行广泛普教 ,以此来加强全民对执政党及政府的信任和凝聚力,平息民族纷争和稳定社会的各种足以引起动荡的离心因素。同时通过这种崇高的道德教育使人们主动地完善人格、规范行为,降低各种由道德沦丧而引起的刑事及经济犯罪,并最终达到人与人之间、民族、宗教、政府与人民之间和谐统一,整体进步,从而使全民在执政党及政府的领导下享有各自合理的生存、发展空间、使国家长治久安,稳定发展。
    
    (三)组建一支由党外人士组成的调查组,直接对中共中央、国务院负责,受中共中央、国务院委托对各级党、政、经、军、警、司法干部具有调查、监察、弹劾的权利,并由中共中央、国务院明令各级在调查组认为必要时接受调查,由调查组将调查材料直接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或当事人上级机关作出最终裁决。调查组及其成员的存在期限将视其起到的社会效应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此调查组的组成及其作用将使党政干部不能凭借党内监察中存在的各种庇护关系网的侥幸心理贪赃枉法,而广大人民群众将由执政党实行党外监督的公正,开明措施及对党外人士的信任而更加对执政党拥护和信任。
    
    (四)逐渐使政府权限明朗化,政务公开化。力戒某些地方政府随意侵犯公众利益及利用政法工具随意剥夺公民权益,真正达到政府对选民负责,接受选民的监督和执行选民的意愿,定期进行施民意测验和咨询,使人民有当家作主的切身感受,由此充满对自己政府的信心和热爱。目前中央政府虽以上述原则作为政纲要,然而在全国一些地方政府的施政过程中,存在上述弊端者大有所在,在沿海部分城市中甚至出现人民对本级政府充满痛恨及敌对的意和行为,此举无疑对改善党群关系有益无害。
    
    (五)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人事制度,在用人唯贤的原则上采用上级指派和民意选举相结合。渐次进行分层次、分阶段的全民法制、民主意识普及教育,选择性、试点性的由下而上分阶段进行基层政权公平竞争选举。在上级提名侯选人和选民差额提名侯选人之中,进行公开的施政演讲竞选,选民将视各侯选人的施政纲领选择自己的代理人,在政府成熟的情况下,由当选者负责组阁班子,依法律程序,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阁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由其通过或否决其组阁动议,在本届政府执政、施政过程中,由本级政治协商会对其进行监督,视其各种表现提出信任或弹劾动议,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复核后作出示裁决。此种模式将给未来的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高会议以及各级政府实行在宪政制度下,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前提下进行全面普选打下前提基础。
    
      人类社会在没有正确的意识形态下,任何制度的改革都不能改变事物的根本,没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将不可能有正确的制度,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能否强立于世界之林,取决于建立起全民意识的共同信念,正确地认识宇宙及客观规律,上下和谐、万众一心,各尽所能、各司其职,在继承中求发扬,在稳定中求发展,在此历史转折的关键时期,全国人民期待中国共产党带领我们走向新的辉煌,历史给中国人民提供一个机遇,也给中国共产党提供一个更大的机遇,中国共产党及中国人民也将面临更严峻的考验,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走向何处?共产党人?人们将拭目以待!
    
     本人以蛙眼观天下之怀谨作此论,并略留续章,但愿此文已属过时之作,当局早已成竹在胸!
    
     自古山野言政者多有不善之终,本人谨以“生死何足惧,托体同山河”,的心志作为本文之终。
    
    致礼
                        北京华藏中心  吴泽恒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2:
    申诉信
     我是原"北京华藏中心"法人代表吴泽恒,因某些政治和宗教原因(上书中共中央建议某些改制改革,创编华藏心法)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在北京被捕,并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以"非法经营罪"、"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刑十一年。其案情涉及人员之广及涉案级别之高和结案时间之长可谓当时全国之最。而"案由"更是错综复杂,由特殊的政治原因、特殊的涉案群体和特殊的社会时期而构成对我特殊的判决结果。 在上诉被驳回后,我本着服从大局、维护安定的原则出发,以服从判决、认罪服法的态度接受刑罚。在投入监狱服刑至今已近三年,在这近三年的服刑期间,本人所遭遇的"特殊监管"和"特殊待遇"已被逼至精神和肉体濒临崩溃的边缘,在此万般无奈的情形和本人尚能正常思维的情况下,特修书上达,向您们汇报我是如何接受刑罚的,司法机关又是如何对我进行非人的监管和政治迫害的。 万望此书能引起您们的重视的关注,以解在覆盆之下的中华铮铮男儿的无止屈辱,以盼国家日益昌明的法制建议和法律尊严,以免致众多在困境中仍怀着对国家无限忠诚和报国赤诚的中华儿女惨遭迫害,以绝文革之风的再度祸央神州!!!现将我投牢至今的惨遇简述如下:一、司法机关违法对我进行严控管理 我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经由北京押解回广东连平监狱服刑,在二零零二年三月因有几位以前的学生来监探望并提及想于当年的农历四月初八佛诞日皈依佛教,我表示支持并指导其相关事项和仪式(我是禅门嵩山少林寺第三十二代弟子),由此事引发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和干预,并将我由连平监狱转至现服刑地广东省怀集监狱服刑。 投入怀集监狱当日即被关押入禁闭室,日夜与硕大的老鼠为伍,日夜无法安睡长达六昼夜,随后被转入四监区改造,即被实施"A"级严控,并明确对我宣布将比"张子强案"的重犯更为严历的监管,其具体手段如下:1.禁止我与他犯交谈并指定若干犯人对我进行日夜监视。引导其它犯人对我采取侮辱和岐视,从日常生活到劳动学习等都"享受"到比凶杀、强奸、绑架、抢劫等暴力重犯更为残酷的待遇。2.限制并剥夺我的通信、会见、通电等权利。本人投牢至今,被限制只许与妻儿通信,每次收发信时间最快3个月而最长达7个月之久,更甚者于2003年5月至2004年6月初剥夺了我的通信权。2003年11月至2004年8月剥夺我的会见权(我的妻子多次千里外来监哭诉,哀求探见,均被据之门外),且在我无任何违纪并每月完成生产任务和政治思想考核优秀的情况下实施上述限制,经我多次反映请求仍不予合理解释和纠正这种违法行为。二、对我的人身健康进行非人道的摧残,在我患病时不予正常治疗1.自我投入怀监四监区服刑后即被安排从事玩具车缝操作工种,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坐于硬凳每天从事车缝操作十三小时之久,以致我在操作五天后即屁股磨破出血,在操作中痛彻无比,鲜血漫湿坐凳及裤子。在此情况下,我多次请求暂缓劳动而就医治疗,均遭拒绝。结果在每天鲜血淋漓、痛彻心肺中苦苦支撑达四个多月之久,其惨状令人不堪忍视。2.每当秋冬二季,此间大部分犯人都出现流感高烧,我也不例外,在他人出现病患即能休息就医的情况下,独我得不到此等待遇,需带病劳动接受治疗,甚至在2003年九月中旬,我因患流感高烧40.2度持续一周之久,均得不到休息,终于昏迷倒在劳动岗位上,而更为可悲的是,监区竟将我的昏迷当作"非经报告擅自睡觉"为由对我进行克扣考核分的行政处罚。3.由于我们从事的高度污染的玩具制作,犯人多有被感染而患上"肺结核"病,因而监狱每年组织全监犯人查诊,我于2004年5月查诊中被查出感染上"肺结核",同时全监被确诊的患者共100多人,至5月底所有患者都被隔离治疗,独我例外,在继续参加正常的改造劳动中接受治疗,在服药过程中出现发热、呕吐、全身酸痛、胸部闷痛及呼吸困难,经狱医院医生多次要求监区给我适当的休息,并说明患肺结核病人不宜从事长时间劳动的情况下,我仍被强制参加每天10小时的劳动和2小时的学习,致使现时出现多种综合症状且愈来愈严重。三、非法剥夺我依法获得刑事奖励的权利 本人自2002年5月17日投入怀集监狱服刑后,由于能认罪服法并积极参加政治思想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并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故在2003年度被评为"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并具监狱公布的减刑资格榜上获得呈报减刑,但在2004年四月下旬法院减刑裁定下达后,我却无份,经我多次询问监区领导无果的情况下,至5月中旬,由监狱主管管教工作的副监狱长李天堂和刑罚执行侦查二科室领导分别向我宣布:"由于在连平监狱服刑时涉及指使他人参与宗教活动,属违法行为,经由公安局机关建议,监狱撤消你的减刑资格。"在所谓的这一"违法行为"中,既无任何机关依法定程序对其定性,也从未有任何机关通知我这当事人,而我也从未受过达到被撤消减刑资格的任何行政处分。当我问是哪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定性和决定?为何我作为当事人不被告知?为何剥夺我的知情权和申辨权等问题时,他们一概不做正面回答。四、擅自将我定为"危安犯",擅自将华藏心法定为"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非法剥夺我依法获得行政奖励的权利。 于2004年5月中旬,监狱李天堂副监狱和侦查科李科长又分别向我宣布:"由于你的华藏心法是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从今开始,你必须每月书面汇报你的'华藏功'的一切情况和认识,并以此作为你的改造考核。"我当时询问他们,是何机关?在何时何地?以何种理由何依据将"华藏心法"定性为"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为何我作为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诉权也同样被剥夺?他们也对我的询问一概不做答复,我随后以书面向李天堂副监狱长申明我是以经济问题而犯罪,并以"非法经营罪"和"擅自发行股票罪"被处以徒刑,与"华藏心法"无关,是故我只接受上述罪责,拒绝接受任何与本案无关的非法考核,同时表明如果监狱能会同国家检察机关人员参与并能证明我非有意泄露相关国家秘密的情况下,我愿向他们详尽汇报有关"华藏心法"的情况并请他们录音作为我所述的严肃性和真实性。结果这一书面要求同样石沉大海,而监狱更以我不提交有关华藏心法的书面汇报材料为由,取消我上半年理该获得的"表扬"的行政奖励(我于上半年连获五次"嘉奖",无任何违规行为,超过评定"表扬"奖励的法定条件),不仅如此,监狱还通过监区的吕志强副监区长告知我:"如果以后不遵照监狱要求每月提交华藏心法的认识材料,则无论在其它方面改造再好,也不能获得行政奖励。"结果也如其所言,我每月超额完成生产任务,严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也未能与他犯享有同等待遇而获得行政奖励,此一情况维系至今。 鉴于监狱对我实施以上各种非法管理和考核,我曾于5月下旬上书中共中央政法委,6月中旬向该监监狱长谭汝良书面申诉,多次口头向监区领导复议申请的申请,均告无果。在些期间,我被告知我是以"危安犯"的性质进行管理,当时我尚未能理解"危安犯"的含义,经后来询问相关干警,方知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至此,我百思不得其解,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我从一犯变成危安犯?而监狱是否有此权力擅改犯罪性质?同时我作为当事人竟对自己的罪行性质的改变一无所知,这种种的不可思议的事 件究竟是什么原因?为什么??? 我又何曾犯了危害国家安全罪,我又怎么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尊敬的各级领导,鉴于我的案情的特殊原因,我一直以尊护执政党的威信和法律的尊严,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原则,为此我一直以认罪服法的态度服刑,并一直期待着有关部门通过长时间调查能客观真实地给一个公正的结论。 无论涉案的上书中共中央建议某些改制改革,还是筹建华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再到创编并传授华藏心法,本人都是凭着一腔热血,致力于振兴民族,建议社会的拳拳之心。在促进社会稳定和致力于协助执政党的统战工作中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如果说我的认罪服法能有利于当时的政治因素和社会环境的话,那么如今将我进行种种非人的监管并以危安犯的性质对我进行政治迫害,又是因何而致呢?监狱机关口口声声言及是执行上级的指示,那么是什么"上级"的指示呢?俗语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如今他们对我擅加罪责而选一借口之词都不想应付,真是无稽至极了! 尊敬的各级领导,此书上达即是恳请您能关注此事,就算相关部门对我怀有疑虑而致加之以罪,也应有个理由以应付社会和本人才是! 仰首倚侯您们的垂示! 致礼。 吴泽恒上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五日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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