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举报遭打击报复档案资料被改,新疆刘兴元无法享受离休待遇(图)
(博讯北京时间2007年11月12日 来稿)
因为刘兴元控告了新疆106团党委书记孙章进、矿长朱新政、团党书记兼团长罗玉成,侵吞81名股东血汗钱,举报了团领导的其他贪污犯罪行为,他们打击报复,将工资档案资料篡改,使其不能享受离休待遇。
政府规定,194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解放军的工作者,按离休待遇。
这本参军证上纪录的是1949年7月参加工作。符合离休待遇条件。

答复函上的日期被改:
上访答复

日期被改以后的的证件

刘兴元简历:
64年2月15日转业兵团(上尉18级正连级) 。1949年7月参加18兵团。 60年533团入川参加四川成都战役。49年8月随军解放陕川各地。50年3月在入川战斗中获记一等功。50年7月川南剿匪获记二等功。50年9月三营八连获记一等模范。58年12月30日军训,施工全连荣记集体二等功。72年4月冒险扑灭失火汽油油罐车,保住国家财产。74年8月拦截受惊马车,保护正在放学路上的学生。80年4月冒险抢救矿上人员生命和财产。
离休待遇复议申请书-1

离休待遇复议申请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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