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烈:陈瑞仁检察官的起诉书有严重瑕疵
(博讯2006年11月07日)
陈瑞仁检察官的起诉书有严重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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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台湾总统府行政经费预算中,并无机密费与非机密费科目的分列,这在陈水扁面对记者做出澄清前,几乎误导了包括笔者在内的所有阅读该起诉书的人(多维新闻网全文刊载)。陈瑞仁检察官对此做出的解释是出于方便,这可以说服台湾街头的升斗小民,难道也能说服台湾大法官和陪审团吗?陈水扁总统对陈瑞仁检察官的敬业精神予以充分肯定和赞扬,遗憾的是,笔者不敢苟同。笔者怀疑陈瑞仁检察官对处理涉及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如此重大的贪渎案件,缺乏足够的专业水准与认真态度。
第二,关于所谓的“甲君”最后的证词,也就是龚金源自上海发给检察官的那份传真,是认定陈水扁(及夫人)贪污有罪的关键。但关键的关键是龚金源现人在上海,是否有能力直接地,独立地,不受任何第三方势力影响地向检方提供证据,令人怀疑。作为一个检察官,对于我们这些门外汉都能想得到的问题,如果想也没有想过,那是陈检察官专业素养不高的表现;倘若想到了,但仍执意去做,把来自上海的一纸传真作为认定中华民国总统贪污的最重要证据,恐怕那就不仅仅是专业素养高还是不高的问题了吧?
第三,陈瑞仁检察官忠于职守,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的勇气可嘉。然而,当司法公正与行政权力发生冲突,甚或是严重冲突,直接威胁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时,检察官的责任是什么?对这个问题,我相信陈检察官应该是想也没去想过。否则,律师出身的陈水扁,经不住检察官几个小时的询问,竟然不得不把一大把机密外交的名单交给检察官。遗憾的是,为什么陈检察官不问他个三天三夜,把台湾所有机密外交的名单和所有有关台湾国家安全的机密事项完全地,彻底地,干净地问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连同你的起诉书一同公布出来,也让我等草民开开眼界!。(也许,哈佛毕业,律师出身的陈水扁就用这一串名单,牢牢套住了检察官。现在想逃跑,都来不及了)。
匆匆浏览陈瑞仁检察官的起诉书就发现以上几个问题。等下班回来,不知多维新闻网受何人指使,已将所有有关起诉书和“甲君”的消息全部删了个干干净净,再想看,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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