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维权运动往何处去? 滕彪(北京)
(博讯200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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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压迫,就有反抗;有侵权,就有维权;有奴役,就有对自由的渴望。
一
被广泛关注的中国民间维权运动在近期受到了很严厉的打压:陈光诚被判重刑,高智晟、郭飞雄、力虹、陈树庆等多人被捕,准备援助高智晟、郭飞雄的其他维权人士也纷纷受到软禁、传唤、警告或遣送,而且面临被捕的威胁。此前不久,李元龙、赵岩、昝爱宗、孙不二、李劲松、李苏滨、郑恩宠、杨天水、杨在新、刘正有、付先才、姚立法、吕邦列等人或被判刑、或被拘留、或被殴打;上访民众、民运人士、独立作家、家庭教会、网络论坛、非政府组织等等,均受到镇压或整肃。对维权运动进行全局性的打压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人据此认为,“中共统治进入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目前实施的是中国历史上最残忍、最暴虐的统治”,“执政者的合法性已经消耗殆尽”;因此,“和平理性非暴力维权之路被中共堵死”、“依法维权路径已经止绝”、“维权运动已经陷入困境甚至已经失败”,种种论调,不一而足。
人们不仅要问:中国的维权运动往何处去?
这一题目很有讨论的必要,我不惴浅薄,简要论之,聊备一家之言。
二
首先不能回避的是,维权运动到底是什么?它的范围、宗旨、方式、原则是什么?
2003年底,有学者把2003年称为公民维权年,从蒋彦永披露SARS真相、孙志刚事件、孙大午事件、李思怡事件,到不锈钢老鼠事件、杜导斌事件、独立候选人参加基层人大选举等等,都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影响。从这以后,“维权”一词越来越被认同,也被海内外的观察人士寄予越来越大的期望。
但维权运动并非从2003年始,此前的天安门母亲运动、联署公开信活动、网络签名活动、法轮功披露真相的运动、为政治犯良心犯公开辩护的活动等等,都是维权运动的组成部分。我们也不必寻找一个明确的起始时间,是2002、1999年,还是1989年、1986年,但文革以前肯定是没有维权运动了:维权个案会有,维权“运动”绝无可能。
维权运动的范围也一直没有统一的看法。最狭义的讲,只包括维权律师、维权人士在人权案件/事件中公开地保障或争取公民权利的活动。比如太石村事件、陕北石油案、孙志刚案、蔡卓华案、临沂计生维权案等等。稍微广义的讲,还包括记者、作家、教师、异议人士揭露真相、公开抗争的活动,比如蒋彦永、刘晓波、焦国标、丁子霖、李大同、卢跃刚、高勤荣、师涛、黄琦等人所作的事情。但我愿意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来理解维权运动,它不仅仅是维权律师、人权斗士、独立知识分子、著名记者等“维权精英”的活动,它还包含了、或者说它主要是一场由广大公民所参与的、涉及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争取民权的社会运动。虽然提到维权运动,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在媒体上频频露面或在监狱里苦苦受难的维权英雄,但维权运动的主要构成力量,是那些为了失去的土地而抗争的农民、要求罢免村官的村民、反对非法拆迁的市民、要求司法正义平反冤案的访民、在网络上揭露腐败传播真相的网民,是那些要求法定权利、要求自由民主、要求生活在真实之中的普通中国公民。维权运动又可以称作公民维权运动、民权运动、民间维权运动、公民运动,但我更愿意把它看作一场中国政治转型过程的真相运动。(我曾在《真相是如何可能的》一文中分析过中国真相运动的背景、动力、条件和前景。)
维权运动和异议运动、民主运动则有交叉、有联系,但概念不同。在对宪政民主制度的追求上,维权运动和民主运动并无差别;但在进路上,民主运动侧重于要求政治体制变革、侧重于以组织化的方式参与政治权力;而维权运动则侧重于个案的公正、个人的权利保障和具体的体制改革。维权运动的主战场不在街头广场而在法庭内外。比如说,维权运动往往不直接要求抽象的“言论自由”,而是在具体的案件中,为被告席上的写作者辩护,诉诸刑法条文的法理解释和宪法的言论自由条款;抽象的言论自由蕴含其中矣。又如扩大民众的参与,维权的思路是,在默认或搁置政治合法性的基础上,利用有限的法律空间来独立参加人大竞选。必须指出的是,说维权是民主运动的新形式,或者说民运是维权的一部分,我都不反对。要重视的不是“名”而是“实”,不是动机而是结果。而且近几年来,民运维权化也是一个趋势,过细地区分维权和民运已经意义不大。
名为“运动”,但维权运动和中国当代历史上大哄大嗡的群众运动、和无法无天的无政府状态完全没有关系。它不是暴君所操纵中的暴民运动,而是一场从自发到自觉的争取民权的公民运动。它不是破坏法制,而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它不为争夺权力,而为保障权利;它不重政权更替,而重制度建设;它不期立竿见影,而是脚踏实地地重建公民社会。
维权运动除了在范围界定上有歧义,它也没有明确的纲领、没有固定的成员、没有具体的组织、没有经过充分讨论的目标。有人认为维权只应限于维护法定权利,有的认为也包括反对恶法,争取自然法意义上的基本权利。有人认为维权运动应该避免政治化,有人认为维权无法回避政治,也有人认为必须政治化。对维权运动的意义阐释是随着维权形势的发展而逐步完善的,而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互相交流、碰撞、竞争中逐渐磨合,并逐步扩大共识。在这个意义上,维权内部的公开分歧或者公开论战是好事;它有利于形成清晰的“重叠共识”。
维权人士所采用的或认可的方式也有很大差别。张思之与郭飞雄、莫少平与高智晟、丁子霖与刘晓波、郑恩宠与陈光诚、贺卫方与艾晓明、姚福信与叶国柱、姚立法与刘正有、许志永与胡佳,互不相同;有的甚至互不认同。这也是好事。维权运动不需要统一思想、统一声音、统一步骤。在目前这种严酷的情形下,必须有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策略;不能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某种方式被禁止,其他方式还可以幸存;某条路走不通,还有人走别的路。从极权到民主的转型过程是一个极为艰辛和复杂的过程,需要不同的人从不同的位置去思考、去探索、去推动。无论是体制内的还是体制外的,无论是激进的还是保守的,无论是精英的还是草根的,无论是国内的还是海外的,只要是朝着保障民权、促进自由民主的方向而努力,都不应该排斥。既不能嘲笑那些低调的人怯懦,也不能指责那些激进的人坏事。既不要把任何一种牺牲当作是无谓的牺牲,也不能把坐牢本身当目的,把坐牢本身当作道德优势。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发挥每个人的创造力,也理解每个人的现实处境。
维权运动的原则是自由主义的:坚持法治、反对暴力;保障人权、反对专制;追求有自由的秩序,反对以秩序为借口压制自由;坚持责任伦理,反对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维权人士绝不能在反对专制的时候将自己的观点或做法强加于人,绝不能在争取自由的时候把他人当作手段,绝不能在追求法治的时候采用反法治、反规则的方法。中国的维权运动(真相运动)可以看作是自由主义思想所结出的行动果实;换言之,自由主义理论在走进国人的大脑之后,必然要走进国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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