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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社会、法律和秦桧站了起来
(博讯2005年10月25日)
     今天下午在某国家级网站论坛上举行了一个“树立节约意识,倡导节文明”网上座谈会。颇为滑稽的是,今天各大媒体都刊载了一则新闻:一帮大款在上海3天消费了2亿。这些人出手之大方,连见过世面的西方大老板也大为吃惊;一掷千金而毫无吝色,让历史上的王恺、石崇也要自愧不如。在奢侈方面真的是“与时俱进”了。
    
     一方面对文恬武嬉、贪污腐败、奢侈无度熟视无睹;另一方却又要建立节约型社会,真让人有点哭笑不得! (博讯 boxun.com)

    
     说起节约,也确实很重要。据说我国地虽大,但物并不很博。人均占有资源量很少,而不可再生资源浪费惊人,同样的产值能耗要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所以节约是势在必行的,否则可持续发展将成为空话,子孙后代将无以生存。
    
     既然节约如此重要,那么仅仅用“树立节约意识,倡导节约文明”这样的软措施就能奏效吗?太天真了吧?不是一再强调要依法治国吗?不是动不动就要立法吗?节约如此重要,为什么不立一个《节约法》呢?那些恨不得对拉屎放屁也要立法的立法迷们到哪里去了?
    
     立法不是万能的,特别是立法和执法停留在形式主义形而上学的水平时,法律往往成了幌子。当然,法律更不能解决意识形态中的问题。比如,有人重塑秦桧的像,让他站了起来。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谁都知道杭州岳飞坟前立有秦桧夫妇跪像。而现在有人认为秦桧夫妇跪了几百年,该让他们站起来了,说“是为了呼吁现代社会要重视人权和女权,因为秦桧夫妇的跪像是过去人权和女权被侵犯被压迫的最好表现。人触犯法律,自然有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但谁也无权逼人下跪,或者死后塑个跪像什么的。”
    
     哈哈!塑个秦桧像也把法律抬出来了!
    
     “现代社会要尊重人权和女权”?那些被逼下跪的女工人权女权何在?为汉奸秦桧夫妇塑个立像就能体现“现代社会重视人权和女权”了?这是什么荒唐逻辑?上帝被钉在十字架上这么多年,为什么不放下来?维纳丝裸体这么多年,为何不给她穿上衣服?无怪乎此像一出,立即遭到一片骂声。
    
     当然,这是意识形态中的斗争,法律是管不了的,虽然有人把法律抬了出来,但是并不能吓唬人,只能说明他自己无知。你能塑秦桧的立像,别人就不能塑秦桧的跪像?偏要塑,法律能管得了吗?有能耐你去告呀!在下不会塑像,但可以写诗作文,照样能骂秦桧是汉奸,照样可以让秦桧下跪,法律又有何奈何?不仅我可以,一切炎黄子孙都可以,在中国老百姓心目中,秦桧永远是民族的罪人,永远是跪在岳飞坟前的汉奸!秦桧夫妇只能永远跪着,永远也站不起来!
    
     “人从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这是秦桧后人当时才华学识冠极一时的秦涧泉,在拜祭岳飞墓时留下的一联。秦桧的这位后人确实是有才有识之士,他为有秦桧这样的先人而羞愧,却为自己和自己的后人争了光。秦桧已永远地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那些企图为汉奸翻案、让秦桧之流站来,把狼牙山五壮士从教课书中删除的小丑们,并不能让秦桧和汉奸由魔鬼变成天使,而只能让自己也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万年!
    
    历史耻辱柱,秦桧跪千古;汉奸欲翻案,蠢笨不如猪!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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