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由王斌余事件的热度看言论者的慈颜善目
(博讯2005年9月23日)
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只要稍微留意,就会发现层出不穷的热点、焦点之事,这些事情自然成了言论者得以发挥豪情、键指江山的素材,王斌余事件就是其一,互联网上烽烟四起,好不热闹。这是个浮躁的社会,生活着一群浮躁的人,事件往往没弄清楚,言论者就开始拉弓射箭,争着抢着射大雕。拜读完众多方家雄文大作,起码归结出两点事实:
一、王斌余,一个农民工,家庭困境,过着艰难生活,受着非人待遇,苦受工头拖欠工资之苦。 (博讯 boxun.com)
二、王斌余,为索要工资,忍无可忍,出刀杀人,四死一伤。但杀人之刀却远离害他之人。
一个很简单的案件,一个并不复杂的事情,成了一个热点,成了一个焦点。尤其法律言论者更是深度剖析,中西互补,论证王斌余“激愤杀人”,“情有可原”等等。我于法律大抵是不熟的,总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拜读下去,但我终究不明白,那五个受害者何以让王斌余激愤了,而让王斌余激愤的工头却安然无恙。言论者*这种移花接木的法戏来说话,总是会吓倒一批不懂法的人。一直以来,我们主张“依法治国”,改变以往的“以德治国”的人治,我们主张司法要独立,然而事情一旦与社会问题挂了钩,言论者就自动放弃自己的主张,那头热往哪去,东也是他,西也是他,东西都是他。如果中国没有死刑的话,人们自然会接受非死刑的主张,问题在于在有着死刑的中国,如果王斌余判处非死刑,试问四个死去的受害者的公平何在,他们的生命难道就是阿猫、阿狗的命吗?用这个案例大肆鼓吹废除死刑,就如同让马家爵生存一样,不知道我们的法律言论者是按哪套理论得出如此宏论,无非是用政治大于法作为自己理论支撑点吧?弄出个民意来,民意怎么来的?反对代表的人又开始代表大家说话了,我还是有点怀疑中国的民意,正如我怀疑文革时候的民意一样,民意的头上无非还有一个指挥棒。
说白了,此事成为热点无非是因为整个社会的农民工问题,于是我们的言论者似乎欲借王斌余事件来挽狂澜于既倒,一定要找一个杀了四个人的农民工来做典型,毕竟血能激起人们思想的热度,发起言论来也慷慨激昂。问题在于,一个王斌余事件的处理是否就能解决这个社会问题,而作为一个刑事案件来看,我们是不是也该为受害者喊几声,仅仅是因为他们死的太平静?他们没有代表性?他们没有公共话题?他们没有杀人的壮举?他们没有接受记者采访?这些年来,言论者大都在骂集体主义,主张自由平等,但是真到为个体说话的时候,我们却放弃了个体的生命价值,而是寻找自己所瞄准的热点。于是有的言论者干脆不提四个人的事情,把王斌余作为英雄看待,毕竟王斌余“该出手时就出手”,毕竟王斌余功夫了得,而且最后来一个自首之举,大有“杀人者武松”的英雄气概,这些都会引起我们言论者的无限遐想,好像宋江哥哥马上里领着大家去造反,杀了狗官,杀了鸟皇帝,上了水泊梁山,进行一项体制改革,实行高度的民主政治,于是天下太平,再也没有农民工问题了。爱做梦没有错,做错梦就闹心了。
有的言论者更是把当年共产党的发家史端出来,以此证明工人阶级与资本家有不共戴天之仇,应该学习红色革命者那样,“起来!起来!”,“革命!革命!。似乎阶级斗争依然没有结束,还应该“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这套理论给中华民族造成的深重灾难,我们难道还要再回炉一遍吗?一定要弄个虚无缥缈、在烈火中永生的传奇吗?这套无产阶级要做世界主人的理论早在中国的“均贫富”的口号中就有点张显,不明白的是“均富”可以做到,“均贫”怎么做到?好在新中国给我们一个样板,均贫就是造反,一番明抢明掠,农民抢地主的,工人抢资本家的,国家抢农民和工人的——土匪合法化。言论者们以共产党的发家史来喊话,如果判王斌余死刑就是对共产党执政合法化的挑战,这就如同对牛弹琴一样,自娱自乐吧。
由于社会问题的严重,我们对王斌余给予同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不能因为社会问题的严重就饥不择食放言,而是应该起到一种促进社会问题变革的角色,不是把王斌余当作天平的砝码来做交易。大概是上世纪的八九年吧,知识界的人们看到了社会问题的严重性,要求惩治贪污腐败,善待知识分子,做体制改革等。知识分子继续走着以往的光融传统,去请工人老大哥来支援,工人们很现实的说法是我帮助你们,谁给我发工资,谁能让我养家糊口。十年过去了,贪污合理化,工人也下岗了,这时候才想起当年知识分子的可爱。但一切都晚了,知识分子倒是香起来了,工人却是臭起来了,其实这才是正常的轨迹。知识分子当然应该为农民工问题呐喊,而且出谋划策,但他们决不会喊出“走,咱们去天安门讲理去”。时下的言论者似乎看不出问题的所在,所以喊出的声音仿佛回到赤色恐怖年代一样。
社会问题与一个刑事案件不能说没有关联,但是一个社会问题的解决不是法院说得算,法院只能把它作为一个刑事案件来看待。事实上,当我们只要稍微为四个被杀者同情一下,我们的言论者都不会发出这样的怪论。在他们看来,同情王斌余就是同情天下的农民工,这才是民意,同情四个死去的受害者实在无任何利益,于是多数压倒了少数,活着的民意压倒了死去的民意,于是言论者在夸夸其谈的时候,有了底气,因为笔下的文字总不会杀人的,而且自己更是慈颜善目,须知那种伪善我们前几代挎刀执枪的先辈们都干过了,不过是血有时候被擦得很干净罢了。
长风 2005年9月21日
北国之春:http://www.beichun.com/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
博讯相关报道(最近20条,更多请利用搜索功能): 一个美国华侨给胡锦涛主席的公开信:为王斌余求情/Susan译 王斌余案:杀人偿命并不代表公正 司法面临考验/无为 梁京:从王斌余命案看大陆百姓的生存权 王斌余杀人是中国社会朝恶序化演进的必然现象/亦忱 林泉:呼吁国家主席胡锦涛赦免王斌余死刑 王斌余杀人案:底层群体罪与罚的正义之辩(图) 陈永苗:四种法治正义观——王斌余案评论之四 舆论同情杀人犯王斌余是危险信号 法律不能为王斌余的死刑蒙羞—呼吁高法为王斌余减轻死刑判决 林泉: 谁来保障农民和农民工的生存权?---王斌余一案有感 王斌余案关键词:民工、民意、死刑 农民工王斌余杀人案 成媒体讨论热门话题 狄克:“有钱人欺侮我们,没钱的人只能以生命来捍卫权利!”(王斌余语) 王斌余事件 程晓农何清涟评论 抛弃王斌余是亵渎社会正义—与法学家们商榷/姚笠 顾昀:王斌余案将我们撕裂成了两半 槟郎:王斌余,我把你写成诗 驳斥南方都市报:就王斌余案戳穿帮闲们的丑恶嘴脸 新华网:谁该为“王斌余悲剧”的发生负责?(图) 燕南社区开始禁止“太石村事件、王斌余案讨论” 王斌余案即将二审 终审裁判考验法官智慧 (图) 王斌余案:底层群体罪与罚的正义之辩(图) 刘路:王斌余,你就是国殇 王斌余案:精英论调当止,枪下留人为要 王斌余,我把你写成诗(图)
点击这里对此新闻发表看法
|
|
|
| .
|
Thinkpad
大减价$500
checkout 时输入Coupon code "USPGO4SAVINGS" expire 8/24 coupon USPTABLET for tablet 20% off, no expiration day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