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笨牛:我为什么给妞妞和其父辩护?!
(博讯2004年11月14日)
舆论监督必须得以监督----从妞妞事件看网络舆论失控的社会危害
在网上闹得风风火火的妞妞事件,在深圳市委作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决议后,应该风平浪静了,除非别有用心者,我们大家还是应该相信深圳市党委在此事件的处理上,是依法进行的,也是客观公正的。但妞妞事件所引发的网络舆论失控和无端上纲上线的网上动乱,却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反思,我们不能不问这样几个问题: (博讯 boxun.com)
第一,妞妞作为领导干部的子女到底能不能集资拍电影?哪条法律规定妞妞不能从事文学艺术创作?张艺谋早期的《黄土地》等影片,提供赞助的是香港的赞助商,采用国际融资的方式给张艺谋提供了3000万美元的投资。那么凭什么妞妞就不可以呢?把一个本来纯属正常的商业策划事件政治化,又有什么可以值得欣赏的?
第二,妞妞及其母亲的几个公司,都是合法注册的,至於注册资金是否必须与实际到位资金一致,我不很清除,但媒体将合法注册的公司各项资料公布是不是在法律容许的范畴之内?在没有确凿的证据支持下便一口咬定妞妞的公司注册资金是腐败黑钱,是否属於造谣?这种造谣是否已经构成对妞妞和其家人的人格污辱?
第三,深圳几个部门联合推荐学生观看妞妞的影片,即便有所不妥,有无穷追不舍的必要?再者,以我的观点,妞妞的影片的确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作为深圳地方自己出产的影片,本市相关机构推荐给本市居民观看,有什么原则错误值得大家那么义愤填膺?
第四,在事件发生后,除了有限的不同声音呼吁大家客观冷静地分析妞妞事件的全过程,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在对妞妞影片连看都没有看的前提下,对妞妞影片制作过程,资金筹集办法毫无知情的情况下,就开始批判攻击?而且批判的言语之烈几乎接近语言暴力的程度,容不得任何反对意见,请问我们的理性哪里去了?
第五,中国网络媒体在这个事件中的表现,的确令人刮目相看,舆论一面倒不说,更有甚者竟然容许以妞妞的容貌为话题,百般污辱别人的人格和名誉,而且还容许对妞妞事件稍持公正观点的网游进行人身攻击,如此卑鄙下流的网言网行为什么不能得到及时地制止和纠正?
我认为网络媒体的确需要从妞妞事件中吸取教训,不断提高自己的舆论导向的功能和作用,而广大网游更该努力反思,我们为什么那么容易头脑发热?记得当年大家一窝蜂地抨击宁夏一个倒酶的副市长时,我曾耐心劝告大家冷静,多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为什么当时有那么多的人,除了官员外还有许多普通群众,无人去抢救那落水的小女孩?后来,我曾经到实地考察过那个出事的地方,说实话我不认为任何人在当时当地的情况下,能够将那落水的儿童强救起来。为此,我曾与牛倌网游争论过,后来的后来,牛倌自己也意识到当时有些偏激。
当前,我们的国家的确面临着许多难以想象的困境和问题,而长期以来所积累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已经形成一种势能,随时随地都可能因为突发事件而引爆,造成失控的局面。对此,我老笨牛在自己的许多帖子中都有分析,不是我比别人聪明,而是因为我敢於实话实说而已。我们必须学会控制我们自己,必须学会理解和尊重他人,如此我们就不至於在网上以别人的容貌为话题娱乐自己而污辱他人,更不会将人家公司的商业资料或其他商业秘密在网上公开,以宣泄自己的不满而给别人造成损失。
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史的民族,本来应该是有自我节制能力的民族,而一个正在努力完善法制和法治建设的国家,更应当是有序和谐的。假如我们任凭网络舆论失控的风气蔓延下去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一定会遭受更大的不幸,而我们好不容易才得到的相对自由的话语权也将大打折扣。假如我们要保护自己的言论自由,那么我们首先就要保证我们言论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不违反法律,不添油加醋以误传误。否则,我们就没有资格捍卫我们的言论自由。
总之,我认为妞妞和其家人基本上没有什么错误,顶多是操作上的失误而已,大家犯不着上纲上线,而且上也上不到哪里去。我认为深圳市委对此事件的调查处理是比较恰当的,虽然在我看来稍微严厉了些。我为深圳市委能够坚持以法律为准则,尊重事实的作风而感到高兴。不因网络舆论而强行处理一个官员,同当初宁夏党委匆匆忙忙处理那位副市长的作法相比,显然深圳市委是成熟了许多,这也是执政能力得以提高的一个具体表现。我不认识妞妞其人,其父,其母,正如我先前自己所陈述的那样,我为妞妞和其父的辩护,完全出於正义良心,除此没有别的。当然,我不能阻挡任何人的合理想象和任意曲解,天要下雨,随他去吧!
以下是有关新闻报道,转帖在此供大家参考。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张斌)昨日上午,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黄丽满主持召开中共深圳市委三届十次全体会议。会上,市委领导通报了近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电影《时差七小时》及相关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意见。
自10月下旬以来,在互联网和新闻媒体上陆续出现了对我市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推荐观看由市委副书记李意珍同志的女儿李倩妮主演的电影《时差七小时》这一做法及相关问题的报道和议论。市委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等单位派员组成的调查组,对网上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 11月8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专题讨论研究处理意见和相关措施。
关于市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推荐观看电影《时差七小时》的问题,经调查,虽然市有关部门是按正常程序和惯例向学生们推荐,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不当之处,如有的部门变相指令性要求学生观看、一些学校调课组织学生观看等。尽管李意珍同志对发文一事没有打过招呼,没有过问影片发行工作,但作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干部,李意珍同志的敏感性不够强,对有些问题没有把好关,制止的态度也不坚决。关于李意珍同志的配偶、女儿经营三家公司的情况,经调查,李意珍同志的配偶和女儿所经营的梦想隧道影视公司、仁和公司和参股的披克电子公司三家公司中,有两家由于没有资产,属于接受空壳转让,其配偶和女儿没有实际投入资金,参股的披克电子公司实际投资150万元,分三次投入。李意珍同志对中纪委、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的规定,在认识上有误区,理解上有片面性,没有认真执行。市委常委会要求李意珍同志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的规定,尽快让其配偶和女儿从其分管领域的企业中全部退出,并由市有关部门监督执行。李意珍同志已按有关规定和市委常委会的意见,督促家属从这些公司中全部退出。关于《时差七小时》制作投资情况,经调查,该片的制作实际投资1200万元,媒体公布该片投资2100万元,是推介商出于宣传需要所作的包装炒作。该片按市场化运作,参与影片投资和赞助的均是民营企业和个人,均签订了经济合同,目前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据投资商称:参与该片投资,是看好这部影片的市场前景和效益,并想借此提高企业知名度。李意珍同志在市委常委会上做了认真的检查,态度诚恳,认识深刻,表示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诚恳接受组织批评,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坚决纠正,做好工作。
市委常委会议认为,这件事情不仅对李意珍同志,对市委、对市几套班子领导同志和全市领导干部都是一次深刻的廉洁自律的教育。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这件事情中吸取教训,认真学习、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依法办事,严格要求,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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