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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澳洲中国留学生现状的意见和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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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2004年11月11日)
    海外学生大量赴澳自费留学, 在近二十年来, 已成为促进澳大利亚经济增长(包括教育业, 代理中介业, 旅游业, 零售业及房地产业), 技术移民方面的重要来源, 这无疑是十分值得联邦政府, 各州政府继续支持的方向.但是,光是从社区所了解的状况而言(主要是来自P.R.C的中学生).有好几方面的问题是应该由整个社会去反省和改进的, 这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了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 各行各业都在各自从海外学生身上赚钱, 却没有人会关注到这些学生是处于思想最活跃, 最不成熟阶段的年轻人,使他们处于自生自灭的状况, 现在是到了全面回顾及补救的时候了, 下面谈谈我对这些现况的看法及建议.

     一. 学生是否有足够的经济来源支持其在澳洲的留学和居住和我的建议.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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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所了解的两个典型case及看法

      Case1:大约四年前, 有一个来自中国大连市的中学生, 父亲是一个普通警官, 母亲已是下岗职工, 根本没有足够的经济收入来维持该学生在澳洲的读书和生活, 这个学生到了墨尔本读了半年语言课程, 续交了一年学费给一间商务学院后, 就离开墨尔本, 只身到了雪梨, 靠不认识的人介绍到卡市与几个泰国人合住, 到一间中餐馆打工为生, 一边打工一边到处寻求居住的捷径, 可能有人建议他走假结婚的捷径, 也可能是受到敲诈, 小伙子在做了一年半餐馆工后的一个晚上深夜, 一个人独自在火车轨上行走, 被火车撞死了.

      我的看法是:该学生的父母根本没有能力维持儿子的留学费用, 当然提供给移民局的经济能力的文件都不是真实的了, 可见移民局在审查方面的措施并不足以堵塞假文件, 当然,目前绝大多数学生的家庭经济能力都是完全足够有余的.

      Case2: 去年一个来自中国深圳市的中学生, 父母具有充足的经济能力, 而且除了学费之外, 也给了充足的生活费给他带着, 可是到澳州三个月后, 他给父亲一个E-mail就只有五个字 :“爸爸,寄钱来”, 他父亲就很奇怪, 怎么去了三个月就把一年的钱花完了? 决定不理他, 过了一个星期, 儿子又来一个 E-mail, 就只有六个字: “爸爸,快寄钱来”, 这次他爸爸决定要儿子立即回中国, 便寄了一张机票, 让儿子立即回国, 还算好, 这学生还是回到父母身边了, 如果不回呢?

      我的看法是:该学生的父母有足够的经济能力, 但是该学生没有自我控制的能力,实际上很多中国学生在澳州打老虎机, 上赌场. 可以想象, 有多少钱才够让他们赌呢?这方面, 移民局是管不了的, 学校更不管, 谁都不管.

    2.我对审理学生家长的经济能力及如何确保学生能获得保障的建议.

    我认为移民局在审核学生家长的经济能力方面的措施已经十分足够, 但是也根本无法应付中国造假文件的厉害, 所以在目前的措施下, 仍然有象Case1的出现, 至于Case2根本就让学生处于 “自生自灭”了, 所以我强烈地建议移民部考虑设立一个 “海外学生信托基金”. 所有被批准学生签证的学生, 其家长都要按学习年限把全部的资金存入此信托基金, 然后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定期把学费转给学校, 定期把生活费转给学生, 这是唯一能杜绝上述CASE再发生的, 并确保学生在学校期间有稳定的经济支持的措施, 而且将一定会获得家长的支持.我相信这个办法将带来如下的好处:

    (1).移民部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手和时间审查评估学生家长的经济能力和合法收入来源. 例如, 申请人计划在澳洲学习六年(英文语言, 中学11, 12年级, 大学本科3年),那么, 以3万澳元作为一年的全部费用计算, 申请人的父母只要把18万澳元存入 “澳洲海外学生信托基金”, 移民部就可以一次性地给予申请人6年的学生签证,只要学生在这6年内没有任何违反签证条件, 那么, 移民局可以大大地减少申请延长学生签证的大量工作, 学生本人也无须老为签证问题去移民局排长队. 这个办法是在确保学生在澳的所有费用到位的前提下, 又大大地减少移民局工作压力, 又对学生及其家长都很方便.

    (2).学生到达澳洲后, 由信托基金按期自动(例如俩星期一次)把其生活费转入其银行帐号内, 这样可以确保学生有稳定的生活费, 又没有可以乱花的余钱.长远来说, 让他们能养成有计划花钱的良好习惯.

    (3).学生到达澳洲后, 由信托基金按每学期自动把学校的所收费用转入学校的银行帐号内, 这一来对学校有保障, 二来在出现个别私校因经营不善而倒闭时, 不会给学生带来更多的损失, 政府也不需为此承担责任.

    二. 关于目前未足18岁学生的监护人措施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1. 按目前移民部规定, 未足18岁学生在澳监护人必须是近亲或者由学校提供.

    首先这个规定比起先前的更不好, 按以前规定, 学生家长就算在澳没有亲戚, 许多人还总有办法委托到一些朋友做其孩子的监护人, 中国人在传统上, 既然受人之托, 自然会尽心尽力地负上些责任, 对孩子还有所照顾. 而现在由学校所提供的监护人, 大部分都是澳洲人房东, 表面上孩子住在澳洲人房东家里, 既安全又对孩子学英文有更好的帮助.问题在于由于生活饮食习惯原因, 许多孩子很难适应, 加上澳洲人房东所收的生活费用较高, 这些中国孩子住上一两个月后, 就要想法子搬走.

    不管过去现在的监护人措施如何, 实际上对这些孩子并不可能起到多少监护的作用. 这里的中学下午三时就放学了, 孩子们根本没有几个会自觉地回家里, 更多的是三五成群地到处游逛, 去咖啡网站上网的已经是最乖的好孩子, 更多的是去玩, 玩电子游戏机, 电影院, 玩老虎机, 总之, 他们玩到什么时候才回家, 全凭他们自己高兴, 哪一个监护人都没有任何控制的办法. 光是在悉尼这六,七年来, 已经有不少留学生成为非法集团勒索甚至绑架的目标对象和案件的受害者, 更有甚者还被踢入黑社会等等. 对于这些问题, 这些年来, 学校, 监护人, 社区, 移民局, 警察等方方面面都没有对他们提供足够的关注和帮助, 严格地说, 整个澳洲社会放任他们处于“自生自灭”的大环境里. 站在这个角度, 澳洲社会赚了人家的钱而没有尽到应该的责任-----提供一个安全的照顾周到的环境给他们安心地好好读书.

    2. 我的初步改进建议如下:

    (1). 首先要在各个民族社区建立一个负责的有足够效果的监护人网络, 具体来说,可以先行由移民部指定的各个民族社团负责在各自的社区内, 组织物色一批具备HOMESTAY条件的品格良好的监护人, 并经过专门的监护人资格培训后, 组成各自社区的一支符合资格的监护人队伍, 并对各社区的监护人HOMESTAY的收费设立合理的统一标准;

    (2). 由各个民族社团根据各自的文化生活传统, 分别拟定对各自民族学生的在澳行为守则(如PETER WONG的建议), 作为对各个国家的学生签证的附加条件;

    (3). 当那一个民族社区的监护人网络基本形成后, 移民部即可修改对该国家的中学生签证的监护人要求, 使他们在到达澳洲前, 就纳入了这个安全和有效果的社区监护网络里.

    我相信, 这样一个能与移民部, 教育部, 警察局, 健康部等等相关政府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关系的民族社区监护网络, 才是符合这些成千上万的海外学生在澳洲读书期间所急需要的。(作者为澳大利亚中国移民福利会主席黄兆邦)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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