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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y: 剩下的话——兼答徐沛
(博讯2004年9月27日)
    徐沛更多文章请看徐沛专栏

     写论辩文章,最怕的是辩来辩去大家忘记了主题,只一味地为争一个输赢而无所不为,最后只好自暴其丑,徒然让人看了笑话,还是于事无补。以前总不明白“酒色财气”中的“气”何以成了四恶之一。后来才知道,人们为了争那一口“气”,简直可以把自尊和生命都搭上去。或者这就是法轮功主张“忍”的原因。但是忍绝对不是消“气”的终极手段。如果心里的“气”本来没有消,靠功夫强忍,只会“气”伤了身,或者忍不胜忍,最后气体爆炸,杀伤力会更大。正如鲁迅所说,“不是在沉默中消亡,就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这个道理。但是要让一般的俗人四大皆空,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情,而这“气”,则简直又是一件最难对付的诱惑,一般人最难调理好的,也还是这一口“气”。 如果因为本来争不过人家,只好摆一副淡泊像,表示与世无争,一不小心,就成了阿Q了。只有修炼成佛,或者被生活熬炼成真正的智者,才会以悲悯的无奈,含泪的苦笑,心痛地注视着“人这畜生”在气冲牛斗,害人害己之中争来争去。成不了佛和智者,又不想做阿Q,我只好以前人和自己的经验告诫自己:争“气”本来是一件多么无聊的事情。慢说是一时的口舌之快,就是江山社稷,争到了手,解决了较长时间的快感,结果又怎样?终成了历史家品头评足的资料,戏台上给世人提供娱乐的来源,以及从偶像台上跌下来后显露出小丑的本来面目。读过李志绥,我觉得毛如果没有争赢,即使不能肯定是不是全体中国人的幸事,至少会是他本人的一件幸事。只可惜他争赢了,终成了变形记里的超级小丑。所以我决定:我和徐沛的关于鲁迅的论争将到此为止,一则是我想说的大都已经说过了,再则,我不想把博讯变成是非之地,这是我一开始就有的顾虑。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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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毕竟是在写一篇文章,有的话可以顺便在这里说得更清楚一些,对自己负责,对读者负责(如果有读者的话)。我知道我对读者是毫无吸引力的。不象徐沛,每每出了一篇对她的批评文章(徐沛也是可以批评的,对吗?),就会有“好心的读者”纷纷以“电邮”对其慰问。五岳三山的批评如此,Cherry的批评也如此,真是让人羡煞。但是我想,我虽然缺乏读者的“关心”,势单而力薄,我依然有义务把自己表达得尽可能的清楚。所以我还有如下的一些话要说。

     我的名字是Cherry,是笔名,是匿名,是无名,是未名,是废名,都可以,但确实不是我的身份证和户口上的名字。关于匿名和笔名,我以为五岳三山已经讲得非常清楚透彻,我也以为徐沛已经接受了,或者至少已经明白了五岳三山关于笔名和匿名的意思,所以我没有再花时间在这上面。但徐沛显然并不同意五岳三山的意见,对我的名字依然耿耿于怀。但我决定:我还是要用这个名字。在如今连在网吧浏览“黄色网站”都会被抓进监狱的世界,我作为心智正常的弱势人群之一,有权利为保全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使用笔名写东西。而且,使用了真名又如何呢?或者还是会被误会是假造的真名,于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大无畏和大光明,我只好又来报告自己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门牌号码,如此等等。为了一篇文章而有如此的麻烦,真是要让人死了写文章的心。但写文章不过是为了表达自己,话说到了,看的人懂了,万事大吉,管名字什么事情呢?我人又不在德国,持有的是中国的户口和身份证,所以我即使写一点关于鲁迅的文章也决定只用Cherry这个名字。但有一点我要澄清。我到此为止写的所有的文章,都不是在“斥责”谁,我始终认为我不过是在表达我自己,我的意思因为和别人有相左的地方,这种表达于是成了辩论。我写《鲁迅VS徐沛》的意图是要让鲁迅自己站出来说话,和徐沛进行一次Versus,因为即使是鲁迅,在博讯这块自由的土地上也拥有话语权。请他们进行Versus,这完全不是把他们——鲁迅和徐沛——相提并论。其实能和鲁迅相提并论的人,或者作家,我以为实在是很少,所以连徐沛也不足以和鲁迅相提并论,所以她说我把她和鲁迅相提并论,实在是言重了。我写那篇文章,不是为了斥责或贬低某个人,更不是为了否认我匿名(是无心造成)撰文,也不是又来就“匿名”,“笔名”和徐沛再来一番争论。所以我何罪之有,至于不敢 “再次撰文”?我必须再次发问:徐沛也是可以批评的,对吗?

     我读鲁迅,就象我读《红楼梦》,读《凯旋门》,读《围城》,读老舍,读汪曾祺,读林雪(一位不甚知名的女诗人),因为喜欢这些作者的文章,又认清了这些作者本身是值得这种喜欢的,所以我就读。我读他们的时候感到安心和放心,因为他们的人格让我相信:他们不是只会说好话的骗子。我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为自己的阅读罗列什么中心思想,段落大意,前因后果,ABCD。鲁迅的文章给我阅读的快感,因为写得美。香港女作家亦舒就把深夜读鲁迅列为快事之一。我尤佩服他的铮铮铁骨,言行如一。他相信进化论,就去为青年补鞋;他相信爱情,就用即使在冬天也不穿棉裤的方式禁欲;他相信作为一个中国人是他最好的命运,就将一把三十多公斤的剩骨留在让他背负通缉者的名衔至坟墓的中国。我相信这些事实,因为不是这样的人写不出这样的文章。我对鲁迅的看法,在我仅有的几篇文章中都尽量说得很清楚,虽然我的文章很少,到此为止才四篇,远比不上开列专栏的作者们的“洋洋洒洒”。不过,至于鲁迅给了我怎样的好处,我还真没办法象做生意那样,斤两分明地开个帐本列将出来。世人读《红楼梦》,听贝多芬,但没人被要求必须追本溯源,一定要说出个一二三,好象以前痛说家史,必须是三代以上贫农才算得是根红苗正。何以对鲁迅及鲁迅的读者苛之至深?何况,如我所说,我已经把我对鲁迅的看法说得很清楚了。如果还是有人不知道,可能是他没有耐心读完我的文章,也或者是我表达能力有限,但我绝对无心隐瞒,或空口说了白话,让人不知所云。再说了,人们可以凭“第六感”而厌恶鲁迅,可以象“喜欢白云”一样地自然地反感鲁迅,怎么就不允许别人凭“第六感”引鲁迅为知己,或者象喜欢白云那样,自然地喜欢鲁迅呢?虽然遗憾得很,我的“第六感”从来没有敏锐到让我凭此即可识别一个作家的优劣的程度。

     我不认为“任何人都有资格告诉大家他对鲁迅的看法”,至少没有读过鲁迅,或者没有真正地读过鲁迅的人,是没有这种资格的。这样的人一旦批评鲁迅,很容易地,几乎是不可避免地,会从“门逢里看人”,最终看出个变形的鲁迅,还自以为掌握了真谛,我对这样的批评者表示真正的遗憾。我写的一点有关鲁迅的意见,完全是以鲁迅的文章为基础,以我通读过两遍《鲁迅全集》(老版)的阅读为基础。我之所以有这样的耐心读两遍《鲁迅全集》,不是因为闲得无聊,不是为了做论文,不是为了写评论,只是因为这样的阅读对我来说是快乐的,是安慰的,是在黑夜里给我力量的,但是,说真话,也是令我绝望的。他的终极处,是虚无主义,对中国,他其实是不抱幻想了。但是他不主张自杀,于是只好“硬唱凯歌”,当作呐喊。当呐喊者自己都已经被绝望所包围,又拼命抵抗这绝望,这抵抗的方式,在他,几乎只有呐喊。这是怎样的大痛苦和大无奈!他和共产党的合作是苦涩的,只有和瞿秋白的相知相惜成了这种苦涩的调和剂,但其时瞿秋白已经是共产党中的失意者了。他做的一切事情,编杂志,写文章,入左联,为方志敏保存遗稿,被通缉……,这些所有的事情,都给他自己一种无奈,甚至无聊的感觉,因为分明地觉得自己是在蜉蝣撼树。这种绝望是无可救药的,因为是事实本身导致了这种绝望。我读过一篇郑义的访谈录,谈到中国生态恶化的现况,他说“没法可治,一个民族被深度麻醉到这种程度以后,确实很难办,我觉得没什么挽救的。”“我也用不著说什么激励人心的话,作为知识份子,我觉得就是这样的,有救就是有救,没救就是没救了。”从这种因为极度痛心而变得几近冷漠的语调,我感受到了这种绝望——这种鲁迅式的,无可救药的绝望。在这样的绝望里不变成虚无主义者是不可能的,但是为了那已经让他们绝望的国家,鲁迅一直写到死,死在自己的国家。郑义,即使已经知道了“没有什么挽救的”,也还在写,还在走,还在调查,还在流亡。我对这样的绝望者致以我最深的敬意,因为我本人做不到这一点。

     我从不敢自认为自己的文风和鲁迅的相似,如果硬有人认为如此,我也不以这种相似为耻。鲁迅的文章,从来不象人云亦云地认为的那样,是刻毒,阴险,谩骂式的,相反,是充满激情的,是爱憎和条理一样分明的,是给人以阅读的美感的。“我之所以将徐沛的语言比为钝石,是因为它结构混乱,条理不清,缺乏美感。现在看来,比为钝石是不恰当的。因为一般的 石头究竟还干净,但徐沛的语言,在很多时候,尤其是涉及到鲁迅的时候,非常缺乏这 种干净。”这是我阅读徐沛的文章给我的感觉,我不怕将这种感觉再次提出来。人们可以和我有不同的感觉,但我觉得可能不会认为这是对徐沛的不礼貌的侵犯。我之所以觉得她的语言不干净,是因为有这样的一些句子在她的文章里:“在鲁迅不顾把一生托付给他的妻子,乐于在外与女学生“洗脚”,洗出私生子时,……。”。“不错,鲁迅曾救助过以害群之马自居的许广平,并帮着她和其校长斗,在鲁许通奸时,鲁迅却污蔑站在女校长一边的同事们与女校长有不正当关系”。 “鲁迅25岁时,专门回国结婚,但在20年后却和其学生许广平搞婚外恋,并抛弃糟糠之妻。在这之前他曾借同在一个屋檐之便侵犯大弟和其妻的性生活而造成兄弟反目并分家。”……。 这些句子传递的信息,本身就是至今都没有事实依据的妄测,或者是被作者扭曲了的事实,用这样的一些字眼将事实本身以扭曲的形式展现给读者,或将猜测当做事实来发表,我本人觉得是一种谩骂。哎!是的,到底是谁在骂街呢?

     “学历和地位是命中注定”,不过看来就只有徐沛的命好,读遍博讯的文章,就只发现徐沛一个博士。博士们都不在博讯上发文章,还是大多数“正常”的博士都不认为博士的“身份和地位”与文章有必然的联系,故不必隔三岔五地提醒读者?我不大明白,且存疑于此。但是很明显徐沛是注重身份和地位的,也是注重头衔的,看她一再地指我为匿名者,指鲁迅为通奸者,指鲁迅的儿子为私生子,就可以明白她注重头衔的事实。其实,匿名不匿名,通奸不通奸,远不是翻开字典一查就可以解决那样简单。比如在徐沛的字典里,“匿名”其实不仅仅是“不具名或不写真姓名”,它还包括有“胆小鬼”的意思。其实我倒不怕被当成胆小鬼,因为我本来就没有多大的胆子,没准备做多宏壮的事业,但是如果一旦因为胆小而被误为卑怯,我就觉得有争辩的必要,所以在这一点上我同意五岳三山关于“匿名”,“笔名”的意见,而不认同徐沛的意见。同理,以“私生子”而论,徐沛自己承认有过婚姻之外的性事,也曾想托庇于“保险的避孕术”,所以,她只是没有生育所谓“私生子”的事实,而不是没有实施可能导致生育“私生子”的行为,所以她是没有资格在这一点上苛责鲁迅的。关于“通奸”,还是那句话,妄图在别人的脑门上烙下红字的人,是最终的耻辱者! 最后,我不知道是谁说徐沛“不能上网”。我觉得这样的要求是无理。对此我的意见——套用一句俗话——是:我不同意你网上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上网的权利! 说了这些,已经太多了。我已经感觉到了那种“争气”的无聊。再怎么争下去,我们都不可能在鲁迅这一点上达成共识,徐沛会一如既往地反鲁骂鲁,我也会长此以往地读鲁尊鲁,大家各走各路,互不相干。这样看来,我犯了一个错误,挑起这场论争?其实不然,我觉得我必须把我想说的话说出来,至少可以让人明白,世界上有徐沛的妖魔化的鲁迅,也有Cherry的大写的“人”的鲁迅。现在我觉得我想说的话已经说完了,所以再说一遍:这是我写的和徐沛争论鲁迅的最后一篇文章。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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