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市民:评刘书记行政 请看博讯热点:强行拆迁
(博讯2003年9月17日)
近日得到消息:北京市市委书记“刘某人”给党中央写报告称:“在北
京地区进行的大规模拆迁改造工程,是为2008年在京召开的奥运会, (博讯boxun.com)
所进行的必须的准备工作,工作涉及到广大市民的利益,引起某些市
民的激烈反映,这是不可避免的。这是由于广大市民不理解党的政策
所致”。另据可靠消息称:市委书记“刘某人”在一次(秘密)内部会
议上说:“拆迁工作在今后仍要继续进行,要保证按计划完成(即已规
划好的)拆迁任务。凡在拆迁中遗留下来的问题,留待2005年以后再
行解决(不能因为拆迁难于开展就耽误了奥运会的工程项目)。”
刘书记大言不愧竞在讲话中犯了几个常识性错误,现分别陈述如下:
1、就像所有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党内野心家、阴谋家(如:历史上的张
国涛、四人帮之流)一样,刘书记首先把自己装扮成了党的代表,以
为自己就是党的化身,自己说了话就是“党”在说话,这是一个弥天
大谎,比如:刘书记2001年11月1日签名发布的“北京市房屋拆迁
管理办法”,这个地方性规章就不是按党中央的指示而制定的。而是按
照刘书记的个人指令制定的,根本就没有经党中央讨论,也没有经人
民代表大会审议,该规章原本就不是以法律民主的形式产生的,而是
以刘书记的主观意旨而制定的。现在说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政策不理
解未免强奸民意,大有污蔑人民群众之嫌疑,或者说这正是对人民群
众的污蔑更为恰当。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身为一区之长的刘书记,不讲依
法治国而大谈政策如何、如何!且对公民滥发议论,说什么群众不理
解党的政策?人们不禁要问书记大人:你是要依法治国呢?还是要依
“政策”治国?“法律”是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而政策可是随统治者
的心意而出笼的,两者不同之处就在于:依法治国来不得半点调和,
而政策却是可以随意更改的。看来我们的书记是一位以政策治国的拥
护者。让我们不明白的是:身为书记的大人物,为什么不读一读宪法
呢?说这位书记是位法盲大概有点太冤屈了。可党中央领导是不是同
意书记大人以政策治国的的观点和做法呢?不得而知。《民法通则》第
三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
政策。”在法律健全的情况下,背着党中央私自制定地方性“规章”取
代法律,这是不是应该承担侵权的责任呢?
3、刘书记身兼要职,行为举止对社会影响深远,虽有三寸不烂之舌,
难掩其昭彰罪恶。打给中央的报告说的是北京市在拆迁中发生的事情,
而其影响所及流毒全国,一部“北京市拆迁管理办法”引得各地开发
商纷纷效法,于是:行政机关参与经济活动、政府可以强制裁决、背
着财产权利人对私人财产进行“评估”、国有土地使用权不给补偿、出
动武装警察强制拆迁、强制交易不成,棒子队出动了、人民法院变性
为“地方规章”院、检察院不再审查行政机关“裁决”的合法性了……
老百姓真正有冤无处诉了!流落街头无人管了!国民党统治区也未曾
出现过的社会黑暗写进了新中国历史册。人民不禁要问:这是中国法
律赋予刘书记的权利呢(未见中国的哪项法律里写有这样的规定)?
还是刘书记个人以权代法的行为?刘书记对侵犯人权、破坏经济体制
规则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全国看北京,北京怎么办?
4、刘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拆迁改造工程是北京举办奥运会所必须的,可
就是不谈历史文物的保护,1998年初位于故宫东华门外的质量完好的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军调部1946年中共代表团驻地”被拆除、具
有较高文物价值的著名欧阳予倩故居大门前的反八字影壁、著名的牛
街危必区内的“清真女寺”、尚小云故居、菜市口大街儒福里观音院、
过街楼、休宁会馆、李鸿藻故居、(戊戌变法重要见证物)粤东新馆、……
就在刘书记“不可避免”的讲话中相继消失殆尽,中国建筑史上的传
世杰作,几百年的文物建筑遭受一场空前浩劫,流毒全国的拆迁使得
太平天国时期的天王府——孙中山大“总统府”也不能幸免,江南园
林、诸多文物古迹在劫难逃。按刘书记说法因为北京要开奥运会,形
势所迫以致于此。那上海岂不是就找到了藉口,因为上海要开“世博
会”,广州要开“交易会”、西安也要开个什么会……有北京市的“拆
迁管理办法”做样板,拆起来也就没了顾虑,首善之区是学习的楷模
吗?一位在北京搞了8年拆迁的庄稼汉对记者说:“…这种房子拆得多
了。两三个月前,国子监那边的一个庙就是我拆的,那个庙真大。我
们管不了那么多;拆迁办给我们钱,我们就拆,他们给我们钱拆故宫,
我们也拆。”刘书记只管奥运会,不管北京市的政治、文化中心的城市
性质,如此拆下去不知北京将变成什么样子了,请问刘书记这个历史
的责任你个人负担得起吗?告诉你刘书记,如果你把“故宫”拆除了,
那么你再建十个“白宫”北京市人民也不会答应你的!
5、以危旧房拆迁改造名义进行的“大拆迁、大迁移”真的像刘书记所
说的那样是“为民造福”吗?见媒体的报导就不难找到答案了:“北京
市目前有不少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回报率都超过了100%,这是一个值
得关注的现象。据了解,香港地区10%至12%的房地产回报率与许多
国家和地区相比,已是很高的了,新加坡为5%,日本则普遍只有2%。
北京市房地产回报率为何出奇的高?”(“见当代北京旧城更新”方可
著第187页;据估算,开发商每拆迁一户居民住房,就可获利百万元
以上)。如此丰厚的利润空间引来无数当权者的子女“竞折腰”,他们
争先恐后、唯恐捞钱机会错失。你没有证据!你在污蔑领导!说得对!
如果我取得了证据,刘书记的座位还能坐得这样牢稳吗?不用糖衣裹
着的炮弹来封堵我的嘴才怪呢?谁不知道书记的女儿就在“北京市建
筑公司”里谋职呢?还有……。身为书记的掌权人当然不便直接出面
“干捞钱的勾当”,但变换一种方式,钱!不是同样可以流进自己的腰
包吗?而且是相当稳妥的——让自己的子女出面捞钱,自己躲在后面
利用职权、提供方便,正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高官得做、
俊马得骑,何乐而不为?只是书记大人忘记了“百姓? 羯皇堑?一信
号,服务群众;是第一职责,群众评价;是第一尺度”自己许下的誓
言。请刘书记听听老百姓是如何评价这种情况的;老百姓说:这是在
洗钱!——隐瞒财产的真正来源和性质,为非法经营者提供金融帐号,
通过合法渠道,把非法手段掠夺而来的财产合法化!不知听到老百姓
的这种评价,刘书记做何感想?
6、北京的危旧房拆迁改造工程历时已经十年有余了,刘书记大谈北京
市迎奥运的前景、危改的成绩,而对北京市在拆迁中遗留下来的问题
却闭口不谈。让我们来看一看刘书记到底给北京人留下了什么?从政
治上讲:违宪拆迁引发了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尖锐对立,人民不再相信
政府,不再相信司法的公正,这无疑给党的威信造成极大的损害,此
外违法拆迁还助长了腐败之风蔓延。从经济上讲:拆迁造成了大批北
京市民失业,原来有生活来源的北京市民大批流落街头、无家可归,
这分明是在制造不稳定因素;银行系统承担了开发商违法开发的风险,
成为市场经济中最不稳定的因素;人民为此背负了几千亿无的债务(另
置新家贷款,这些市民大多背负的都是子孙债),几百万人又一次成为
赤贫如洗的“无产者”;国家资财的大量流失——国有土地是国家最大
的一笔财产,而刘书记却把它无偿划拨给了不法开发商,国家蒙受巨
大损失,开发商赚走大笔黑钱,过度的开发又造成资源的紧张(水、
电、煤气等);环境的破坏更为让人痛心,北京原本人口密度是与资源
相对匹配的,现在随着大批的高楼大厦的建成,人口密度比原来激增
了许多倍,资源的供给如何解决?许多文物古迹无法复原,消失了,
古都原有风貌这些无价之宝又?跹媒鹎扑悖课シú鹎ㄋ吹恼庑
┪侍饬跏榧怯挚悸橇硕嗌伲?
刘书记说:所有遗留问题要到2005年以后再解决,这是什么逻辑?受
迫害人如果熬不到2005年你又给谁平反呢?你到那个时候还是书记
吗?你走了,谁人来为受害人平反?你和开发商把钱捞走了,让谁出
钱为老百姓平反呢?看来你是要违法行政到底了?你是要与人民为敌
到底了?明知违法还要违法到底,这是哪家的法律规定?
当年北京的老百姓以极大的热情支持并欢庆北京承办奥运会的成功,
如今老百姓却不得不为此遭受着深重的苦难。
世界上众多城市都曾举办过奥运会,从来没见过哪一个政府为标榜为
官的政绩,而让自己的人民遭受如此的苦难。也没有哪家政府因为要
举办奥运会而恣意践踏宪法,人们不禁要问:这也是奥林匹克的精神
吗?你刘书记为政多年你从来没有给北京市人民带来幸福,你带来的
只是灾难,你的双手沾满了人民的血泪,你不配做人民的书记,我代
表北京市遭受迫害的人民大众强烈要求你下台,你不自愿下台,人民
就有权罢免你!《宪法》第六十二条(二)监督宪法的实施;(十一)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第六十七
条:(八)撤销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
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第七十七条: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
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请刘书记认真学习一下《宪法》中的这
些规定吧!
“有多少苦同胞怨声载道,铁蹄下苦挣扎仇恨难消,春雷报发等待时
机到,英勇的中国人民岂能够伏首对屠刀。……”今天,重温“红灯
记”里李玉和的这段唱词感到特别亲切,录在这里用以激劢为了争取
最基本的生存权力而英勇奋斗着的人民。
北京一市民
《网路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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