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祈评论:中华民族的出路在利己利人利众---再答海壁先生
(博讯2003年8月31日)
胡祈 美国纽约 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多维新闻发表了海壁先生“共产党之后的时代---己私利能否成为旗帜?---再与胡祈先生商榷”一文,感谢海先生的认真精神,以下是答复。 (博讯boxun.com)
海先生的“共产党之后的时代”提法很有创意,可能中国的革命党不会同意,但也许会变成事实,海先生领导潮流锐意创新的思想,值得称颂。
假如海先生的“共产党之后的时代”说法成立,己私利一定不能成为旗帜,取而代之的利己利人利众三利行为比较妥当,不知海先生意下如何?
对海先生为生活奔波操劳,甚感不安,祝海先生万事如意。
美国心理医生最初只有警告职责(DUTY TO WARN),主要是警告潜在的受害者和通知警察,但美国国家社会法律认为警告职责远远不能够保护潜在受害者,在许多个案里,警告职责没有能够保护潜在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就加上了心理医生必须执行的保护职责(DUTY TO PROTECT),对美国心理医生来说,责任重大,非常麻烦头痛,很难保护潜在受害者,这是美国法治社会的一大特点,将许多不可能的法律职责转嫁给社会个人,如心理医生保护潜在受害者的法律责任,这是美国生活的现实,也可能是美国法治社会律师为所欲为滥用职权的表现,更是强迫心理医生保护社会国家人群利益的有效措施,美国通常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大我”利益,比伦理道德的说教来得有效实际。
海先生所举的七十年代美国联邦政府因五角大楼机密文件暴光而起诉“纽约时报”的轰动案例,我也不太清楚,但当事人在心理治疗过程中泄露机密文件,没有明确表示要伤害谁,心理医生可能也无法理解泄露机密文件的严重危害性,没有明确的潜在受害者,心理医生不知警告谁?保护谁?只能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美国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心理医生一定要保护连医生自己都不明白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心理医生的病历被偷,是心理医生没有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心理医生应该没有太大的错,只有当事人明确说出要伤害的对象,心理医生才必须警告和保护,绝大多数心理病人没有直接的伤害对象,如果病情严重,有暴力倾向,心理医生也有病人送去医院住院治疗的职责。
心理病人的言语和行为可能非常紊乱,一旦说出明确的潜在伤害对象和手段,心理医生一定要通知警方和潜在受害者,如果证明潜在受害者不存在,是心理病人的胡言乱语,心理医生也会放下心来,如果确实有潜在受害者的存在,心理医生就一定要尽到保护职责,将该危险的心理病人送进医院隔离治疗是最好的保护办法,这还是美国社会强迫心理医生保护“大我”利益的法律手段,只要医生按照法规做,出了事情也可以到法庭上辩护。
美国心理医生警告和保护职责的前提是心理病人明确的潜在伤害对象和手段,没有明确的潜在伤害对象,心理医生没有潜在对象可以警告和保护,对有伤害社会和自己倾向的心理病人,送进医院隔离治疗是心理医生的职业职责,但这不是心理医生的特别警告和保护法律职责。
海先生文中有关人自然动物性和理性的阐述,都很有道理,对人的本性自私欲望要加以调节抑制,不单单华人文化这么做,西方基督文明也有许多方法,笔直也很同意海先生所说的不能让华人回到动物本能的路,但海先生似乎忘记了人不但有利己的倾向,也有利人的倾向,更有利众的倾向。
华人文化基本上不允许利己,儒佛道几乎所有的纲常均对利己行为和思想不耻,违背人的自然本性,笔者要说的华人应该回归自然本性规律的用意在此,西方基督文明充分承认鼓励利己的思想和行为,是西方国家强大的根本原因,华人文化一味抹杀利己思想和行为,是中华民族的祸根,华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
人的利己思想和行为不可以过分,如果只有利己思想和行为,那就和动物没有太大的区别,这一点海先生说得很透彻,笔者也很赞赏同意,也就是说,利己思想和行为一定要被调节控制,华人文化的方法是儒佛道的伦理道德仁义礼智信虚空无等等,奉献“大我”,消灭“小我”,彻底解决自私自利的利己,在中华大地,利己绝对禁止,笔者觉得华人文化消灭利己思想和行为,实际上是消灭华人的人性,用儒佛道的假人性来代替华人的自然人性,这是中华民族最荒唐的东西。
华人文化调节控制消灭利己思想和行为的儒佛道手段,讲穿了是政治统治宗教生活及人际家庭社会的混合体,与西方国家民主政治宗教科学法治明确分离相比,华人文化控制人的利己方法,极端原始,蛮横无理,残酷独裁,华人历史上树立了许多所谓人的榜样,实际上都是毫无人性的假虚痴愚东西,关公岳飞周恩来包公等等,全是不通人性害人非浅的东东。
西方宗教的上帝是自己的上帝,容忍宽恕的上帝,允许利己思想和行为的上帝,西方国家的民主政治充分考虑到利己思想和行为,尽力服务利己,西方科学为利己创造最好的条件,西方法治尊重人的利己权利,西方社会是围绕着利己而运转,华人社会正相反,围绕着“大公无私”来进行,这是东西方文明的根本区别,也是西方发达,华人社会贫穷落后的根本原因,尊重利己和消灭利己的重大意义在此。
伦理道德仁义本来是不错的文化手段,但华人社会只有这一类文化手段来调节消灭利己思想和行为,就是华人的祸根,美国社会有许多有效方法对付过分的利己思想和行为,例如宗教上帝,伦理道德规范,法律,教育,心理咨询等等,全是明确分开来的手段,相辅相成,调节人的利己行为,实际上是让利己思想和行为充分发挥,以利社会的进步发展,在西方利己思想和行为是人最宝贵的财富,是社会发展发达的源泉,所有宗教伦理道德法律教育心理的方法都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利己思想和行为而创造,利己是西方文明的根本。
海先生文中所举的美国军人在伊拉克打仗和九一一恐怖事件救火队员的例子,非常生动,海先生认为是爱国爱社会大公无私的行为,也对,但不完全,美国军队士兵和消防队员都是职业,在美国任何一个职业人士,都有严格的职业守则,士兵就是去打仗,当了兵,爱国也要打,不爱国,也要开发前线,拒绝上战场的士兵,军事法庭制裁,消防队员也是一样,仇恨恐怖分子热爱国家的消防队员要往上冲,不爱国的消防队员也得往上爬,消防队员的职责就是救火,拒绝救火的消防队员必定受法律制裁,心理医生也是一样,严格执行心理医生的职业守则,是心理医生的天职,否则很难逃过法律的制裁,至于医生赚钱与否,爱国不爱国,好象也没有人太在意。
人的利人(利他)思想和行为,是人类进化的结果,人离不开人群,人必须依赖他人才能生存活命,这是利人(他)思想和行为的基础,华人对利人行为比较重视,强调团结合作,其实西方也很重视,人际合作能力是西方国家考察人的重要指标,西方为了训练小孩的人际群体社会能力,不惜一切代价,笔者认为,利人行为也是人的根本,应该特别培养,华人的人际社会情感能力普遍不好,值得注意。
人的利众思想和行为是华人社会的根本,西方社会也强调,但同时重视利己利人利众,尤其将利己放在第一位,有相当的道理,就是无限制地发挥个人的能力潜力,是西方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华人社会强调稳定平和不变安定团结,根本不允许自然本性的利己,华人只能利人利众,当然利人利众对社会稳定有帮助,消灭利己思想和行为是华人社会几千年延续不断的法宝,华人社会不要进步发展,不要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能力潜力,喜爱贫穷落后,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广大华人的意志决定一切。
华人社会喜爱单一朴素简单,对西方的多元方法和多层次结构不习惯,只强调人的利他利众思想,厌恶利己行为,用单调有效的伦理道德来彻底消灭华人的利己宝贝,让华人社会不能进步发展,还要虚无缥缈大道理一番,实在令人厌恶,华人的文人士大夫,全是一帮吃废饭的混蛋,不要也罢。
中华民族的出路在利己利人利众,消灭利己,大公无私,华人永世不得翻身。
附录:海壁来稿:共产党之后的时代一己私利能否成为旗帜?──再与胡祈先生商榷
很感谢胡祈先生迅速对拙文《忠诚可以分“种”吗?》作出了反馈(《华人必需回归自然》,均刊于多维周刊总第170期)。借助《美国之音》免费提供的代理服务器,胡祈先生的大作笔者在上周一(8月25日)就在《多维观点》上看到了。但迫于生计,一直抽不出空来答覆,拖到今天,歉甚。
很感谢胡祈先生介绍了美国有关警告职责(Duty to warn)和保护职责(Duty to protect)的法律。笔者对美国的法律一窍不通,所以看了之后很长见识。但正因为笔者的无知,所以也还有问题要再向胡祈先生请教:对于心理医生而言,警告职责(Duty to warn)很容易理解和执行,因为劝导患者本来就是心理医生的职责,劝导与警告差距也不算太大。但保护职责(Duty to protect)执行起来就似乎有些困难。
例如在上世纪70年代初,美国联邦政府因五角大楼的越南战争机密文件曝光起诉《纽约时报》是一个举世轰动的大案例。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泄密者)的心理医生的治疗档案就曾是焦点之一。联邦政府认为,当事人泄密的行为,不仅危害了政府机密,而且威胁到美国驻越军人的生命安全。医生必须按照法律剥夺此病人的隐私权,向有关当局提供这些档案。而《纽约时报》则认为,联邦政府禁止《纽约时报》公布越南文件的禁令侵犯了人民的知情权,动摇了美国民主的基石,是违法的。医生必须按照法律尊重此病人的隐私权,不得向第三者提供他的治疗档案。最后的结果是这批医疗档案受到了盗贼的光顾,而盗窃案又始终未破案。很可能想看这些档案的人早已看过这批档案了。虽然它们是非法取得,不能成为法庭证据,但由于此案已经最高法院终审定案(联邦政府败诉)。按美国宪法的修正案,它不可能重进法庭,所以无论如何这批档案在法庭上都是无用的。虽然这起大案的始末在美国已是童孺皆知的常知,笔者才疏识浅,在中国大陆一时无法查证,单凭记忆转述如有失误,还请胡祈先生指正。
对于这样一个由于彻底曝光而清晰度很高的案例,、非法与合法的是非一时尚搞不清楚。在深度催眠状态下患者的陈述,有很大成份无疑出于患者的主观想像,心理医生不是FBI,无法收集和调查实际证据。要鉴别患者的梦噫是某个正在执行中计划的一些真实片段还是患者的主观幻想,显然会有困难。因此对胡祈先生所说“美国医生按照严格的法律办事,对海先生所举的恐怖分子的爆炸计划,应该不会有大我他人小我的烦恼”是否过高估计了心理医生判断的能力,笔者感到困惑。
胡祈先生认为:“先忠小我,兼顾大我”,“小我不满意,大我不考虑”是人类的“自然”状态。也许作为一种动物的人类,确实如此。动物与植物不同,动物不具有光合作用的机能,不能把太阳能转化为自身生命的动力。动物必须以植物或其它动物作为食物。为了争夺食物,也为了避免成为其它动物的食物,在这种“物竞天择”的自然选择下,动物进化出了敏捷的四肢、发达的神经系统、感觉系统和促进死亡的衰老机制。尽管我们也看见了一些互相帮助,甚至自我牺牲的实例,如蜜蜂、蚂蚁等,但从整体上看,作为自然选择的后果,动物是一种自私的个体,动物的本能是把为自身及其后代谋利作为最高的原则。人是一种动物,当然也继承了动物自私的天性。从动物性上看,人确实是自私的,即所谓“人性恶”。
但在另一方面,“人为动物,惟物之灵”。人类和其它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人有理性。理性的特徵是有继承性与公共性。即我们常说的“服从真理”。四五千年之前两河流域的赫梯人发明了拼音文字,这一发明惠及全球。这项发明迟至南北朝时才传入中国,结果中国先秦时汉字的读音就失传了。现在没有人能无争议地以写诗时的语音诵读“诗经”,读出诗的韵味来。在这项发明没有传到的地方,如美洲和太平洋上的复活岛,当地土着的文字就失传了。“吾尝终日而思,不如须臾之所学也”,“我之所以比笛卡尔看得更远,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马克思说要与剥削阶级的一切文化决裂,正如我们在他的作品中所发现的那样,实际上被他继承的东西远远多于被他扬弃的东西。只有像“白卷英雄”张铁生这样的人才真正地与一切文化决裂了。尽管张铁生本人很聪明,也很勤奋,但却很难有什么大作为。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说“人性善”。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人类在不断的改造自身。我们身上的动物性越来越少,而理性则越来越多。这一过程也影响到我们的身体。随着医学的发达,以怀孕期作为时间单位,人类已经是平均寿命最长的哺乳动物。人造的物品已经开始取代了人体的一部分器官,如假牙、机械手、机械腿、计算器化的脊椎神经、数字化的耳朵和眼睛、甚至机械心脏都已经进入了实用阶段。计算器也代替了人脑很大一部分的劳动。将来有一天,人的每个部份都变成了可无限次更新代换的人造产品(包括生物工程的制品),人类就最终地摆脱动物性,变成纯理性的人。理性在人类道德观念上的反映,就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处在从动物人向理性人过渡时期的我们,只能客观地承认我们具有动物性和理性这两重性。我们要多用理性的标准要求自己,“生活标准向下看、工作标准向上看”,“吃饭是为了工作,而工作不是为了吃饭”。而多用动物性原谅别人,要注意到如果各人不为自己着想,他们就无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事实,原谅他人自私自利的想法和做法并加以因势利导。曾国藩在遗嘱中要求自己的子女“古之圣君贤相,盖无时不以勤劳而自励。为一身计,则必操习技艺,磨练筋骨,困知勉行,操心危虑,而后可以增智慧而长才识;为天下计,则必救饥拯溺,一夫不获,引为余辜。大禹、墨子极俭以奉身而极勤以救民。勤则寿,逸则夭。勤则有才而见用,逸则无劳而见弃”。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
笔者认为尽管推导的过程不同,(我们避免使用“上帝”、“天”这一类难以实证的观念以试图增强我们的说服力,)但上述结论是人类社会中各种主流文化的共同结论。孔夫子说要“克已复礼”,“归仁”,基督教、伊斯兰教主张要通过无偿地帮助别人来洗涤自己的“罪过”。在这里,“已”、“罪过”是指自私自利的想法,而“礼”、“仁”、“帮助别人”则是指人类的整体利益。当然,“过犹不及”,“真理过头就是谬误”,上述结论在东、西方都曾被发展到谬误的地步。在中国宋代理学家们所谓的“存天理、灭人欲”,到文化大革命中的“狠斗私字一闪念”、“割资本主义尾巴”;在西方的宗教裁判,宗教迫害,排犹,以至种族灭绝都是对正确观念的过度发展,都是一种谬误。但这些谬误并不能阻止我们对人类的动物性和理性具有正确的看法。共产党用公有制压制人性,剥夺人民的民主权利,这无疑是错误的;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就把自己的一已私利当成指引社会前进的旗帜。否则,我们就不可能摆对“大我、他人、小我”之间的关系,整个社会也就天下大乱了。
胡祈先生认为:“华人文化压制恶的人性,绝对不容忍任何私人欲望,全部封杀个性、情感、意志、理想,幻想一切以家庭、社会、民族、国家、父母、地方贪官、御用贼、大辰暴君的利益为重,还用什么伦理道德仁义礼智信等一大堆大道理,华人文化多是一些骗人的东东”。我们已经论证了对正确主张(大我、集体的利益高于小我、一已的私利)的过度发展,以至发展成谬误并不是中国人的专利,为此单单攻击华人是不妥的。不但如此,甚至在美国,也并不像胡祈先生那样主张“忠于个人自己比忠于他人民族国家优先重要”。在911事件中,消防队员不顾个人安危冲上楼救人;美国军队去伊拉克武装捉拿萨达姆,这些消防队员和军人把他人、民族、国家的利益放在自己个人的生命之上的英勇举动受到全美国的支持,并没有人加以反对。在本文开头我们所举的美国联邦政府对纽约时报的诉讼案中,从来就没有人主张过那位心理学医生让联邦政府和纽约时报出钱竞标资助他的诊所,谁出的钱多,就按谁的意见办。虽然在美国最高法院宣判之前,这样做并不一定犯法,不过为了金钱,为了个人私利变相出售道德标准,违背了社会公德,为美国人所不齿。那么我们华人就应当回归到动物的自然标准,以个人利益作为一切行为的主导吗?胡祈先生作为心理学大夫,对人类的心理一定有自己独到的体会,笔者很希望还有机会与胡先生继续讨论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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