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韦汝千万 男子遭判囚4年2月
(博讯北京时间2018年1月04日 转载)
陈姓男子以投资未上市股票为由,邀约艺人韦汝投资,得手新台币千万元后供己花用。士林地院今天依诈欺罪,判处陈男4年2月徒刑,另得易科罚金部分为2年6月徒刑。
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陈姓男子先后诈骗韦汝33次,金额自5万元至百万元不等,总计得款1000万余元,依每次诈欺所得金额不同量处不同刑度。
检方起诉指控,陈姓男子因缺钱花用,民国103年起,向韦汝谎称熟识金管会官员,可低价买进未上市股票,陆续向韦汝行骗,得款后用以偿还私人债务与支应个人花费。
法院考量,陈姓男子宣判前都未赔偿韦汝任何钱,以陈男犯33个诈欺罪论处,不得易科罚金部分应执行4年2月,可易科罚金部分则为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可上诉。1070103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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