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開車族噩夢/曾慧燕(图)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3月25日 转载)
美國社會每年為車禍付出相當大的代價。以紐約地區來說,一年的車禍損失高達180億美元,……中國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數字最高的國家,一年就有逾10萬人死於車禍。全球每五名車禍死者中,就有一個中國人。
古有「苛政猛於虎」之說,現今則是「車禍猛於虎」。車禍,是開車族的噩夢,也是人的一生最不願見到的事,尤其是死亡車禍。但即使是最小心的駕駛人,甚至不開車的乘客,都有可能發生車禍。你不撞人,別人可能來撞你,中國人喜歡說「未雨綢繆,防患未然」,但有些事情防不勝防。一旦不幸發生車禍,輕則受傷,重則車毀人亡或半死不活。每一名車禍死亡者都代表一個家庭的破碎,「死者已矣,生者何堪」?
據美國汽車協會(American Automobile Association,簡稱AAA)資料顯示,美國每年約有4萬3000人死於車禍,帶來的損失每年高達1642億美元,平均每人要負擔1051美元,是塞車損失的兩倍半。
聯邦公路安全管理署發言人馬丁表示,這項報告可能還低估車禍給社會帶來的損失,美國社會每年為車禍付出相當大的代價。以紐約地區來說,一年的車禍損失高達180億美元,人均962元;洛杉磯地區車禍損失逾100億美元,人均817元。而在阿肯色州的小岩城(Litle Rock)和北小岩城一帶,車禍損失為14億元,人均2258元。在南卡羅來納州的哥倫比亞地區,人均車禍損失為1568元。邁阿密是1439元、鳳凰城1368元、西雅圖1058元、芝加哥都會區887元、底特律868元、舊金山658元。
綜合而言,都會區車禍損失是塞車損失的兩倍,而在人口50萬以下的小城市中,車禍損失更高達塞車損失的七倍。
車禍 其實就是人禍
中國經濟的飛速增長讓越來越多人成為有車階級,但是路上汽車的增加也使中國成為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最多的國家。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2003年,全球有50萬人死於車禍,中國占10萬4000人,逾20%。也就是說,全球每五名車禍死者中,就有一個中國人。緊隨其後的是印度、美國及俄羅斯,分別為8萬6000人、4萬人和2萬6000人。
世衛報告指出,對駕車族和行人來說,中國是世界上最危險的國家之一。世衛組織駐北京辦事處發言人鮑勃‧第茨說,中國的交通事故死亡數字令人震驚,每天都有大約六百人因為在道路上受傷或者交通事故而死亡。
中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表示,中國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數字最高的國家,一年就有逾1萬人死於車禍。世衛組織說,到2020年前,在中國死於車禍的人有可能上升80%。
中國成為全球車禍最高的國家,與中國人的汽車文化有關。中國網民批評說:車禍其實就是人禍,許多車禍都是人為造成,要消除這種人禍,還要從文化、法治及管理根源著手。車品如人品。開車和做人道理相同:一個有修養的謙謙君子,他的駕駛技術循規蹈矩、有條不紊;一個驕橫跋扈的人,如果方向盤握在他手中,可能是一件恐怖的事。一些華人新移民,從原居地移民北美後,也為美麗新家園帶來一些不良習慣。
在日常生活中,車禍俯拾皆是。但大多數開車族發生車禍時,不知如何正確處理,尤其發生車禍後,應該怎麼辦?若知道如何處理應對,這種意外的經驗就不那麼可怕,也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阮先生去年7月曾遭遇「生死一線間」的車禍。當時天已黃昏,他駕車經高速公路回家,忽然遇上一陣雷雨,雨勢非常大,不過來得快,去得也快,等他開出交流道時,已變成微雨。
他開出高速公路後,右轉進入市區公路,這個右彎是個急彎,交通指示牌寫著限速25哩,他天天走這條路回家,車速經常是45至55哩。因為,「如果你真的照限速牌行駛,人家會以為你是神經病」。
就在他轉過急彎時,看到路面上有一片黑色的光。「直覺告訴我,那是一灘積水,我想到趕緊煞車,但是已經遲了。」當車子駛過水面,他感覺到車頭向右偏,好像車子自己往路基外的溝裡開。他趕緊將駕駛盤向左打來修正,這麼一來,他完全失去了控制。
車子向左大轉彎後,隨即180度旋轉,車頭轉向車尾,轉勢並未停止,右後輪撞上中央分隔道的安全島,輪軸折斷,騰空而起,飛越過安全島,繼續旋轉180度,落在對面車道上,彈跳兩下後靜止,車頭對著來車方向。
一陣天旋地轉後,阮先生回過神來,驚覺到自身的危險。他看到車子前面一片白花花的燈光,而正常行車,應該看到的是前方車輛尾部的紅色燈光,看到白燈意味將要和來車迎頭相撞。
他趕緊打開車門,想跳車逃生,可是安全帶綁緊了他。這時車門旁邊出現了一個白人中年男子,他問:「你還好嗎?」阮先生解開安全帶跨出車子,全身抖索著回答:「我還可以,但我怕別的車子會撞我。」
對方安慰他說:「沒事。」原來這位白人用他自己開的小貨車,在阮先生車前20呎外閃著黃色警示燈幫他阻擋來車。
阮先生當時有點神智不清,只記得打手機叫拖車,忘了向好心人道謝。不一會警察來了,把警車停在他的車前,閃起紅藍警燈,又在警車後面點上磷火棒。
阮先生這時才覺得「安全了」!事後他分析,這個車禍他有幾個地方可能會喪命:「在第一次大迴轉時,我可能被後面來車迎頭撞上;在飛過安全島時,我可能翻車;在落入對方車道時,我可能從天而降和落在他人車頂,或掉在地上和人對撞。如果我沒有繫安全帶,在大迴轉時,我會被離心力擠到窗外,在路上重重摔死。所幸這些全都沒有發生,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他以自己這次車禍的經驗提醒大家說:「當路面可能有積水的情況時,車速千萬不要超過35哩。」在發生車禍之前,他對高速公路的限速從來不以為然,掉以輕心,出了車禍才知所有規定的限速,都有一定的科學根據和道理。
由於阮先生買的汽車保險是全險,保險公司負責全部理賠,但他要負擔扣除額,並要記兩個點,這意味他未來的保費將要增加。但他仍很高興地說,他現在還能活著,是上天的恩賜。他承認這次車禍是因他駕駛不當造成,自己應負全部責任。他說:「如果命都沒了,錢還能有些什麼用?」
大難不死 分享經驗
住在南加州的林先生,有多年駕駛經驗,但也經歷過多次車禍。其中最危險一次是在高速公路行駛時,前面運貨的小型卡車,突然「飛」出一架六呎長的鋁梯子,他為了閃避,車頭碰到路牆、車子右邊被一部日本車撞入,衝擊力使他的車子轉了360度,車子後方則被一部大卡車一直撞入到後座,一年新的本田Acura全毀,只有司機位這個小角落安好無恙。
當高速公路警察到時,林先生首先要他們找到肇事的鋁梯子。接著他被救護車送到附近醫院,入院當天他戒掉抽了36年的菸斗。後來日本車及大卡車的車主告他時,由於警察報告記載是鋁梯子掉下來惹的禍,林先生的保險公司憑這個理由上訴,法院以天災原因判林先生無罪,他的保險費也沒有因這個車禍增加,還用保險公司的錢去買了一輛新車,加上他因此戒了菸,反而因禍得福。
林先生跟開車族分享的經驗是:
一、不要跟在小型貨車的後面(尤其是沒有車頂蓋,又有很多貨物沒有捆紮好的Pick-Up),也不要開在大卡車的前、後面。如果不得已,也要保持一段較長距離,因為載貨重量,大卡車煞車是不可靠的,一個意外就會變成「夾心餅乾」。即使跟在後面沒有安全問題,也沒有必要吸入對身體有害的黑煙。況且,在高速公路上,前面視線被擋住也很不安全,所以要盡量避開大卡車。
二、出門前可上兩個網站:一個是路況消息(www.sigalert.com),另外一個是行程的明確方位(Google's Map/Direction),可省掉很多時間及煩惱。此外,還可在車上收聽當地報導交通消息的電台。
三、開長途時,為了預防萬一及安全起見,應把手機充好電,即使是白天也可開車燈,帶足清水、手電筒、地圖、火柴及乾糧;加滿汽油,不要等到剩下低於四分之一時才加油;多帶點外套、毛毯及喜歡聽的CD;多帶點現金(以防停電時信用卡不起作用,或者一些小城鎮的小店不收信用卡)。
四、假如車子在高速公路上拋錨,不要急著開出高速公路,只要把車子停在路邊就好。如果有手機的話,即可聯絡Metro Freeway Service(高速公路服務),他們立即會送小卡車來幫忙(要認清小卡車的標誌後才開車門),他們可以幫忙換車胎、拖車等等,而且不收費。
不過,家住新澤西州、在紐約市工作的香港移民朱家倫,就用自身經歷建議一旦在高速公路遭遇車禍,最好盡可能駛離「危險地帶」。
四年前一個黃昏,朱家倫駕車行經紐約皇后區艾姆赫斯特附近高速公路時,由於急著聯絡一位客戶,他將車子停在路肩上用手機打電話。談話完畢,正準備將車子駛離路肩繼續上路,突然從後視鏡瞥見後方一輛車子如脫韁野馬朝他猛衝過來。說時遲,那時快,在這電光火石的一瞬間,朱家倫反應有如神助,毫不遲疑猛踩油門往前衝,對方來車仍從後面撞上他的車子尾部,當時他覺得後背肌肉如遭雷殛,駕駛的豐田車後半部盡毀。闖禍的是一輛美國車,但駕駛竟然加足馬力逃離現場。
朱家倫驚魂甫定,立即用手機報警。警察到達現場後,發現他的車雖然尾部已被撞得稀巴爛,所幸油箱沒有起火,而且車子還能開動,於是便用警車護衛他開離高速公路,停到附近一個加油站的停車場內。
朱家倫說,由於他當時發現勢機不妙,反應敏捷,在突如其來的危險降臨前,仍能爭取關鍵時機往前開了約200公尺才被撞上,如此已經卸掉不少衝擊力,否則如仍停在原地,肯定非死即傷。身為虔誠基督徒的他,將逃過一劫歸功於「上帝保佑」。
由此,朱家倫希望華人讀者分享他的車禍教訓。他說此前自己有個「壞習慣」,開車疲勞時,常常喜歡將車停在高速公路路肩上小睡片刻,或者打電話、看地圖等。殊不知這樣做常常潛伏危險,尤其是天色昏暗的夜晚,不少「失魂魚」會把路肩當公路肇禍。
他建議若車子在高速公路上拋錨,盡量不要在車中停留等待救援,而要離開車子免生危險;萬一車子在高速公路行駛時爆胎,更不要在路肩上換輪胎,否則很容易被後方來車一時不察撞上。
華文報章也曾報導過多宗華人駕駛在路肩上停留遭遇意外的事件。前車之鑑,當引以為戒。
朱家倫有次偕妻子、女兒去佛羅里達州旅遊,天黑時回程途中駕車經過邁阿密Brickell Key Island,突然聞到一股刺鼻的焦味,他馬上意識到此地空氣清新,不可能有異味,很可能是前方有車輛爆胎,便小心減速慢行,果然看到路邊有車輛拋錨。妻女都支持他下車施以援手,他將自己的車停在拋錨車輛前方大約10個車位的距離,再步行回來提醒對方一家大小撤離到安全地方等候,並指示對方將車燈全熄,僅使用車尾兩個緊急停車燈。然後他走到距拋錨車輛更後的位置,以手機的燈光對後方來車發訊號。
他解釋,幫助別人也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安全,他將自己的車停在出事車輛的前方,可防止被後方來車撞個正著。
他說,即使這樣,有位好心人停車準備幫忙時,由於車速太快,差點就撞到拋錨的車輛,讓他嚇出一身冷汗。
朱家倫最討厭一些駕駛沒有養成良好的開車習慣,在轉換車道時經常不打燈號就轉彎,這也是造成車禍的原因之一。因工作關係,朱家倫經常出入華埠,發現一些華人新移民經常換線不打燈。
華人巴士 車禍頻生
紐約羅斯‧李根律師樓中國部主管孫瀾濤專責幫助華裔移民處理車禍、意外賠償,積累十多年豐富經驗。他指出,新移民初到美國,對有關交通法律的規章制度不甚瞭解,特別是那些在原居國缺乏開車經驗、很少搭乘他人車輛的移民,來美後,學會開車或乘坐他人交通工具時,一旦遇到意外事故,難免驚惶失措,加上語言障礙,更不知如何處理。
他提供一些處理車禍的常識和方法,以幫助華人同胞轉危為安或減少傷害。
孫瀾濤說,紐約的公路除曼哈坦道路較為狹窄、車速較慢外,其他公路大致狀況良好,雖然上下班高峰時間堵車較嚴重,平時公路上車水馬龍,車速極快。
紐約市高速公路和市區公路限速標誌五花八門,極為混亂,常見的高速公路限速標誌為每小時55哩、50哩、45哩、40哩等;紐約市區街道大多限速30哩,校區限速20哩至25哩不等,讓人眼花撩亂。孫瀾濤說駕駛人在紐約市區駕駛應注意保持速度,某些特定路段會有更低的特殊限速,需及時觀察和留意。對自己不熟悉的路段,出行前最好未雨綢繆,不妨提前上網查看出行路線的公路限速,可查如下網站:(http://www.nycroads.com/history/speed_NYC/)
孫瀾濤說,紐約市區內大部分交通事故與摩托車和送外賣的自行車有關,他所在的律師經手處理過不少這類車禍個案。在紐約,許多人不遵守時速限制,開車急躁,很少禮讓,闖紅燈、違章超車更是屢見不鮮,且時常緊跟車尾,鳴笛搶行。摩托車尤其瘋狂,甚至在高速公路上都急速穿行汽車之間。他特別提醒中餐館業者要為送外賣員工購買保險,否則「不購買工傷保險在紐約州是犯罪行為,會受到州工傷委員會的嚴厲懲罰」。他並希望外賣人員要有安全意識,「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他說,節假日及長周末假日最後一天,發生車禍的機率較高,尤其乘公車或朋友汽車的人要格外小心。因為此時人們容易興奮,和家人朋友聚會喝過酒的駕駛人數比率增高,駕駛人的警覺性也降低,此時最容易發生交通意外。
近年華人經營的長途客車大巴小巴服務如雨後春筍般遍地開花,在為乘客提供許多便利條件的同時,也存在一些隱憂。除了車禍頻生,還有一些華裔業者不買保險或購買低保險,或以家庭保險代替商務用途保險。
孫瀾濤經手處理過不少這類車禍賠償案件,發現「最可怕的是有些華人巴士公司在車輛不夠用時,用一些私人擁有的麵包車代為長途運客服務」。他強調,一旦出事,保險公司查明真相後,會毫不留情地全盤拒絕賠付,受害者當然是無辜的乘客。
他建議乘客在乘坐這類小巴時,一定要辨別該公司的車輛是否有商業牌照。一旦發現有人用私家車來搞長途運輸,最好避之則吉,否則一旦遭遇車禍可能索賠無門。即使乘坐長途大客車旅行,也要養成習慣,記下所乘車輛的車牌號碼,並弄清該車在哪個州註冊。萬一發生事故,千萬不要急於跳車逃生,否則易造成更大傷亡。此時應迅速蹲下,保護好頭部,雙手握緊前排座位,防止頭部受到撞擊。如車輛已翻覆,只要頭腦還清醒,看準時機,再跳離車廂,以防油箱爆炸起火。
不要嫌麻煩 繫緊安全帶
孫瀾濤說,出事後要保持冷靜,儘量辨認出事地點。在高速公路上要努力記住公路號碼,在哪個區間(即多少號出口)。若乘坐的汽車有安全帶,千萬不要嫌麻煩,應及早繫上。他經手的許多惡性車禍案例證明,繫緊安全帶是能否保證生命的關鍵,包括坐在後座的乘客。一旦遭遇意外,繫安全帶的乘客和沒繫安全帶的乘客,受傷害的程度截然不同。
孫瀾濤說,車上有多名乘客時,大家要互相提醒對方繫安全帶。每位乘客有責任隨時提醒司機不要超速,不要疲勞駕駛,開車時不能聊天分心。萬一出現車禍,不論是因自身或他人錯誤造成,如果情況嚴重或有人員傷亡,絕不可擅自離開現場,也不得搭他人車輛離去。要等待警方到來,配合警方完成事故調查程序,包括每個人的姓名地址和聯絡方式。
他建議不諳英語的乘客或司機,除帶身分證件外,一定要讓親友用英文寫一個便條放在錢包裡,註明自己在美國的住址和聯絡人的姓名電話。以免一旦遭逢意外客死異鄉,卻出現身分不明、遺體無人認領的慘劇。
他指出,出車禍後如條件允許,儘量記住司機的工作服號碼,或警方辦案人員的肩牌號碼以及警局的電話號碼,以便律師查找該事故的警察報告和車輛的保險公司資料。
在孫瀾濤辦理的案件中,幾乎所有乘客都忘記索取客車的車牌號碼和有關司機的資料,給律師辦案帶來極大困難。他說不少人都有個錯覺,以為只要警方出現在現場調查,所有資訊都會完備,但事實證明不然。警察往往拖延出報告的時間,特別是重大的客車車禍,往往一兩個月後還拿不到報告,延誤了律師辦案和申請應有的醫療及福利的時機。
自求多福 勿過分依賴警察
因此,他提醒華人駕駛,應隨時準備一部相機或可拍照的手機,一旦發生車禍,馬上拍攝現場情況。雙方應互相交換駕駛執照上的姓名、住址、車牌號碼,以及車輛保險資料。特別當對方車輛來自外州時,以上資料更應詳盡,以便律師及時找到對方保險公司索賠。經驗告訴他,依靠後來的警察報告索取對方資料,往往影響律師的操作速度,因為警察報告經常延誤,且警方在忙亂中也經常出現張冠李戴等記錄錯誤的情況。
如果是乘客或行人,一旦遇到肇事者逃逸、本人又受重傷怎麼辦?孫瀾濤說,在查明自己家中沒有汽車的情況下,律師可代向紐約市政府的「機動車事故賠償管理局」(New YorkMotor Vehicle Accident Indemnification Corporation俗稱MVAIC)提出賠償訴訟,條件是自己或家人沒車,且在紐約居住六個月以上並有社會安全號碼。
他強調,車禍現場如有人受傷,除報警外,應叫救護車迅速將傷者送往醫院急救,在救護車未到前不要輕易移動傷者,除非現場車子有失火或爆炸的危險,或出事地點車輛多,行駛速度高,有發生第二次車禍的可能。如必須移動傷者時,先檢查傷者是否仍有呼吸以及脈搏是否正常,在確定沒有流血、骨折情況後再移動傷者。移動時以手臂平托住傷者的頸部,使其始終處於平躺狀態,以免再次傷及已受傷害的頸椎神經。傷者如發生窒息情況時,可即刻施以口對口人工呼吸,先行急救等待救護車到來,如有外傷大量出血時,則以手按住傷口、或臨時撕下衣服權充繃帶紮緊傷口止血。車禍中如撞到路旁隔離牆或電線桿,要注意掉落的殘渣是否構成危險或電線會否導電,特別是在雨雪天氣,避免發生二次意外。
他指出,在車禍現場必須以閃光警示燈告誡後來車輛,如擔心被後來車輛再次追撞的危險,可將車輛暫時移離現場。如無法移動車輛或傷者,則應在距車禍發生地50米外的顯眼處(高速公路上則應延至100米以外)放置警示標誌,並以手勢提醒來車注意。另外在車輛現場除肇事車輛外,往來車輛切勿停車觀看或減慢車速,以維持道路暢通,有利於救援。但可撥打電話911協助報警,或向前方收費站的工作人員報告有車禍發生。
他說,在車禍發生時,一般應等待警方趕來處理,同時最好取得有關警方的資料,如警察的肩牌號碼、姓名、警局的電話號碼和車禍報告號碼,作為日後追蹤調查的線索。如果只有車輛的輕微損傷,雙方可以不透過警方,只需雙方互相交換各自資料,如駕照號碼、司機姓名住址、承保人姓名地址、保險公司名稱和保險單號碼(POLICY NUMBER ),事後填寫MV104表格,上報紐約州汽車管理局(NYS DMV)和各自的保險公司。MV104表可由如下網站下載:(http://www.nydmv.state.ny.us/forms/mv104.pdf)。
他說,不是所有事故必須警察在場才能構成事故報告,只要雙方不逃離現場,誠實地將事故經過填寫MV104 表,即可向對方保險公司索賠。如肇事車輛逃離現場,除及時報警就醫外,一定要在24小時之內趕往出事地點就近的警察局報案,形成警察報告。切記不要超過24小時,否則警方可能拒絕報案,這樣會嚴重影響車禍賠償。
在紐約,每年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幾十萬件。孫瀾濤指出,為避免發生不幸發生,每輛車不論新舊,都應定期檢查維修,特別是在出遠門走長途前,要去驗車保養。每輛車都應配備簡單的修理工具(如EMERGENCY ROAD KIT)和防護信號設備(如塗反光材料的桔黃色三角標或紅色信號燈(Window Triangle or Red Flare),以便行駛至郊區遇有小故障時可以自己動手修理,或在高速公路上突然拋錨後採取應急防護措施。Pep Boy等汽車配件商店備有現成的應急自救工具,物美價廉,孫瀾濤建議大家不妨在開長途前買上一兩件。
他還特別建議經常開長途運送乘客的大巴、小巴司機和業主,以及接待大陸旅行團的旅遊公司,應準備一些應急工具。常見的工具有:信號棒(Glo Stick)、 能燃燒30分鐘的紅色緊急火炬、裝四節AA電池的EZY Flare,可照射8000呎之外、並適合長期保存的16吋錐型警示器(Collapsible Cone)等。
該做與不該做的事
紐約資深保險經紀戴冬生,也提供他從事汽車保險業務多年的經驗給開車族,其中包括發生車禍後該做和不該做的事:
一、檢查身體是否受傷。生命和健康遠比車輛的損壞更加重要。記下所有涉及車禍事件的車輛的特別毀損情況,寫下涉及車禍者的姓名、地址、駕駛執照號碼及保險資料。另外,還需要寫下其它車輛的外型描述。
二、發生車禍要打電話報警。寫下任何可能目擊車禍發生的證人名字和地址,如此可以預防發生雙方不同意車禍實際發生的狀況。不過,如果只是輕微碰觸一下,只要雙方同意交換資料,可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三、寫下有關車禍的細節、地點和當時的情況,例如氣候和能見度;立刻向自己的保險經紀通知車禍。除非是警察或保險經紀要求,不要在任何文件上簽名。
車禍後要不要移動車輛?戴冬生提供一段標準的「備忘錄」給大家參考:馬上停車,不要離開現場,如車子造成危險或阻塞交通,請把車子移動到路邊,並盡可能保持車禍現場情況。
華人女駕駛莫尼卡出過一次「窩囊的車禍」,至今仍懊惱不已。某天下午,在城市街道一個交叉路口上,她看到前面黃燈正在換紅燈,就將車子停了下來,沒想到被後面一輛尾隨的車子撞上。
就在莫尼卡踩煞車的同時,她聽到一聲巨響,正奇怪「怎麼煞車聲音那麼響」,她的頭已經被撞到座椅上方的頭枕(head rest)上,整輛車前後晃動,一時間有天旋地轉的感覺。
幾秒鐘後,她意識到:出車禍了。
肇事駕駛是一名50歲左右的白人女性,「看上去像一名體面的上班族」,當時車禍現場右邊是一個購物中心停車場,她對莫尼卡說:「我們可不可以去停車場?」
當時正是下班時間,四周一片車海,莫尼卡的車停在車道最前面,為避免影響交通,她不假思索往右手停車場方向緩緩開去。當她的車子完全進入停車場時,沒想到肇事者一踩油門向前方飛駛而去,一眨眼就不見了。而莫尼卡的車子已經進入停車場,要掉頭開出很費周章,況且對方已逃去無蹤。
莫尼卡驚呆了,過了一會才想到打電話報警。警察來時,聽說是肇事逃逸的案子,非常氣憤,拿出表格問她:肇事者開什麼樣的車?車牌號碼是什麼?她卻什麼資料也說不出。警察遺憾地說:「這樣子,我們很難抓到她。」
警察了解事件經過後說,千不該、萬不該,莫尼卡不該聽對方的話,將車子移出車禍現場,應直接在車禍現場報警。據警察表示,現在類似這樣的撞車逃逸案件真不少。
這宗車禍不但造成莫尼卡身體上的傷痛,她的自信心也因此降到最低點。「我感到自己就像個傻瓜:我當時大可以用手機或照相機拍下肇事者的車牌號碼,可以向她索取駕照、車保險等資料,因為她的車在我後面,根本逃不掉;我更不應該聽信她的騙術,硬生生讓她逃之夭夭。……」
(北美世界日報《世界周刊》2008/03/23)
圖說:
#698車禍,是人的一生最不希望發生的事件之一。圖為佛羅里達州聖克勞附近高速公路,2007年3月13日發生13輛車連環相撞、造成五人死亡的大車禍現場。(美聯社)

#703駕車人士轉彎時要小心行人,以免釀成車禍。圖為紐約華埠東百匯大街與柏街附近,一輛掛新澤西州車牌、由華人駕駛的寶馬(BMW)房車,不慎撞倒一名騎滑板車的少女,嚇得他馬上下車察看對方傷勢。(曾慧燕攝)

#699「開門店中坐,禍從門外來」。華人聚居的紐約法拉盛植物園附近一間服裝商店,突然衝進一輛失控的廂型車,幸被陳列時裝的櫥窗鐵架阻擋,玻璃被撞得粉碎,但事件中無人受傷。(曾慧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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