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打交警 城管打城管:和谐社会里执法者之间的PK(图)
(博讯2006年8月01日)
新浪上登出 深圳市城管队员遭街道办城管当街扒裤(组图),前几天很热闹的侯马刑警打交警事件。这段时间一南一北发生在华夏大地上的相同的“大水冲了龙王庙”的两件事,非常有看点:北方是人见人怕的警察,南方是心狠手辣的城管;北方是血染当场,南方更绝整了个当代最流行的“集体行为艺术展”;而且这两件事情都是在众目睽睽、大庭广众之下,都引来群众围观甚至导致交通阻塞。
城市里的警察和城管作为社会的“猫”,是被赋予的管理和维持地方治安或环境的职责的,一般来讲他们是一方平安的守护者。与天赋人权不同,他们的职权是法律或政府赋予的,但是这些职权既然有了强制的因素,所以这些所谓的执法者往往有意无意地将强制因素扩大化,这就形成了现代城市中的一股让普通老百姓尽量不招惹的队伍。与解放前横冲直撞的“丘八”爷相比,这些现代的“丘八”可是做地的,他们一直在一地而永不换防,所以老百姓往往将他们统一归类为不好惹的人,基本上和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样地对待。
老百姓都是现实的。如果不是发生这一南一北两件“猫斗猫”的事件,我们或许永远不知道原来警察也分三六九等,而城管也会有真假,而这分类只能作为猫组织的潜规则,本来是见不得光的,现在让这一南一北的两伙“猫”给“不小心”搞到光天化日下来了。无怪乎,北方的警察责任者被勒令停职检查或关了禁闭,而南方的城管也一直讲要回去深刻检讨了。
神气的交警被强横的刑警“修理”一番可以集体罢工示威,作为强龙的市级城管被作为地头蛇的街道级城管脱裤示众可以引来最高城管主任关注,请问普通老百姓如果遭遇这种“尴尬”处理,又该如何自处呢?游行不行,需要公安局备案;聚众讨说法更不行,有妨害执法和聚众闹事之嫌;上访又有破坏安定团结局面的罪名;告到法院,民告官的事情据说国内很少胜诉的。这样看来普通只有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从此躲躲闪闪过生活。
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专政国家”,现在的专政职责被赋予了“公仆”们,人民却经常成为这些“公仆”执法的直接对象,这或许就是中国社会生态独有的生物链吧。或许执政者知道应该怎么约束“公仆”,但是他们已经结成“既得利益”集团,一时半会不会出台约束政策,这就是“猫”们嚣张于市的根源。普通百姓只好在这“猫”们掐架事件上得到一些阿Q的安慰而已了。
深圳市城管队员遭街道办城管当街扒裤(组图)

五名市城管执法队队员仍被鞋带皮带捆绑着,裤子也掉到了膝盖以下

绑住城管队员手指的鞋带很紧,要用剪刀才能剪开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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