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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工观察新闻稿:中国深圳警方拘捕多名参加示威的工人代表
(博讯2004年10月12日)
    据中国劳工观察的调查,深圳市福田区劳动局有准许工厂违反中国劳动法,超时加班,正是由于深圳市福田劳动局准许工厂不遵守的中国劳动法,造成工厂更加残酷的压榨工人,致使工人每周被迫加班44个小时,以及工资低于深圳的最低工资要求。

     ************** (博讯 boxun.com)

    中国深圳警方拘捕多名参加示威的工人代表

    2004年10月12日星期二

    从10月9日开始,深圳福田公安分局梅林派出所拘捕了参加梅林美芝海燕电子厂员工堵塞北环路事件的7名人员,其中二名为美芝海燕电子厂工人。其它五名人员为支持工人的人士。

    深圳金宝通企业有限公司(梅林美芝海燕电子厂)是一家制作光盘的工厂,在十月六日发生深圳北环路的工人堵路事件,其原因是工厂管理层长期违反劳动法,不遵重劳工权利,每个月给员工的基本工资230元,低于深圳市关内最低工资标准610元,工人要每天要工作连继工作12小时,每小时加班工资2.1元。

    据中国劳工观察的从工人得到的消息,在工人就工厂超过加班,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以及其它违反劳动法和侵犯工人权益的事实,多次向福田区劳动局,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信访办反映情况,工人在利用多次正常的上访程序无法解决工资和加班时间的问题后,工人们被迫通过堵路的方法来引起深圳市有关部份的重视,并不是如一些国内媒体被报道的,梅林美芝海燕电子厂工人没有通过合法上访冒然堵路。

    梅林美芝海燕电子厂违反中国劳动法的情况

    工厂每月支付工人基本工资为230元,加班工资为2 .1元一小时

    深圳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个月610元人民币,最低工资为每小时3 .65元。星期一到星期五加班工资为5 .5元人民币,星期六,星期天加班工资为7 .3元,节假日加班工资为10 .95元。

    工人在工厂每周工作连继工作12小时,加上吃饭的时间在工厂需达到14 .5个时。每月正常情况下,工人只有两天的休息。

    工人一周工作7天,每周的工作时间为84小时,在工厂的时间是101 .5小时工人每月工作29天,每周的工作时间为348小时,在工厂的时间为391 .5小时

    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工人每周工作时间为40个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为不超过36个小时,而在梅林美芝海燕电子厂工人每个月的加班时间达到172个小时。

    据中国劳工观察的调查,深圳市福田区劳动局有准许工厂违反中国劳动法,超时加班,正是由于深圳市福田劳动局准许工厂不遵守的中国劳动法,造成工厂更加残酷的压榨工人,致使工人每周被迫加班44个小时,以及工资低于深圳的最低工资要求。

    中国劳工观察组织认为:深圳市劳动局无视梅林美芝海燕电子厂员工的合法上访,在一定程度准许工厂违反劳动法,造成工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以及工厂为追求经济利益,残酷剥削工人,是造成此次工人堵路事件的原因。

    根据中国劳工观察的三年的时间对深圳市的100家三资工厂的调查,在深圳违反劳动法的工厂为100%。没有一家工厂遵守中国的劳动法。

    中国劳工观察呼吁中国国务院,中国社会保障部,中国全国总工会,派出联合调查小组前往深圳,了解工人此次工人堵路的真实原因 .以及纠正深圳市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发展,长期无视民工权益,纵容和默许外资工厂违反中国劳动法规,使中国劳动法在深圳外资代工企业无法执行的客观事实。

    中国劳工观察执行主席李强说:深圳市政府和警方不客观调查和解决工人堵路的真正背后的客观原因,以及劳工权益在深圳被剥夺的这样的一个大环境的现实情况,不追究工厂责任人的违法事实,以及深圳市劳动局相关责任,并使用拘捕的方法来压制工人被迫走上街头的维权行动。这显然是对工人不公正,中国劳工观察呼吁中国深圳警方立即释放被拘捕的工人。并呼吁深圳市政府让中国的劳动法在深圳得到执行。对违反中国劳动法的厂方负责人依法进行惩处。

    深圳福田公安分局梅林派出所电话: 0755-83318110深圳市劳动局: 0755-12333

    

    李强

    中国劳工观察执行主席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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