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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冤民林秀英被绑架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6月12日 转载)
    福建冤民林秀英被绑架
    
     (维权网信息蒋理报道)今天(6月12日 星期六)福建省闽清县冤民林秀英一大早起来发现门口被人把守,自己外出被禁止,到9点45分时,她被二十多人强行推进车号为闽A-90695车上拉走。 (博讯 boxun.com)

    
    据林秀英早上6点多钟给福建维权人士范燕琼丈夫打电话说:“我家门口有6个人值班,其中有当地警方人员,同时巷子中还有一些闲杂人员看守,他们阻止我出门”。
    
    上午10点多钟,福建维权人士给本网信息员发来消息说:“9:45分左右林秀英的儿子刚才来电话说,林秀英被二十多人强行推进车号为闽A-90695车上,按住,抓走。周围群众用手机拍照也被没收。(他们)没有出示任何手续”。
    
    林秀英是2008年无故惨死的闽清女青年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从一些方面了解到自己女儿是被有权力背景的黑势力轮奸致死,但警方却鉴定为宫外孕死亡,林秀英不服而上访一年多,最后找到福建维权人士范燕琼,请她将事件整理披露于网络。因此,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被警方先以涉嫌“诽谤罪”拘留,后被检察院以“涉嫌诬告陷害罪”批准逮捕并起诉,4月16日福州马尾区法院又以“诽谤罪”分别判处范燕琼有期徒刑两年,吴华英、游精佑各一年。三网民提起上诉,二审定于明天(6月13日)上午8时30分在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警方为了阻止主要证人林秀英出席庭审,今天早上就对她先是软禁,继而绑架离开。
    
    另据范燕琼的女儿发来今天前往法院拿旁听证的情况:“今天去福州中院没能拿到旁听证,被告知还没制作好。听说又有新证据!是进入二审后公安再次介入提审三网民取证的么?这样的程序合法么?路过第二刑事审判庭,只有48个座位,比马尾法院还少。出了左大门,有一块醒目的荧屏告示牌,瞥了一眼右下角:马尾法院赠”。
    
    福建三网民因帮助人整理、披露冤情而遭到福建司法当局以“诽谤罪”陷狱,这是严重侵害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是对中国业已签署的《人权捍卫者宣言》中保护人权捍卫者获取及发布信息权利的违反,也是与中央提倡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相违背,与时下中共政法委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原则相反。福建警方绑架控制主要庭审证人,违反有关司法条款,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剥夺公民出庭作证与参加旁听的权利。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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