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开放的交流平台bx.tl
[推荐此文给朋友]   [加评论] 去除广告,请点击打印板-》打印版                 
[博讯主页]-> [大陆新闻]
   

高院新接待站正式开张豪华装修令人叹为观止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11月19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不知道这纯粹是巧合,还是政府有心安排;奥巴马访华前夕,即是11月13日前后,最高法院接待站停止办公,开始 “搬家” ,而整个过程历时7天。奥巴马昨天才刚离京,歇业5天的高法接待站,今天在新地址正式办工。
    
    新落成的最高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和高等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坐落在南四环一个破落城乡结合部-----红寺村。由两座独立,高约四层的大厦组成,每座的单面就有一个有五十米长的四方型豪华办公楼。豪华的建筑群建在一片破平房的红寺村中,非常“鹤立鸡群”。但是,政府却用 “接待室” ,一个普通的名词,来为这豪华,庞大的建筑群命名。
    
    接待站豪华装修令人叹为观止
    
    接待站豪华装修令人叹为观止
    
    高院的新接待室的规模比位于幸福一巷的旧接待站大八倍(原接待站是一座三层小楼)。新接待室的外貌是升级了,但不知裹面的服务是否有所改进。
    
    高院接待站今日的开张就像一个没有营业执照的黑店偷偷开张,没有剪彩,也没庆贺。试想一个理发店开张时也会有几个花篮。
    
    高院迁往红寺村之后,相关的产业也开始随着高院迁移。复印,打字,法律咨询,快餐,黑旅社,租房等等,都带动了村内经济,拉动了内需。原长期居住在高院外的访民,也一同迁到红寺村,这人烟稀少的村庄,顿时熙熙攘攘。这名不经传的红寺村,会否因高院接待站的迁入而名声大振,“誉满全球”呢?
    
    接待站豪华装修令人叹为观止



(博讯记者:韩洁)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Modified on 2009/11/19) (博讯 boxun.com)

博讯相关报道(最近20条,更多请利用搜索功能):
  • 张清扬::最高法院出台《意见》强调不准抬高“民告官”门槛
  • 维权人士刘杰向最高法院要求渎职侵权赔偿
  • 最高法院副院长建议调整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图)
  • 最高法院访民接待处大门被截访人员堵住(图)
  • 最高法院成立立案庭受理涉诉信访案件
  • 张清扬:黑社会犯罪居高不下,最高法院誓言深挖保护伞(图)
  • 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放话,外媒关注中国“死刑之争”
  • 王胜俊会见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院长阿里姆别科夫
  • 王胜俊会见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院长
  • 最高法院再次出台文件要求化解行政纠纷避免群体事件
  • 最高法院:民告官受案范围禁随意限缩
  • 最高法院原院长肖扬出任中国人民大学博导(图)
  • 最高法院竭力摆脱舆论监督/陈真诚
  • 最高法院发文要求各地法院执行案件报告党委政府
  • 中国最高法院回应邓玉娇案
  • 海南"慰安妇"受害人再向日东京最高法院递诉讼状(图)
  • 陈碧波:16年上访,中纪委最高法院多次指示,洛阳市中级法院仍然对抗中央,耍尽流氓手段
  • 最高法院信访窗口被砸,访民被警察抓进大楼(图)
  • 最高法院“五个严禁”是忽悠人的把戏/何笑
  • 关于敦请最高法院纠正并撤销贵州省高级法院
  • 最高法院某法官在离婚案中如何打造成“千万富婆”
  • 最高法院出台文件保护“民告官”案件诉权
  • 致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的一封信——信访办的法警难道是打手不成/吴田丽
  • 最高法院何必敌视舆论监督/陈杰人
  • 最高法院:唐吉诃德式的“宣战”/李利
  • 马萧:关于王希哲先生《关于支持中国最高法院核准执行杨佳死刑判决声明》的再声明
  • 格丘山:对王希哲支持中国最高法院核准杨佳死刑的声明的感想
  • 刘晓波:杨佳母亲出现,最高法院何为?
  • 在未找到杨佳母亲之前,请刀下留人——给最高法院和公安部的建议
  • 三千海内外人士致信全国人大、胡锦涛主席、最高法院要求特赦杨佳
  • 中国最高法院不应张挂这样的横幅标语/高洪明
  • 艾未未致最高法院的申请书
  • 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审判工作既要讲法治也要讲政治
  • 中国最高法院---黑/赵国霖
  • 最高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应引咎辞职


    点击这里对此新闻发表看法
  •    
    自由开放的交流平台bx.tl
    在此做广告,联系博讯
    联系我们

    All rights reserved
    博讯是畅所欲言的场所、所有文章均不一定代表博讯立场
    声明:博讯由编辑、义务留学生、学者维护,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另外,欢迎其他媒体 转载博讯文章,为尊重作者的辛勤劳动以及所承担风险,尊重博讯广大义务人士的奉献,请转载时注明来源和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