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毛兆权生殖器官被公安刑警打坏天理不容!" 请看博讯热点:警察、官员恶行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9月01日 转载)
[日期:2008-09-01] 来源:参与 作者:武夷山/毛兆权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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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毛年孙夫妇向武夷山有关部门递交了《申请鉴定毛兆权生殖器伤害报告》,强烈要求当局鉴定其儿子毛兆权生殖器遭公安刑警伤害的程度和时间。希望武夷山当局能够认真查实,公正审判。
附
申请鉴定毛兆权生殖器伤害报告
申请人:毛兆权,男,汉族,24岁,家住武夷山市兴田镇南岸村长尾布44号。
监护人:毛年孙,男,汉族,51岁,家住武夷山市兴田镇南岸村长尾布44号。
申请事项
申请鉴定毛兆权生殖器伤害时间、程度。
申请理由
鉴于武夷山市公诉机关一而再再而三的认为:毛兆权的"放火行为"与其"小时候生殖器被打坏"产生"因果关系"。而毛兆权本人却多次在法庭上控诉说:"生殖器是公安抓去十几天后被刑警打坏的。"并且,毛兆权的家人也一再声明:毛兆权小时候生殖器根本没有被人打坏。
那么,毛兆权的生殖器究竟是如公诉机关所说的"小时候被打坏",还是如毛兆权本人所控诉的那样"是公安抓去十几天后被刑警打坏的"呢,这是本案的"核心",也是判断毛兆权有没有"放火行为"的关键之所在,更是最终判定毛兆权罪与非罪的结论问题。为此,毛兆权生殖器遭伤害的时间和程度应当请有关部门进行鉴定。特此报告。
此致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毛兆权
监护人:毛年孙
2008年8月30日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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