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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林(孑木)案简介
(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6月27日
转载
)
作者:CHRD 文章来源:维权网
孑木,本名孙林,1955年12月24日生于江苏南京,家住南京市新庄花园13栋203室,系海外知名网络媒体《博讯》新闻网记者。2000年,孑木曾在南京《今日商报》社开办单独板块《大都市》,并任主编,后因“言语过激”而停刊。
(博讯 boxun.com)
遵照中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奥运会期间对媒体适度开放的明文规定,孑木以《博讯》记者的身份持续关注江苏省南京市一香料厂住户土地被开发商“二次转卖”的事件。
从2006年10月份开始,孑木针对此事件的报道在海外媒体引起强烈反响,他也因此而遭南京地方当局嫉恨。由于他的介入,南京香料厂强拆活动一度暂时被制止,他并因此而得到拆迁户的赞许和赠送锦旗。2007年3月16日,南京外事办公室主任蒋建鸣亲到孑木的家告知孑木,他所进行的系列采访报道是“非法采访”,并明令禁止。
因为不服当局的禁令,孑木继续依法从事采访活动,他除了受到警方的骚扰之外,还受到家人的压力。香料厂事件之后,他还关注过高速公路发生车祸以及异议人士莫巨烽被强制绝育等社会事件。他的八台电脑曾被不明身份人士恶意攻击而相继瘫痪。
2007年5月30日,孑木的家遭到警方搜查,孑木和妻子何方均被带走。何方暂时得以释放,但不久以后又被非法拘押,并和孑木一样被当局指控“非法藏有枪支”和“储存爆炸物”。
孑木夫妇双双被捕后,记者无国界等国际团体和一些人权组织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一直就孑木突然被拘捕提出抗议,并相信孑木被拘捕是跟采访工作有关。
2008年6月26日,孙林被南京玄武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两罪并罚,合计执行有期徒刑4年。孙林的妻子何芳也于同日被判处1年零3个月徒刑,缓刑1年零6个月。
_(博讯记者:龚珉)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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