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刚领到房产证三天的新房又要被强拆(图) 请看博讯热点:强行拆迁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6月08日 转载)
[日期:2008-06-08] 来源:参与 作者:愚夫 [字体:大 中 小]
尊敬的党中央领导:
我们是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纱厂街127号院1号商住楼的住户,我们所居住的新楼于2006年4月交付使用,房主们于2007年11月18日才领到《房屋所有权证》,没想到仅隔了三天,也就是2007年11月21日,西安市房屋管理局批准将我们这栋商住楼纳入西安南郭上村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范围,随后拆迁人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我们新楼墙上张贴拆迁告示,我们感到非常震惊,无法理解。
这栋楼是西安市房地产三分局2003年11月确立的低洼危旧平房改造项目,当时拆除了这一片34户的平房,经过32个月施工,建成了这栋砖混结构、商住一体的综合楼。此楼共7层,5个单元,84户,建筑总面积6785㎡。新建楼除用于回迁安置我们这34户原住户外,其余部分以市场价销售。我们每户出了购房款二十、三十万元不等。当时拆除旧房,协议上说的是过渡期为18月,实际上到2006年4月以后才陆续入住,过渡期最少的也有35个月。
到2007年11月,政府又要对这栋新楼强行拆除,把我们安置到距市中心更远的六公里外的杨家庄,给我们现有的新房每平方米只补偿2450元,而购买杨家庄的安置房每平方米要2350元,算上装修的费用,现有新房的补偿款根本就不足于购买并装修杨家庄的安置房。况且杨家庄的安置房现在连个影儿都没有,拆迁办也不告知我们过渡费问题,谁能经得起这样的折腾和损失?
我们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只得群起上访,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查看有关拆迁的审批文件。但是,除能看到一张拆迁许可证的复印件外,看不到任何关于投资、立项、审批的正式文件,使住户不得不对这一拆迁项目的合法性产生怀疑。西安市信访办官员的解释是:"此楼周边棚户区已拆完,如果不拆掉此楼,将影响整个周边土地利用率和土地拍卖价格。"原来政府拆除新楼、赶走百姓就是为了追求倒卖地皮的高额利润。经发集团和拆迁办不顾我们住户的反对,采取断水断电、使用暴力等手段迫使我们搬迁。我们各家各户都在窗外挂起了党旗、国旗,希望党和国家能保护我们。在继续多次向省市党和政府反映西安市房管局违法签发《拆迁许可证》和经发集团与拆迁办暴力拆迁等违法行为的同时,我们委托律师于2008年1月2日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法院正对该许可证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就在本案审查进行中,5月15日,也就是四川特大地震发生的第三天,经发集团与拆迁办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于不顾,调集两辆挖掘机,在警察、群防人员、打手约七十多人的护卫下,砸掉这栋楼所有单元的铁门,撞掉、撞坏底层门面房、住房门窗的防盗网。5月20日,经发集团与拆迁办雇佣打手,将居民周天根、周天亮打伤。我们拨打"110"和"120",警察和急救人员听说是我们这里出了事,不来处理、救护。周天根被打断五根肋骨,至今还在住院医治。
迁办拆除了围墙、院大门、单元楼防盗门,使居民先后有三台摩托车、数辆自行车、钱、衣物、电脑、电视等被盗,派出所说案件难破,根本不受理调查。
我们住户大多为下岗人员,靠低保、小本生意维持生活。住房的折腾、财产的损失,使我们本来就拮据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这样提心吊胆的日子不知何时到头?有谁能来为我们主持公道?
我们强烈要求:严肃查处西安经发集团暴力拆迁、违法拆迁的行为,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法管理法》和有关拆迁之规定拆迁、评估、补偿,依法维护我们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阳光雨露,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构建和谐社会。
为此,我们恳请公正廉洁的政府领导在百忙之中忙抽出宝贵时间关注过问此事,体察民情,关心百姓疾苦,为我们弱势住户作主,我们将感激不尽!我们将以实际行动感谢和报答政府领导的关怀,为构建和谐社会尽我们的全部力量,为我国成功举办奥运会做贡献!
附:有关照片
此致
敬礼
西安市新城区纱厂街127号院1号商住楼全体住户
联系人:陈向阳 0-13384962735
田角成 029-88555031
翟小英 0-15991982099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居民们上访时打的标语上写着:"政府想高价卖地皮,拆除新建商住楼,断水、断电,坑害百姓!"

图1,被打伤的周天亮.

图2,到省政府上访.

图3,我们的家园.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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