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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是党票变股票的旋转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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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2007年3月06日
转载
)
中共全国人大会议本会期将审议通过「物权法」,反对「物权法」的人近日透过连署和发表公开信等举动,要求北京中央不要强行通过「物权法」。
(博讯 boxun.com)
大动作再度引爆大陆改革的姓社姓资论争,「物权法」也成为今年两会场内外严重分歧和争论的焦点!
将把大陆推向全面私有化道路的「物权法」,是资本主义的「物权法」,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相违背,提出关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到底是姓社还是姓资等重大论争。日前中共总理温家宝为此特别撰文谈论「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数度强调社会公平与正义,意在平息「物权法」相关争论。
学者公开信 提出五问题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左大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帆、北京航空航太大学教授韩德强,以及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张宏良等人,近日联名发表「致中国全国人大、政协」公开信,提出五大问题:大陆国有资产被非法侵吞;城市民居被强制拆迁、农民土地遭圈占;垄断性企业随意订定高价,损害民众利益;银行改制股份贱卖,导致财富外流;「物权法」立法问题。
侵吞者 有了保护伞
公开信指出,在大陆社会存在严重贫富不均等背景下,颁布一部保护「善意取得」财产的「物权法」,等于保护依靠非法手段暴富的社会阶层。
公开信提出三点诉求:一、在「物权法」立法的同时或之前,应制定「国有资产法」,防止大陆国有资产继续流失,否则就违背「公私财产同等保护」的原则;二、「物权法」必须有利于反腐败,有利于清算权力资本一九九五年以后侵吞的社会财富,而不是保护或者承认各种形式的侵吞行为;三、「物权法」必须有利于防止权力资本侵犯私人房屋、存款、土地等财产,有利于受侵权的居民追回被侵犯的财产。
3,000人连署 反对私有化
公开信强调,如果做不到上述三点,「物权法」还是不要强行通过的好。国家立法不是为完成任务搞政绩,更不能顺从国际和国内利益集团的压力,现在没有必要急于通过「物权法」来维护既得利益格局,这样不利于反腐败,不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中央总的调整政策也不一致。立法要慎重,必须对法律引起的社会后果负责任。
除四位法学专家的公开信,北京还流传一份3,000人连署的「坚决反对私有化」连署书,呼吁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和全国人大要捍卫公有制经济不受侵犯,坚决制止和纠正私有化!
连署书指出,中共宪法规定的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正在或者已经开始被私有制经济所取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发生动摇,面临被根本改变的现实危险。此外,由于私有化的不断推进,大陆已出现严重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严重程度居世界各国前列。
签署者包括不少退休的部级干部,如前河北省委书记李尔重、山西省委书记陶鲁笳、原化工部部长秦仲达等数十位部级退休干部。
联合报特派记者汪莉绢李春北京报导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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