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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的农奴和汉人的农民有本质区别吗?
(博讯200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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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讯 boxun.com)

    听了CCTV里新闻报道,称西藏农奴50年前翻身做了 “主人”,感觉诧异,为什么称他们是农奴而不称农民?以致很多很多汉人干部群众以为西藏“解放”前是所谓的“奴隶社会”(这种社会的提法十分不科学,无任何依据,但大陆几乎已经约定俗成,为了表述方便,暂且引用),好像比我们汉人文明程度低了许多一样。
     农奴的概念出现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是所谓“封建社会”(这种五阶层分法十分牵强)的一个阶层,欧洲庄园的农奴,俄罗斯集团农庄的农奴,是一种制度形式。这种制度形式在汉人社会有没有实行过?似乎没有。所以并不具有普遍性,从这一点上,也能证明马克思的学说的局限。
     西藏实行了农奴制,同欧洲和俄罗斯一样,这是专制社会的一种经济形式,汉人专制社会的经济形式虽然与他们不同,农民有比他们稍多些的自由,这两者的文化发展程度是同一的,是半斤八两的问题,即使按照马克思的五段理论,它们也都属于马克思所说的“封建社会”,同汉人的政治经济体制处于同样的历史发展水平。
     令人不解的是,许多人提到西藏,提到蒙古,无一不说他们是所谓的“奴隶社会”。我不承认什么“奴隶社会”的概念,但知道他们想表达的意思。西藏蒙古是奴隶社会这种提法起源于何时,是否一定是某个领袖拍脑子的事情,我没有仔细查阅,反正在我小时候,文革期间,这种提法就遍布我们的课本和媒体中。认为西藏等地是奴隶社会的,他们都回避或没有读过看过那些地区原来的文献或照片。就像我小时候一直以为我们“解放”前没有太阳一样,那些认为西藏、蒙古的政治制度比汉人落后的想法和印象都是因为接受了别有用心的夸张宣传。
     我们的中学、大学教程中,在所谓的哲学其实是政治的课程中,还有西藏是所谓的“奴隶社会”直接过渡到所谓的“社会主义”的提法,还有贬斥游牧民为低于农民的低等文化的教案。从人类发展史来说,游牧民驯养了动物,他们同驯养了植物的农民,是出于一个历史发展时期的。大概正是由于这样的教育,使许多人对西藏等地有了严重的误解,以为他们还处于什么样的原始社会制度,实际上,他们同我们在政治经济体制上,始终是保持同步的。换句话说,中国汉人的政治经济体制,同西藏、蒙古、满人等的社会政治制度完全是一个水平线上,本质上没有差别。中国在汉人的概念中,是天下,是世界的意思,这一点一定要弄明白,中国并非汉人的中国,中国很多时候并不表示一个国家,东西南北的种氏轮番入主中国后,在运用和认同的政治体制上没有明显的区别,表明他们就是处在同样的历史发展时期,并非当代教科书上罗嗦的什么利用汉人的“先进”的文化。
     农民和农奴没有本质的区别,形式上的不同也不明显。从字面上来说,农民大概要比农奴稍自由些,例如上世纪6、70年代的农村人民公社制度,就是恢复了集体农庄的农奴制度,到而今,农民依然没有自己的土地,他们的社会地位还相当于农奴。
     如果说西藏在50年代前是农奴制度,那么“共和国”一直到现在也还是农奴制度;如果按照马克思先生的所谓历史五段分法,那么我们的社会说它是奴隶社会也不算过分。任何专制体制,他们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我是不承认所谓的社会历史阶段的,我只相信人类社会的政治制度只有专制和民主之分,以及依附于专制或民主的不同生产力水平下的经济模式,这种经济模式有很多种,是人为的创设,没有所谓的“历史比然性”。
    
    
    2005-8-23 22:35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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