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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台谍被安徽省安庆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刑
(博讯2004年6月03日)
    中新社/原安庆电视台广告部副主任李庆生在金钱的诱惑下从事间谍活动十余载,向“台湾军事情报局”提供大量的政治、军事情报信息。经国家安全部门破获后,日前被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李庆生, 四十七岁,于一九九四年六月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次赴台,在“台湾军事情报局”间谍组织代理人张菽及其同伙张济川的鼓动和金钱的诱惑下,李庆生填表履行了加入“台湾军事情报局”间谍组织手续,确定了化名和月薪四百美元的间谍活动经费,并接受了张菽、张济川要其回大陆潜伏收集情报的任务,接受了间谍业务培训,领取了间谍活动器材。

       李庆生回大陆后,利用工作之便和购买、订阅等方式,大量收集大陆的政治、军事等情报,并将情报拍入胶卷或数码相机的储存卡内,自己赴台交给张济川或由台湾无业人员张新民及其兄张新国入境收取后交给张济川,另外还用暗语通过互连网向台湾军事间谍组织报送军事情报。 (博讯 boxun.com)

      从事间谍期间,李庆生向台湾军事间谍组织报送的情报中有机密级一项,秘密级一项,共获取间谍活动经费二万多美元。案发后,李庆生的亲属代为退出违法所得十六点四万余元人民币。

      台湾无业人员张新民于一九九九年上半年至二00三年四月,多次来大陆收取李庆生收集的情报报送张济川,并传送张济川给李庆生的指令、间谍活动器材及经费。另外还两次到浙江收集军事和交通运输方面的情报报告给张济川,获取间谍活动经费八十一万元新台币。

      日前,安庆市中级法院同时依法以间谍罪判处李庆生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判处台湾人张新民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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