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LeslieCao 于 北京时间 10/11/2007 (攻击期间计数暂停)
主题:评:“非人状态”与“道德存在”
[博讯(博客)文坛评论] 贺伟华,请问你有什么权利污蔑同性伴侣的生活权利?无论现在的美国,葡萄牙,英国,法国,瑞典等民主国家都制订了反仇恨罪的刑法条款.其中葡萄牙和英国将公开或直接间接诽谤诅咒不同性倾向的言行判为有罪,葡萄牙:八年徒刑,英国七年徒刑.我目前就在北京作为坚定的维护不同性倾向个人的人权活动者.难道你一边追求民主和人权一边却公开诋毁侵犯同性伴侣的人权,请问这是那家的民运?你得回答!否则你将来无权在中国土地上影响民运!我完全保留起诉你的权利! 我的电邮: lieslie_cao@yahoo.com.cn 2007-10-1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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