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武振荣 于 北京时间 11/20/2005 (攻击期间计数暂停)
主题:评:文革是人类历史上最荒唐最愚蠢最无知最残暴之举/郭国汀
[博讯(博客)文坛评论] 中国有两个“文革”,一个是毛的和共产党的“文革”,这个“文革”如你所批的,我一点都不反对;但是人民社会中的那个“造反”的要求“解放”的“文革”若也被你批判的话,那么我就不理解了。 后一个“文革”是打倒共产党的“文革”——这样的事情你都看不出来的话,我感觉到很遗憾,因为你的其它文章我读过的不少,有的文章我还很喜欢,对你这个知识分子也很佩服,中国其所以走到了今天的地步与后一个“文革”失败了的事情是有绝大的关系的,一个社会中的人民如果不享有对政府的“造反”权利的话,民主就没有办法在这个社会中实现。如此这般的常识问题若绊倒了我们中国的有知识的人,岂不可惜! 我认为,中国的律师们的专业应该为中国社会的法制提供一种民主的辩护,这和已经建成的法制社会中的律师的作用是有区别的;如果我的话没有说错的话,那么中国需要的律师是小马丁、路德金式的人。 法国有一位分析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著名学者认为“大革命”“是法律的来临”的话很富有哲学意义。因此若站在法律的立场上看待问题,后一个“文革”恰恰是要为法制社会打基础!问题是,这个“文革”没有成功,它先是被毛说“歪”了,后来又被邓给“歪”批了,所以,它的意义到今天也还是被蒙在五里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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