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羽森 于 北京时间 03/11/2010 (攻击期间计数暂停) [累积512975分 给羽森发悄悄话]
回答: 甚至為了讓死刑犯有自新機會,願意代替他們被執行,下地獄都甘心。 羽森 于 03/11/2010
主题:謝國樑「槍決44人 和屠殺沒兩樣」~本來就該廢除死刑 人都會死 沒人躲得過!!!
[博讯论坛] 謝國樑「槍決44人 和屠殺沒兩樣」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蕭白雪、林河名/台北報導】 2010.03.11 02:53 am 死刑爭議不斷,有立委連署提出「死刑緩期執行條例」草案,讓判決死刑確定者,法務部有權暫緩執行;不過條文也規定,如受刑人一心求死,司法機關應依其意願執行。 立委謝國樑,昨天力挺法務部長王清峰暫緩執行死刑的態度,他說:「槍決四十四個人,和屠殺沒兩樣!」他直言,就算王清峰下台,也不可能有法務部長敢簽署執行死刑的命令。 謝國樑表示,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他贊成廢除死刑;但現在民意未達成共識,他提出修法建議,分兩階段廢除死刑:第一階段是在死刑和無期徒刑之間,增加「沒有假釋的無期徒刑」;等到人民普遍接受,再廢除死刑。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昨天也發表聲明,力挺王清峰「不執行死刑不違法」。同樣支持廢除死刑的李復甸則說,他擔任立委時就提出「死刑緩期執行條例」草案,假如當時完成立法,就不會有現在的問題了。 據了解,目前立委連署的「死刑緩期執行條例」共有八條條文,其中明訂死刑確定的受刑人,可以在收到判決的三日內,聲請暫緩執行,經司法機關審核通過,下令緩期執行。一旦死刑緩執行,就不得假釋,必須「關到死」。 考量有些死刑犯寧可求死,草案也明訂,如果受刑人聲請執行死刑,司法機關應於一個月內完成審核,以行人道。 ※延伸閱讀》 ‧44死刑犯 4年0執行 ‧評論/死刑存廢 跨越理念之爭… ‧書籤/法務部「理性與寬恕-暫停執行死刑」 【2010/03/1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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