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dawang 于 北京时间 01/10/2010 (攻击期间计数暂停) [累积810分 给dawang发悄悄话]
主题:评:郭泉博士其人其事以及颠覆国家政权案抗辩要点
[博讯(博客)文坛评论] 郭国汀提出的[颠覆国家政权案抗辩要点],我认为,根本不着边际。如想打赢颠覆国家政权这种官司,我认为,我们应该先承认我们的确要想颠覆国家政权。这样承认之后,法庭遂用不着审我们的言行(我们既然完全接受指控,就没得甚么好审问的了)。我们反过来,却问法庭,法庭引用的刑法105条,是否适当?是否合法?是否违背了宪法? 显然违宪。因为,我们承认的是,以民主为手段而颠覆国家政权。公诉人控告我们的,也是民主竞选构成颠覆国家政权。这样构成的颠覆行为,有个周期性,每几年就会发生一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国家政权,操在国家主席手中。又根据同宪法,每5年竞选国家主席一次。这遂是说,每5年,凡参加竞选国家主席的人(见宪法79条),就犯了颠覆国家政权罪。请法庭裁夺。 这样辩护,岂有不胜之理?
所有跟贴:
加跟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