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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非法建造的变电站居然谎称是国家秘密
[博讯论坛] 上海非法建造的变电站居然谎称是国家秘密 文章提交者:孔雀大明王 http://www.kdnet.net 无耻借口!!上海市一座正在非法建造的变电站居然谎称是国家秘密!! 从2003年起至2009年8月,上海市市东供电公司曾在2004年,2006年两次想在我们社区中的那一块长久空置的空地上非法建造一座3万5千伏的变电站。由于该变电站与幼儿园和小学仅仅一墙之隔,因此在规划上根本通不过审核,拿不到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该电力公司居然在没有办理合法施工证件的情况下两次强行建造,结果受到我们居民和家长的联合抵制,被逼无奈下只得停止了建造工程。原以为此事已经了结,没想到2009年8月26日,我们幼儿园和小学的家长们都收到了由上海市浦东新区重大工程办公室和上海市市东供电公司联合盖章的公告书。该公告书□□称市东供电公司将于9月3日再次建造变电站。只不过这次他们吸取了前两次无证施工的教训,装模做样地拿出了几份文件复印件供我们居民随时查阅,并声称所有手续都已经办齐,该工程已属于合法工程。如果不相信可以去有关部门核查,都是公开的,不保密的。 既然该工程前两次都因不符合规划未能取得合法手续,怎么这次就能通过审核了呢?因此我们居民对该工程选址和规划的合理性,施工的合法性存在极大质疑。 为了消除我们的疑虑,施工方提供了包括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环评报告书等诸多文件的复印件。但是,经过对资料的仔细研究后,我们发现规划方案中的数据与其公告书中的数据和实际建造的情况大相径庭,而且规划证中自身都存在矛盾之处。大致有以下几点: 首先说明一点,市东供电公司发布的告知书是由市重大办盖章的,即具有法律效应的,告知书应该保证所有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如果有涉嫌欺骗的内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公告书中说明该变电站的建设规模为 2台 20MVA(20兆瓦),但在其规划许可证中批准建造的规模为2台31.5MVA主变。到底是哪个?如果告知我们是20 MVA主变,实际建造时31.5 MVA主变,那就是严重欺诈行为。 2. 公告书中说明变电站主体距欣晟家园24号居民住宅楼22米,距幼儿园专用活动室21米。但在规划许可证中规定变电站主体距欣晟家园24号居民住宅楼22.89米,距幼儿园专用活动室21.89米。都贪污了0.89米,将近一米?这是严重违反规划法规的行为。 有人会说这只是大约的距离。这里需要说明两点,一、公告书具有法律效应,出具的任何数据必须是严格符合规定。二、即使是大约的距离,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也应该是23米和22米。如果实际建造情况属实就严重违反了规划法,施工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便该工程造好了,也通不过验收。 3. 施工场地的公告书中在9月6日说明该主体建筑为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就在隔天9月7日又马上改为了地下一层,地上二层。(见图片,明显存在涂改的痕迹)而施工方在实际建造中根本就没有地下层,这不就是明目张胆的欺骗吗? 施工公告的内容应当是根据规划许可证的内容来写的,具有法律效应,可以如此儿戏吗?有人说写错了,难道连简单的1层和2层都搞不清吗?而事实上,在市东供电公司提供的规划许可证中的建设项目表中明确显示为地上2层建筑,根本没有地下层,而在其许可证的建筑平面图中却明确标明了含有地下层。到底哪个是真的? 4. 2003年,2005年的环评报告中显示,该工程占地约1500平方米,建筑物高度为13.6米。建设规模为2台31.5MVA主变压器。2009年的最新规划许可证中标明该工程占地约1700平方米,建筑物高度为15.1米。甚至连施工图纸都与2003年的明显发生了重大改变。而且,供电公司在自己的告知书中白纸黑字的写道,目前的设计方案与以前的方案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建筑规模已经改为2台20MVA的主变压器。(实际上根据变电站设计规范,单台变压器的设计允许的上限就是20兆瓦,真不知道当初他们的31.5兆瓦的变压器的方案是如何通过环评审核的) 根据环保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工程的结构,规模等发生重大改变需要重新做环评,也就是说2003年和2005年的环评已无效。而且在2003年的环评报告中明确写明如果该工程的建筑规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该环评报告就无效了,需要重新做环评。但是在市东供电公司公布的文件中没有新的环评文件。如果没有新的环评文件,就不能核发新的规划许可证。由此我们怀疑,市东供电公司在取得新的规划许可证的过程中存在程序违规的可能。 另外,根据我们调查,施工方许多必须办理的证件都没有办理,比如必须办理的排水许可证。根据规定,施工方应该在开工前就取得排水许可证或临时排水许可证,如果没有办理就根本不能开工,而供电公司直到现在都没有取得排水许可证,根本属于违法无证施工。 我们就此众多疑问向市委各有关部门都进行了反映,要求核实和查处,但是根本就没有任何答复,打官腔的,装傻的,推卸责任的,样样都有。更有甚者,在我们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向上海市环保局针对2005年的环评文件的时效性提出异议时,起初接待人员一听到我们反映的情况马上就说幼儿园旁是不能建造变电站的,而且2005年的环评文件已经失效了,如果现在该工程已经开工了就属于非法施工。我们听了都非常高兴,以为找对了地方了。可是过了5分钟后,该接待人员打了一个电话后,马上又改口说该工程是合法的,他另外叫了一个负责审批该工程的工作人员来向我们解释详情。当我们把异议的情况对他说了后,接待我们的负责审核该工程的工作人员居然说:“你说的是什么环保法律,我从没听说过。”(我们还以为遇到了火星人了!!)我们立即提出,如果他不知道,那他可以把法律规范书籍拿下来,我们找给他看。 而他居然说:“环保法律书籍?我们这没有的!”对于这种无赖的行为,我们也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有些领导还暗示该工程是市里的重大工程,任何反对都无效,肯定要建造。因为还有多个待建变电站也是紧邻幼儿园的,所以拿我们杀一儆百了。 我们就指出该工程号称是世博会的配套工程,但是与世博会的倡导建造环保城市的精神根本就是相违背的,难道不怕在明年召开世博会时,丢上海的脸,丢中国人的脸吗?难道不考虑到这个负面的政治影响吗?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居然说我们不谈政治,只谈经济,为了大局只能牺牲局部利益。 我们现在只能每天看着施工方继续违法施工。 我们怎么都弄不懂,号称要依法治国的国家机关,为什么会对一个普通的小小的变电站的违法施工行为熟视无睹,袒护包庇。 由于怀疑该规划资料的真实性,而且供电公司声称资料信息是公开的,不保密的,不怕核查,所以我们向规划局提出申请查阅公告书中提到的带有文号的所有文件。 最令人感到无耻和愤怒的事发生了。 9月底,我们收到了浦东新区规划局的书面回复。信中的内容让我们愤怒至极点。 规划局对我们申请查阅的所有文件全部拒绝了,理由居然是该工程的文件资料涉及国家秘密,不能公开!!!他们不是号称所有文件都是公开的,不怕核查的吗?现在为了防止我们继续深挖其违法事实的漏洞,居然使出这种极端卑鄙无耻的招数。 这个普通的3万5千伏变电站居然是国家秘密工程?如果真是秘密工程,那是什么呢?生化工程?导弹基地?新型武器试验基地?哪有秘密工程造在幼儿园和居民楼旁的?说出来也不怕被全世界的人笑掉大牙!! 但是我们没有执法权力,我们的合法维权等于无路可走了,也只有干瞪眼的份了。真是有理无处说啊!! 希望国家的有关领导能够关心此事,整治一下这种滥用权力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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