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社区精选发言
·中共内斗激烈,改革希望不大
·中共内部开始动乱 家没大人大胆斗争
·断尾求生 江派放料:九常委都同意彻查薄熙来
·王立军的结局或标志着中国未来的走向
·重庆公交售票员讽乘客:想不挤,就去坐殡仪馆的
·王立军案引爆中共权力斗争 变脸和真人不露相 (1
·港媒:王立军事件后 薄熙来前途的假像真相
·评论:王立军事件真正主角 习近平让新左崩盘胡
·中国南沙布局基本完成:“央视”曝光解放军准备
·中国南沙布局基本完成:央视曝光解放军准备开战!
·美国打伊朗只是时间问题 (1张图)
·中国微博谣言“金正恩被杀” 流言那么容易被西
·世上一切技术技巧都来自神的所赐的智慧
·毛泽东说不可忘记的四个人皆无善终
·应对肢解中国的大危机
·大陆强国论坛:王立军“投美”网民为何还挺他?
·世界日报:事态严重“警变”如兵变 毛泽东时代
博讯文坛(博客)更新
謝田白宫差矣
胡祈随想邓江让权力腐败合法了?
曾节明薄熙来的高潮还在后头
向前进20世纪末一位退休工人的葬礼
台湾小小妮歡喜1775我只在乎~願天下有
谢盛友穆紫荆:
台湾小小妮癡傻1774覆水難收~祝福大家
悠悠南山下令人感動和羨慕的越朝異國婚
严家祺有眼不识李慎之
胡祈随想十八大不再是太子党的天下啦
视野党护韩寒:大假挺小假
李芳敏144000流氓卻像荊棘被丟棄,人不敢
思过崖李源潮令计划成功,离间薄熙
蔡楚关于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
东土之鹰跳梁小丑韩子勇/伊利夏提
胡祈随想胡系和江系摊牌公开化?
拈花时评延安日记十六(弗拉基米洛夫

评:?玉嬌,?你道歉


所有跟贴 - 加跟贴 - 博讯(博客)文坛评论 主页

送交者: 羽森 于 北京时间 06/21/2009 (攻击期间计数暂停) [累积335400分 给羽森发悄悄话]

主题:评:鄧玉嬌,請你道歉~东方党=請道歉+共產黨=請下台!!!

[博讯(博客)文坛评论] 刑事責任

第 23 條 (正當防衛)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
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第 24 條 (緊急避難)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
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
之。

@@@

瀆職罪


第 120 條 (委棄守地罪)
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而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

第 125 條 (濫權追訴處罰罪)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
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31 條 (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
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
公務員包庇他人犯前項之罪者,依前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 231-1 條 (圖利強制使人為性交猥褻罪)
意圖營利,以強暴、脅迫、恐嚇、監控、藥劑、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
願之方法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
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媒介、收受、藏匿前項之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務員包庇他人犯前二項之罪者,依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32 條 (利用權勢或圖利使人性交之加重其刑)
對於第二百二十八條所定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或夫對於妻,犯
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者,依
各該條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妨害性自主罪
第 221 條 (強制性交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2 條 (加重強制性交罪)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
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藥劑犯之者。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
八、攜帶兇器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东方党=請道歉+共產黨=請下台!!!

鄧玉嬌,請你道歉

玉嬌正當防衛若有罪~~~從此中國無節婦~~~烈女如何護貞操???

鄧玉嬌一案終于因社會輿論,有了最好的結果。但是,照片上鄧是滿懷喜悅地離開了法院,和母親攜手而歸。雖然盡是對社會的感謝,卻沒有對自己殺人行爲的道歉,是非常令我失望的。

你這個無恥的假道學=有什麼好失望,等你女兒被共產黨淫官欺凌=你也來放PPP吧女!!鄧玉嬌=一個弱女子=她當時若不保護自己+緊急避難=現在就是被白嫖+被強暴~~~現在也可能 失蹤+死亡+傷害~~~你失望什麼呢???

@@@

一個真正的殺人犯,無論什麽理由,更不要說是有罪的防衛過度而剝奪了他人的生命,卻對自己的行爲絲毫沒有悔意,對死者和死者家屬也沒有任何道歉之語,這難道就是鼓吹著中國民主自由及維護人權人士們所共同認可的水平嗎???

請問您=共產黨一胎化=害死多少中國胎兒+中國母親=才是 真正的殺人兇手!!!

鄧玉嬌現在被改名成=鄧清零~~~也失蹤了...她+她母親=也早就公開道歉...這樣還不夠嗎???

@@@

至少我們不認爲這樣。我調查過身邊的很多日本人,幾乎沒有一個說可以原諒的。

你調查過日本人=公務員強奸+瀆職~~~~是不是 自己都已經切腹自殺了呢???

現代的日本社會及其道德常識,可以說是世界的楷模。但是它的社會常識的鼻祖其實就是中國。可以說,如果你是個真正懂得中國社會及道德常識的人,肯定也會和日本人的反應一樣,是怎麽也不可能原諒這樣的殺人犯回歸社會的。

是啊=日本人會切腹~~~中國人 就有東方黨+共產黨這樣的敗類=只配自殺!!!


殺生,除了生活必須的無奈外,本來就是一種人性的扭曲行爲;而殺人,更是作爲人類的一種沒有人性的可恥的畜生行爲。即使對于自身的防衛,不得已一時做出了這種沒有人性的畜生行爲,那不僅在法律上要接受社會的審判,而自己內心也必須接受自己人性的審判。

你這一段話=用來講共產黨毫無人性的一胎化=OK~~~像鄧玉嬌那樣的節女烈婦=就是在維護 生命的尊嚴!!!

共產黨財權姦淫+拿一捆四千元=要買人貞操=才是畜生+才是死人=根本生不如死=100% 殭屍獸行!!!

@@@


至于前者,鄧犯已經得到了社會的同情和基本原諒;但是後者,鄧犯自始自終沒有任何對死者及其家屬的道歉,這就顯出了鄧犯的內涵,以及那些把鄧犯捧爲英雄的居心叵測之流的道德素質。他們的道德觀念可以說都是非人性的。

共產黨+東方黨=你們的道德觀念可以說都是非人性的。...今天死者不過是罪大惡極的強奸犯+瀆職犯...早就該受法律制裁!!!

@@@

當然,法律的社會判決剛剛結束,現在還有一點時間,希望鄧犯扪心自問,從自己人性出發對死者及其家人進行真誠的道歉,其實對自己人性的洗禮,也是對社會做的最起碼的回報。另外,人性的有無,這不是什麽文化水平的問題,是正常人都必然具有的人性。如果沒有道歉一節來結束這一事件的話,我們認爲此事將永遠沒有結束,鄧玉嬌也永遠不會被社會真正地原諒。

所以=东方党=請道歉+共產黨=請下台!!! 從自己人性出發對鄧玉嬌及其家人進行真誠的道歉,其實對自己人性的洗禮,也是對社會做的最起碼的回報。

人性的有無,這不是什麽死不死節+文化水平的問題,是正常人都必然具有的人性。如果沒有~~~东方党=請道歉+共產黨=請下台~~~一節來結束這一事件的話,中國廣大網民認爲此事將永遠沒有結束,共產黨淫官...也永遠不會被社會真正地原諒。



此文于2009年06月20日做了修改

羽森 最近发言:
  • 「谷歌中國」被禁連外國網~踢爆黑心貨節目 遭停播
  • 火星有水(1张图)
  • 探月 美發射2探測器(2张图)
  • 接見美國前副助理國務卿 馬:台仍需美安全協助
  • 中國網友嗆殺得好 負責人:未虧待兇手~迎台商骨灰 五歲女哭喊爸爸回家(1张图)
  • 兩岸間的模糊與明確~兩岸談判人員 擬規範利益迴避
  • 切去列寧的尾巴,何不「以政領黨」?
  • 蘇奴共匪=內亂罪+外患罪!!!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共匪專政才可惡 一胎傷人更可誤 同胞大愛講心聲 莫當共奴賣國賊





  •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是否原创?
    图片宽度 (为了图片显示美观易看)
    关键词: (关键词会和以前发言的标题对比,帮助连接11条相关文章) 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URL(可选项):
    URL标题(可选项):


    所有跟贴 - 加跟贴 - 博讯(博客)文坛评论 主页
    博讯热点
  • 缺德、没人性
  • 白色恐怖
  • 内蒙古问题
  • 我要参选
  • 18大争夺战
  • 官员自杀、被杀
  • 被精神病
  • 中国茉莉花
  • “麻雀行动”
  • 网络封锁和压制
  • 打压媒体和记者
  • 拆建GDP-折腾
  • 圈地毁田
  • 强行拆迁
  • 中华豆腐渣
  • 爆炸等天灾人祸
  • 警察、官员恶行
  • 宗教迫害
  • 抗议示威
  • 涉军维权
  • 访民动态
  • 中国奴工丑闻
  • 医药、医疗事故
  • 救救孩子
  • 西藏问题
  • 新疆问题
  • 草菅人命
  • 煤矿灾案
  • 暴力执法
  • 环境破坏与污染
  • 户口和遣送
  • 劳教制度
  • 中国教育
  • 食品安全
  • 乙肝歧视
  • 东海主权之争
  • 南沙、西沙归属
  • 维基解密
  • 中国高铁事故
  • 三峡工程
  • 农民、民工问题
  • 人民币升值
  • 海外大逃亡
  • 爱滋病问题
  • 房产泡沫
  • 股市危机
  • 台海谍报
  • 台海之争
  • 金融问题
  • 农村选举
  • 《零八宪章》
  • 出口产品安全危机
  • 猪流感爆发
  • 六四
  • 禽流感
  • 邓玉娇杀淫官
  • 福建莆田农民维权
  • 北京奥运
  • 四川地震
  • 政治体制改革
  • 上海人事风暴
  • 2010大旱
  • 十七大权力变更
  • 黄金高反腐案
  • 北京、天津政坛地震
  • 临沂计生维权
  • 反右50周年
  • 文革四十周年
  • 上海首富周正毅案
  • 朝鲜半岛局势
  • 日本侵华遗留问题
  • 南海三山征地冲突
  • 汕尾开枪镇压事件
  • 重庆特钢抗议
  • 陕北石油事件
  • 王斌余事件
  • 伊朗核危机
  • 美国飓风
  • 营救清水君
  • 反日示威
  • 假冒伪劣
  • 海外华人
  • 宝马杀人案
  • 四川怪病
  • 非典型性肺炎
  • 黎以战争
  • 伊拉克战争
  • 印度洋海啸
  • 国民党主席之争
  • 23条
  • 胡锦涛访美
  • 2006两会
  • 纪念胡耀邦
  • 赵紫阳逝世
  • 2004美国总统大选
  • 雅典奥运会
  • 2003年洪灾
  • 2003奥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