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湘西崖民 于 北京时间 01/30/2009 (292 reads)
主题:评:说明:中国的死刑是如何执行的
[博讯(博客)文坛评论] 香港約在六十年代後期便沒有死刑了,即使宣判死刑最後都是由英女皇赦免,並沒有執行。 死刑並不能解決問題,一個人犯罪和他的心理、身理,以至社會有關,一個良好的社會夜不閉戶,用死刑去鎮懾人心,適得其反,顯示這個社會的不健康。 聽老一輩的人說在封建的舊社會,每一個人都以犯罪為恥,社會上因犯罪而殺人的極少,自馬列主義傳入中國,毛共主張階級鬥爭,以殺人為榮,劊子手以人民付與殺人的權力,無限喜悅,完全不明白,犯罪殺人是不對的,但把「殺人的人」殺了又是合理嗎?難道「犯罪殺人」沒有他的道理嗎?以共產主義為立國基楚的毛共不是主張搶奪資產階級的政權而殺人嗎?那現在貧富懸殊,憎恨自己貧窮而去犯法以至於殺人,能夠說沒有他的內在理由嗎?社會對犯罪的人有沒有一些欠缺呢? 母親說土共彭湃用斬首把有錢人殺了,從出現共產革命到今天共產黨一直就在殺人…,筆者希望共產黨不要再殺人了,江青這樣大的罪人沒有因「死刑」而死,普通老百姓就更不能有死刑。 殺人是不對的,執行殺人的劊子手籍此而殺人又是對嗎?其實都是不文明的行為。何況「死刑」未必沒有「冤屈者」,希望中國共產黨能夠廢除死刑,把死囚養起來自食其力,相信會得到更廣大勞動人民的擁戴…。社會就會以「殺人」為恥。 200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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