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羽森 于 北京时间 01/04/2009 (攻击期间计数暂停) [累积264620分 给羽森发悄悄话]
主题:评:多个政党社团在中国过渡政府注册...要不要一起去台湾注册!!!
[博讯(博客)文坛评论] 回答: 再台湾有 一百多个正式成立的党...在海内外 有无数 自己建立的! 羽森 于 01/03/2009 主题:在中华民国,成立政党要有那些条件啊? [博讯论坛] 成立政党的条件非常容易,依据内政部统计台湾目前共有一百多个合法登记的政党,只是符合〔人民团体法〕的符定就可以,如下: 第 一 章 通则 第 1 条 人民团体之组织与活动,依本法之规定;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者,适用其规定。 第 2 条 人民团体之组织与活动,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主张分裂国土。 第 3 条 本法所称主管机关:在中央及省为内政部;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在县 (市) 为县 (市) 政府。但其目的事业应受各该事业主管机关之指导、监督。 第 4 条 人民团体分为左列三种: 一 职业团体。 二 社会团体。 三 政治团体。 第 5 条 人民团体以行政区域为其组织区域,并得分级组织。 前项分级组织之设立,应依本法规定向当地主管机关办理。 第 6 条 人民团体会址设于主管机关所在地区。但报经主管机关核准者,得设于其他地区,并得设分支机构。 第 7 条 人民团体在同一组织区域内,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得组织二个以上同级同类之团体,但其名称不得相同。 第 二 章 设立 第 8 条 人民团体之组织,应由发起人检具申请书、章程草案及发起人名册,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 前项发起人须满二十岁,并应有三十人以上,且无左列情事为限: 一 因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或执行未毕者。但受 缓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二 受保安处分或感训处分之裁判确定,尚未执行或执行未毕者。 三 受破产之宣告,尚未复权者。 四 受禁治产之宣告,尚未撤销者。 第一项申请书格式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第 9 条 人民团体经许可设立后,应召开发起人会议,推选筹备委员,组织筹备会,筹备完成后,召开成立大会。 筹备会会议及成立大会,均应通知主管机关,主管机关得派员列席。 第 10 条 人民团体应于成立大会后三十日内检具章程、会员名册、选任职员简历册,报请主管机关核准立案,并发给立案证书及图记。 第 11 条 人民团体经主管机关核准立案后,得依法向该管地方法院办理法人登记,并于完成法人登记后三十日内,将登记证书影本送主管机关查备。 第 12 条 人民团体章程应载明左列事项: 一 名称。 二 宗旨。 三 经织区域。 四 会址。 五 任务。 六 组织。 七 会员入会、出会与除名。 八 会员之权利与义务。 九 会员代表及理事、监事之名额、职权、任期及选任与解任。 一○ 会议。 一一 经费及会计。 一二 章程修改之程序。 一三 其他依法令规定应载明之事项。 ... 略 ... 第 九 章 政治团体 第 44 条 政治团体系以共同民主政治理念,协助形成国民政治意志,促进国民政治参与为目的,由中华民国国民组成之团体。 第 45 条 符合左列规定之一者为政党: 一 全国性政治团体以推荐候选人参加公职人员选举为目的,依本法规定设 立政党,并报请中央主管机关备案者。 二 已立案之全国性政治团体,以推荐候选人参加公职人员选举为目的者。 第 46 条 依前条第一款规定设立政党者,应于成立大会后三十日内,检具章程及负责人名册,报请中央主管机关备案,并发给证书及图记。 前条第二款之政党,应于选举公告发布之日前,检具章程及负责人名册,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备案。 第 46- 1 条 依前条规定备案之政党,符合下列各款规定者,得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后,依法向法院办理法人登记: 一 政党备案后已逾一年。 二 所属中央、直辖市、县 (市) 民选公职人员合计五人以上。 三 拥有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上之财产。 前项政党法人之登记及其他事项,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准用民法关于公益社团之规定。 第 47 条 政党以全国行政区域为其组织区域,不得成立区域性政党。但得设分支机构。 第 48 条 依第四十六条规定设立之政党,得依法推荐候选人参加公职人员选举。 第 49 条 政治团体应依据民主原则组织与运作,其选任职员之职称、名额、任期、选任、解任、会议及经费等事项,于其章程中另定之。 第 50 条 政党依法令有平等使用公共场地及公营大众传播媒体之权利。 第 50- 1 条 政党不得在大学、法院或军队设置党团组织。 第 51 条 政治团体不得收受外国团体、法人、个人或主要成员为外国人之团体、法人之捐助。 第 52 条 内政部设政党审议委员会,审议政党处分事件。 政党审议委员会由社会公正人士组成,其具有同一党籍者,不得超过委员总额二分之一;其组织由内政部定之。 参考资料 人民团体法 第 2 条 不得主张共产主义...这一条 被大法官会议 推翻了=可以 主张=共产主义了! - 羽森 ( 0 字节) 01/03/2009 (0) 释字第 644 ...宪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有结社之自由,... - 羽森 ( 4511 字节) 01/03/200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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