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dawen 于 北京时间 08/17/2008 (攻击期间计数暂停)
主题:评:警察杀手杨佳的价值观并未扭曲/昭明
[博讯(博客)文坛评论] 谁之过、谁之罪? 评杨佳袭警案 杨佳——中华民族不畏强暴,不受屈辱的典范。 说的好!“有些委屈如果一辈子背在身上,我宁愿去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个说法,你不给我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万事总该讲个道理,但在这腐败盛行的社会里,平民百姓到那里去讲理。杨佳以身试法,并非全是他的错。他是在用生命向腐败吹响了宣战的号角,寻求社会的公平、公正和正义,寻求做人的尊严和法律的尊严。 人民警察的责职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但事实中、尤其在动拆迁过程中,人民警察充当了欺压百姓的刽子手。其行为触犯了共和国的《刑法》数条,又有谁来追究警察的刑事责任呢? 在上访的人群中,被打死、大伤、大残的大有人在,国家的法律为什么不去追究凶手?因为这些人是在为政府办事。 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它的因果关系。杨佳袭警固然犯罪,但事情的起因是警察执勤中不规范到多人殴打他,他上访讨说法,如果当时能依法妥善处理好,也就不至于发生袭警事件。 杨佳有罪,但罪不在死,涉及此案的腐败分子应承担主要罪责。杨佳的父母亲,你们生了一个好儿子。您儿子心里有障碍,必须申请司法鉴定。 腐败的官员们该清醒了,老百姓供养你们,你们就该正视和检点自身的言行,杨佳言行就是物极必反举动,可怜那六个冤死的亡灵,只是文章一个报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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