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鲁坤 于 北京时间 06/27/2008 (197 reads) [累积27090分 给鲁坤发悄悄话]
主题:评:孙林(孑木)被判刑4年
[新闻评论] 冤案!絕對是冤案!接觸過孫林的人無不訴說孫林為人正義,況且孫林的姐姐也是公安廳的干部,況且孫林曾經在部隊服役過,難道孫林在一個紅色家庭長大對槍支的擁有不知道屬于非法?難道一個大都市報的主編不知道私存槍支在大陸中國會帶來危險這個法律意識?看看當今大陸中國的政府黨官在強行拆遷掠奪土地之時,那個不是召集黑社會流氓地痞對老百姓殘暴? 孫林所經營位于生存養家的飯堂請了幾個幫工,這也要入罪,說孫林“非法擁有槍支”“擾亂社會秩序”???根本的性質就是南京當局黨官權勢用自己的邪惡思維衡量孫林的正義,一個心虛對人入罪的行為。 冤案!孫林一案肯定是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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