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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陈良宇死刑缓期两年,威慑陈的总后台江家帮/昭明
(博讯2007年09月11日发表)

    (编者按:系列文章属于“大众观点”,不是新闻。对个别不良网站对作者昭明的诋毁谩骂,以及借机对博讯编造的谎言,博讯不予理会,公开撒谎的网站、组织是没有前途的)
    
     七月间中央公布陈良宇违纪的问题,并对其实行“双开”。第一,长期滥用职权,违规使用并危害社保基金安全。第二,为不法企业收购国有股权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第三,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本人家人收受他人财务数额巨大。第四,以权谋私帮助亲属在经营活动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第五,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第六,包庇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 (博讯 boxun.com)

    
    就目前在一定范围内暴光的陈良宇违法行为,如社保案今额逾40亿,已抓获的现金受贿额达200多万,情妇为其堕胎3次等,足够判陈良宇死刑。
    
    在陈良宇遭中央“双开”后,江家帮竭力试图撇清与陈良宇的关系,力主将损失限制在上海内部,不要涉及江家帮其他人马,然后再伺机试图反扑。站在胡、温稳定中央权威的角度,只有杀陈良宇才能最好的威慑江家帮的叛臣賊子。
    
    但是,第一,人脑袋不是韭菜,杀了不能再长,陈良宇还有许多违法犯罪事实没有坦白,一旦杀了,就失去了一个今后与江家帮对质的活证据。江家帮见保陈良宇无望,出于灭口的动机,或许会力主判陈死刑,我们偏不,要留活证据。
    
    第二,在江泽民主政,垂帘干政期间,中共里腐败盛行,已经成了制度问题、规律问题,贪污腐败的官员实在太多,大概数百万之多吧。只要手上没有人命,还是老办法,一个不杀,一开杀戒,类似的就都要杀掉,就没有界限了,这一条是延安整风时,毛主席定下来的。除非手上有人命的,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第三,他干不了领导,还可以劳动,还有生产价值,可以作为活的反面教材,现身说法,教育其他腐败分子,与新上任的年轻干部。同时让他不能太绝望,得让他看到点希望,能主动坦白争取从宽处理减刑,有利于我们扩大战果,深化反腐败斗争。
    
    第四,有这么个活证据握在手里,就象有一把剑始终悬在他后台老板的头上,他的后台老板就不敢那么肆无忌惮,政令就不会再出不了中南海。如果杀了,就变成水至清而无鱼了,就没得文章可作了。
    
    就要对陈良宇宣判了!基于以上四点,建议中央不要判陈良宇,死刑立刻执行。最好判陈良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样能威慑江家帮叛臣贼子。在两年缓刑期间,让陈良宇同志欲生不能,欲死不成,威慑他,让他继续交代问题。其实死亡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道自己要死,知道自己的死期,我们就是要延长陈良宇的这一痛苦的赴死过程,力求全面击溃他的心理防线。一旦他全面交代江家帮的私门成党,违法犯罪事实,我们就饶恕他,释放他,以体现“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因为失去江家帮,他就再也没有能量,危害党,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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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boxun.com/news/gb/pubvp/2007/09/2007091110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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