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这么轻判“奴隶主”
(博讯2007年07月19日发表)
山西运城的奴工事件,对于犯罪分子的审判终于有了结果,但是,一名打手被判死刑以外,几乎都获得了轻判。
奴工事件是严重违反人权的事件。并且有着多重的犯罪行为,如∶购买儿童,对儿童实施暴力,活埋儿童,使用童工等等。这些犯罪分子为利益不顾人的死活,疯狂从奴工身上榨取。并将人当作生钱的机器。 (博讯 boxun.com)
该砖场的业主只获无期徒刑,而打手却是死刑。打手应该是主犯,业主是首犯。首犯应该受到最严厉的制裁。但是,这回的审判却是主次颠倒,轻判“奴隶主”,其根据在何处不得而知,实在难以服人。
_(博讯记者:萧义)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pubvp/2007/07/2007071900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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