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南京公安诬陷的孑木(孙林)的简历
(博讯2007年06月02日发表)
此简历是去年孑木发给博讯的。 个人简历 原名:孙林(从小) 现名:孙林 曾用名:略 年龄:52岁,1955年12月24日出生在南京。(由于公安的工作“失误”,把我的生日改成55年4月15日) 家庭住址:南京新庄花园13栋203室。邮编:210037 政治面貌:党员(入党介绍人:中共28军参谋长王毅) 家庭出生:“革干”(按中共所定) 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环境:妻子:何方(没有工作,现开办“食堂”,目前靠她维持生活来源) 女儿:(上学) 父亲:孙华山(离休老红军干部) 大姐: 二姐: 哥哥: 个人简历: 到1970年前在江苏“南汽子弟小学”。 1971年南京第二中学。由于父亲“反革命”,被扣“流氓罪”,送到南京“南京市青少年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实际上就是现在的“强劳”(强行少年劳改所)。当时那里每天每个孩子要敲十车石头。(当时最大的孩子25岁,最小的9岁) 1971年底妈妈(1991年去世、1944年参军)托人把我“偷出来”,送去当了兵。在山西侯马中共第28军第84师第9分队。 1972年6月由于中共掀起了“反潮流”热,将我强退伍。分配到南京大桥百货商店当采购员。 1972年9月1日由于看见公安在打比我还小的孩子,就以“退伍军人、共产党员”的身份上前讲理,结果反而被打。无奈中还击(在部队我是“苦练尖子”)他们打不过我就动枪。被抓后9月24日在南京五台山公判“有期徒刑十年”。 1979年12月底江苏公安厅长洪佩林将我以“错判”释放回家。 1980年5月南京市组织部部长徐莲娇将我(由于是退伍军人)分到南京市煤气公司修配厂。 1981年11月厂里人多“自谋财路、留职停薪”。 1998年8月被南京18频道录用,由于“言语过激”,离开电视台。 1998年9月自己开办了一个“星梦影视制作中心”,由于被诬告被迫关闭。 2000年被南京《今日商报社》录用,开办单独板块《大都市》任主编。同时也被“言语过激”而停刊。
2006年10月:以公民记者的身份,现场采访南京香料厂土地纠纷,亲自阻止“南京公安局服务公司”雇佣的上百名黑打手镇压抗议居民的留血冲突。
到被捕前,孑木义务采访录制了几十个视频节目,其中有南京市容群殴无辜以及公安不作为的丑恶事件,还揭露了南京靠拆迁起家的副市长指使的、造成居民自焚死亡的拆迁维权案,近期现场采访了扬州居民以自焚抗议强拆,以及北京仨元学社状告民政局等案件。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Modified on 2007/6/03)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07/06/2007060216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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